Quantcast
Channel: 社運
Viewing all 11591 articles
Browse latest View live

內閧一開始噩夢就來

$
0
0
內容: 

政治運動高潮時,一般都沒什麼大問題,低潮來了就問題叢生。高潮時眾志成城,做什麼事一呼百應,人人通力協作,沒有怨言;低潮時做事不順,缺乏足以鼓舞士氣的成果,那時又容易互相埋怨,對彼此的做法不認同不支持,甚至互相攻訐,那就是噩夢的開始。
  
筆者對最近發生的梁芷姍事件不是太了解,也沒有看過她和何君堯交談的視頻,只知道她因為這件事蒙受了很大的精神壓力。梁芷姍是才女,又長時間參與社會事務,在政商兩界都有廣泛人脈,據說她的前夫還是深藍,她能站到反送中隊伍中,已經是相當難得的事了。筆者相信,她之所以邀請何君堯,並不是要為他張目,何惡名昭彰,香港人恨不得食其肉寢其皮,他根本不可能用任何方式洗白自己了。梁小姐的用意,是想藉這種方式,來讓黃藍兩種理念公開交鋒,是非黑白,當下立判,從中教育更多市民。
  
可惜因為處理手法上可能分寸未掌握好,以至造成反效果,令不少黃絲心生憤懣,好心辦了壞事。
  
但我認為,我們不應苛責梁小姐。沒有人能保證自己永不做錯事,也沒有人敢保證自己的看法和做法永遠得到公眾的認可。事情做得不圓滿,就爭取下次做好一點,有不同看法,不妨提出合理性的建議,而不必用刻薄的語言去批判,也不要動輒作誅心之論,那樣對事情不會有幫助,反倒傷自己人。
  
我不知道梁小姐會不會因為這次事件而受挫,會不會因此灰心而選擇淡出,我希望她不會,但萬一她會呢?她退出,反送中運動就少了一枝筆,少了她一份力,她有廣泛的社會聯絡,政商兩界都有交往,她能得到很多一般人得不到的信息,也能動用自己的說服力,去影響某些淺藍人士。她在反送中陣營中,和每個市民一樣,都有自己的位置,都能發揮自己的作用。
  
我的意思並不是單指她一個人,而是每一個人。如果某人因為有件事做得不那麼理想,就有網民去指責漫罵,去懷疑他是內鬼,你罵我,我也必回罵你,那樣我們的精力只要花在內部的吵鬧就已經好唔得閒,還有多少力氣去和林鄭纏鬥下去?
  
海外民運長期以來陷於內鬥,以致數十年一事無成,成一盤散沙,一方面是有中共的臥底在撥弄作怪,另一方面,民運內部人士也不清醒,陷入互相鬥爭的怪圈中而不能自拔,最後四分五裂,不成氣候。筆者建議香港人要吸取海外民運的教訓,盡可能避免內部的爭吵。凡做事說話,都先問一下對維護內部團結有沒有損害,對抗擊林鄭政府有沒有幫助,只要一件事一句話有損團結,就不要做,而只要對抗爭有利,就盡量多做,盡量做好。
  
反送中營壘中,和理非右翼與勇武派左翼之間,是最遠的距離,這兩部份人最容易互相質疑,和理非右翼會指責勇武左翼太激進,勇武左翼會指責和理非右翼太怕死,如果互不相讓,又陷於爭吵,那就鬥爭不已,給對手有可乘之機。
  
如果因為悲觀,和理非右翼有人選擇出走,那就讓他走好了,不必多言;同樣的,如果勇武派有人選擇偏激的暴力,那也只好由他自己去做,我們也不必讉責。一場大規模政治運動,什麼樣的人都參加進來了,不能保證所有人都始終一致,有人選擇偏離主流,那只能一人做事一人當,多說無益。我們只能採取正面討論的態度,使自己保持清醒的頭腦,而且保持整體隊伍的完整和統一。
  
高潮來時,勇武不妨走前,整場運動都是勇武派帶著走的,那時和理非們都上街佔路,與黑警對罵,也有不少因此被捕,變成勇武派的右翼。低潮來時,勇武派若暫時沒有用武之地,勇武者何妨稍退幾步,變身為和理非的左翼?
  
低潮來時,和理非右翼會把持不定自己,蒙受精神困擾,他們又何妨走前幾步,靠攏和理非中間,那樣互相取暖,憂慮得到緩解,心地變得澄明,而使運動整體不受到傷害。
  
大家都致力於用自己適合的方式去做事情,而不必管別人做什麼,如何做。如果每個人心目中都有五大訴求,那就朝著那個總方向去努力,有些做法可能成功,有些可能不成功,甚至失敗,那也沒關係,失敗了當然就不會做下去,改用其他的抗爭方式。最要緊的是,不要爭吵,多做事,少口舌之爭,用心對付林鄭,而不必用心對付自己人,省下力氣,避免內閧,保持團結,那才是最重要的。
  
要始終記得,一定有中共的人不停挑撥離間,冒充勇武派左翼,刺一下和理非右翼,又冒充和理非右翼,刺一下勇武派左翼,刺來刺去,把各方的火氣都挑起來,他們就坐山觀虎鬥。他們只用很小的力氣,就可以瓦解香港人,他們撿了大便宜,香港人就蒙受大損失。
  
總之,一定要避免內部爭吵,槍口一致對外,有精力不要放在糾纏小是非,要放在顧全大局上面,唯有如此,我們才能有長期堅持的可能。

(「不悲觀,不偏激,不內閧,不放棄」四之三)

原文刊於作者Facebook專頁

版權: 

何文田站天橋噴「罷搭」等字遇「篤灰」途人 學生認刑毀候判

$
0
0
內容: 

(獨媒特約報導)再有人因在公眾地方寫上有關示威的口號而遭途人「篤灰」,並告上法庭。學生麥卓宏 10 月一個深夜在何文田港鐵站對出的行人天橋用噴漆寫上「罷搭」、「暴」、「動」、「罪」等字,今早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刑事損壞罪,押後至明年1月17日判刑。

案情指,居住於何文田的麥卓宏於 10 月 26 日晚上約 11 時 19 分,在何文田港鐵站 A 出口的行人天橋,用噴漆在路面寫字。一名途人經過,目睹蒙面的被告的行為後,便立即報警。

被告看到警察到場後,曾嘗試逃跑。後來警察成功追截被告後,從他身上搜出一支黑色噴漆及一個面罩,被告即場表示:「係呀,對唔住,我用左噴漆喺地下寫左幾隻字。」警方其後返回原地,撿獲兩罐黑色噴漆。

辯方呈上中學教師、大學校長的求情信和案發地點現時的相片,指被告承認控罪有悔意,希望可以判處罰款。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隨即回應:「絕對唔適合用罰款處理!」

嚴官查問控方,被告案發時寫了多少字、是否肯定路面上所有字都是被告寫的、所用的噴漆是什麼顏色、當晚港鐵何時停止服務、以及有否發生混亂情況等。

控方案情指被告用黑色噴漆,而被告則指噴漆顏色應是綠色。雙方經休庭溝通後,辯方向裁判官表示,麥用綠色噴漆寫上「罷搭」兩字,另外用黑色噴漆寫「法」、「罪」、「動」、「暴」四字;當晚港鐵於 10 時便收車,紅磡一帶並沒有發生混亂情況。

嚴官質疑,被告案發時「咁夜喺度做乜?」下令索取被告的感化報告和社會服務令報告,並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7日判刑。期間被告繼續獲准以400元保釋,須附加宵禁令和不得離港的條件。

記者:黎彩燕

版權: 

黃店的門檻

$
0
0
內容: 

黃店討論有好多,有「一直黃」有「忽然黃」,當然唔怕你「偽黃」,但唔係下下要幫你宣傳用真金白銀懲罰丫嘛?所有筆者心內會有尐標準可以同大家分享下。

有無貼文宣?

大家記唔唔記得點解商店內有連儂檣?就係因為手足出的文宣俾撕紙狗清得好快,所以就有老闆空出店內當眼位做連儂檣,俾手足貼文宣而且無得清。

今時今日偽黃扮黃為左生意搞連儂檣,係俾人寫心聲定幫手宣傳先?如果keep住update文宣,一直支持運動,咁就真係值得長期懲罰啦。

區選有無貼過民主派海報?

今屆區選雖然過左,大家有無發覺過住貼滿候選人海報的街市今屆一張都無貼?如果有留意過街市有檔口貼過民主派參選人海報,明顯就係良心檔主,賣菜尐菜都特別靚,豬肉又零舍新鮮,緊係要長期支持啦。
搞社會運動有時真係唔需要一直係你身邊做野,最怕係關鍵時刻唔幫手甚至出賣你,好多所謂民主派都有關鍵時刻賣香港的記錄,所以真係要寫落小氣簿,記著佢。

有無俾員工罷工?

成個運動日日都「XX要人」,到要集氣的時候嗰嗰要返工,成日要前綫等到1900先開始有人,真係超人都俾你打死。所以一個肯俾員工隨時走左去的老闆真係抵罰,最好罰佢罰到收唔到工。

留意返,我唔係要求罷市收工,我唔想黃店有損失。六七月時好多大行大機構話道路塞返唔到工可以唔返,如果無扣員工AL的可以計埋。

有無譴責黑警同保護手足?

成個運動經歷咁多野,6.12、7.1、7.21、8.31、10.1、11.11、中大理大,有無出過post講?有無講明唔歡迎黑警?甚至有無俾手足入鋪保護手足的記錄?呢個真係好明顯,唔需要多解釋。呢尐鋪筆者某日係尖沙咀都真係見好多,多都唔記得,總之再有就再罰。

有無真金白銀撐運動?

有時做蟻民真係唔識咁多,乜野買物資又唔知邊度買,買左又唔識俾人?買左飯券又唔知點派?想幫法律支援團隊又知俾邊個好?支持黃媒工作又唔識捐錢?

唔好咁煩啦,如果有商鋪肯捐收入,大家咪直接提高佢的收入囉。如果有律師樓咁樣捐錢,真係瘋狂離婚再結婚都無所謂,順便可以益埋早排一班話唔做黑警生意的婚禮籌辦人。

有無支付宝收錢?

呢個真係最簡單的分辨?我當八達通真係搣唔甩,不過支付宝同微信支付真係唔同,擺明係出賣港人資料同直接入錢去共產黨,咁你都用真係前面做足都無情講。

邱騰華講「黃藍經濟圈」係值得諗架

其實香港搞顏色經濟圈真係好初步,大家諗下港英時期點解有左派學校、左派戲院、國貨公司、左派影星。其實當時真係搞到,仲好成功添。

黃色經濟圈要搞得成,最緊要真係對個極權有幾討厭,你討厭就會唔拎回鄉卡,進而連中資都少用,可以品質唔會咁好都接受。但我唔係叫大家用劣質貨,大家參考下韓國點抵制日貨,然後慢慢係電子、汽車、娛樂圈都追上甚至超越日本,就知道一定搞得成。香港過住亦有「made in hk」的品牌保證,要真正發展自己的經濟圈唔難,最緊要係俾時間俾錢俾耐心支持,咁先至有真正對抗到極權的經濟支柱。

版權: 

「黎明行動」大埔堵鐵路3被告獲准縮短10小時宵禁 押後至明年2月7再訊

$
0
0
內容: 

(獨媒特約報導)上月11日網民發起「黎明行動」號召「三罷」,多區均有堵路及衝突,287人被捕。其中12 人在大埔分別涉向鐵路投擲竹枝、襲警、管有汽油彈等被起訴,今於粉嶺法院第二次提堂。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7日再訊,以待控方拿取法律意見,當中7人獲准繼續保釋,5人則須還柙看管。而涉在鐵路投擲竹枝的三名學生包括一名12歲少年,早前獲高院批准保釋,一天須守12至18小時宵禁令,今則獲裁判官批准縮短宵禁令至一日8小時。

3被告午12朝6宵禁獲准改為晚10朝6 同案四人繼續還柙

12名被告分成三宗案件處理,其中涉放竹枝於路軌一案,首三名被告王同學、盧佩瑤及一名12歲少年早前獲高院批准保釋申請,條件包括不准離港和參加10人以上的公眾集會,亦需遵守星期一至五晚上6時至翌日早上6時,及周末中午12時至翌日早上6時的宵禁令。

代表三名被告的辯方律師向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申請縮短宵禁令時間,在提及被告周末中午12時至早上6時的宵禁時間時,蘇官一度疑惑:「係中午12時定子夜12時?」

蘇官終批准將三名被告的宵禁令時間改為晚上10時至翌日早上6時。同案第八及第九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而第四至七名被告則繼續還柙。

9名被告依次為中六生王同學(16歲)、中大二年級生盧佩瑤(21歲)、一名12歲少年、浸大一年級生伍瑋浩(17歲)、保險經紀何頌絃(22歲)、設計師郭力豪(27歲)、電器技工呂駿豪(20歲)、中五生李同學(16歲)及中四生黃同學(16歲)。他們共面對5項罪名,包括意圖危害乘客等的安全而在鐵路上放置物品、襲警及管有攻擊性武器。

9人同被控於今年11月11日在大埔公路元洲仔近燈柱EC0659天橋將一些竹枝非法及惡意放在或擲於大埔墟鐵路上;12歲少年另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督察X及管有一個扳手;呂另被控於同日在大埔公路-元洲仔段廣福邨行人天橋近 1 號升降機管有一個鎚、一把萬用刀、兩把鉗和一個縲絲批;伍則被指於同日在大埔吐露港公路里程標誌 16.4B 管有一枝鐵筆。

涉藏汽油彈學生保釋申請被拒

另外,學生黃葦納(24歲)被控以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控罪指他於11月11日,在大埔鄉事會街8號大埔綜合大樓2樓熟食中心鴻發粉麵餐廳外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丫叉、一包金屬彈珠、玻璃波子、2把板手。

港大二年級生鄭塏臻(20歲)則被控一項襲警罪,指他於同日在大埔公路元洲仔段之迴旋處襲擊警員Y;專業教育學院二年級生陳正亭(20歲)則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同日同地管有三瓶汽油彈(玻璃樽及布料放於樽口)內藏有懷疑天拿水。

黃葦納、鄭塏臻獲准繼續保釋,陳正亭保釋申請被拒,須繼續還押。

今日庭上有逾百名人士到場聲援,有人開庭前一小時已到場輪候,旁聽坐席及企位均告爆滿,多人須在庭外等候,當中不乏穿校服的學生。散庭後聲援者移師法院門外護送被告離開。

記者:黃蕊獻

版權: 

18歲少年利器割傷警頸 梁卓然親自操刀為受傷警申請匿名

$
0
0
內容: 

(獨媒特約報導)10月13日網民發起18區「神獸罷鷲」行動,多區出現示威者堵路和破壞商店。當日下午在觀塘港鐵站外執勤的一名防暴警察,遭一名18歲少年用利器割傷頸部。該少年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控罪書上受傷的警務人員以「 X 」為代號。案件今(27日)再度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庭上就匿名申請陳詞,由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親自操刀。裁判官將於下次提堂時作出裁決,期間少年被告須繼續還柙。

刑事檢控專員罕有現身地院聆訊
指起底影響證人出庭作供意欲

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今罕有地現身東區裁判法院,出席有關18歲少年許添力涉以利器割傷警員頸部,被控「有意圖而傷人」罪的聆訊。有逾一百人到庭支持許,部份市民需全程站立旁聽。

控罪指許於10月13日在觀塘站近 A1 出口天橋,意圖使軍裝警員「 X 」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

控方向法庭申請以匿名方式處理案中受傷的警員,為近期多宗涉案警員匿名的案件之中,首次正式陳詞,由梁卓然親自操刀,可見控方非常重視是次申請。

梁卓然指,近期出現「很大、有系統性、延續性」的「起底」行為,不只針對警務人員,也會針對持不同政見的市民。梁指,不少案件提堂後,涉案警員的個人資料在短時間內在網上遭公開,其後收到恐嚇電話及發現個人資料被用作借貸。他認為「起底」者的目的是為了騷擾控方證人,很可能會構成妨害司法公正,因他們不能安心、不受騷擾地等待審訊及屆時出庭作供。在本案中,「 X 」是受害人兼且重要證人。

梁強調,申請匿名並不會侵害被告的審訊利益,亦不是要為受傷警申請特別通道出入法庭。他表示,司法程序公開公正(open justice)原則不是絕對的權力,需要每個個案獨立考慮。

案發後但案件提堂之前,早已有網民公開了遭割傷的警員的姓名,然而梁卓然認為,這並不是反對法庭頒布匿名令的理由,因匿名令有權力終止禍害。

梁續指,法庭若不頒匿名令,情況會再進一步惡化,及本案的司法公義會不斷地受人挑戰。裁判官打斷問,既然警員資料已被公開了,「可以點樣進一步惡化呢?」梁回答指,會影響證人出庭作供的意欲。

辯方:高院臨時禁制令已保障警

辯方指,香港的司法程序及證人的身份也應是公開的。案件未提堂前,受傷警員的姓名和個人資料早已被公開,反問:「有咩進一步的惡化情況呢?」況且高等法院早前頒布臨時禁制令,禁止針對警務人員的「起底」行為,已提供了很廣闊的保障。

辯方表示,看不到法庭有需要偏離一般公開證人姓名的做法,若果不頒匿名令,對公義公平「完全無影響」。

最後,控方申請「最後一次」押後案件,以等待化驗報告。辯方沒有保釋申請,許繼續還柙至明年1月24日提堂。裁判官屆時會就匿名申請作出裁決。

梁卓然在庭外回應記者提問,指地區裁判法院的裁判官所作出的裁決是沒有約束力,因此本案若成功申請匿名令,不代表能涵蓋其他案件,但是若就其他案件的同類申請,「理據幾大程度一樣」。被問到若果申請匿名失敗,會否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如司法覆核時,梁表示暫不會回應。

案件編號:ESCC2329/2019

記者:黎彩燕

版權: 

警暴下沙田「和你溫」 參與中四生:好溫暖,望手足平安

$
0
0
內容: 

(獨媒特約報導)警方近日不斷於各大私人商場布防,重駐防暴警及蒙面便衣警,無故拘捕市民。不過昨午仍有數十人響應於沙田新城市廣場「和你溫」,一同溫習,亦有人義教,有參與的中四生表示「好溫暖」,又期望「願手足平安」。

部分中學於新年開學後將會考試,昨午(12月27日)有網民發起「和你溫」,號召學生到新城市廣場中庭溫習。下午2時半開始,約數十名學生及市民於現場聚集,不少學生帶上手提電腦、課本、筆記等認真溫習,也有人幫忙義教,解答學生疑難。中庭位置亦擺放各款親筆畫上「連豬」、「Pepe」及各式口號的聖誕書簽及明信片供人領取。參與的學生及市民約於下午5時和平散去,並不忘提醒一眾學生歸家時「小心比人跟」。

就讀中四的 Gloria 相約數個同學一起前來溫習,Gloria 只帶了一份薄薄的英文筆記,笑言以為是次活動「重點唔係溫書」,故沒有太多準備。這次「和你溫」有現職老師義教英文,也有大學生拿着白板幫中學生補數學,更有人送來一些二手教科書,並買來茶點飲品供他們充飢,Gloria 不禁窩心直呼:「好溫暖!」

IMG_3281

聖誕假過後便進入考試期,Gloria 表示並不太擔心,相信自己能應付。她指平日會在學校溫習到晚上七點才離開,周末有示威遊行會外出。可惜她父母都「非常藍」,有次她深夜歸家,父母即罵道:「你被人拉左唔好煩我哋」,令她感到「好傷心」、「喊左成個鐘」。

這個聖誕催淚彈亂發、平安夜不再「平安」,剛好在聖誕日生日的 Gloria 許下最大的願望:「願手足平安、黑警死全家」。

IMG_3277

記者:黃芯獻

「亡港感」深重,放棄即無生路

$
0
0
內容: 
自由標籤: 

衝擊立法會事件後,筆者一度也對運動產生疑慮,因為連立法會也破壞了,那運動會往什麼地方走呢?法治破壞了,長遠來說,不是抽空了香港的生存條件?
  
要不要和勇武派割蓆,要不要停下來看一看再說,這都是當時我的真實心態。但梁繼平在立法會扯下面罩那一刻,說一句「我們回不去了」,這句話震聾發瞶,讓我警醒,啟示我用另一個角度去思考。是的,我們回不去了,因為回去,就是讓香港局勢穩定下來,穩定在林鄭們控制的政府手中,穩定在黑警任意施暴之下,穩定在中共全面管治﹑實行三權合作﹑二十三條立法﹑法官由人大常委會任命,而香港人的自由人權法治都被閹割,民主成了空想,穩定在這種狀態,香港就死定了。
  
不是我們不想穩定,要問穩定在什麼狀態之下。穩定在暴政之下,等於穩定在我們緩慢死亡的過程之中,穩定在我們子孫世代受壓迫的前景之下。
  
每一次看黑警毒打年輕人,都讓我與勇武派不割蓆的態度更堅定,堅定到我調整和理非的立場,以致後來,我對佔路﹑裝修﹑私了都可以接受——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
  
換一個角度思考,我們便明白短短半年,香港法治已經被林鄭這幫賣港賊破壞殆盡,她們口中所謂的法治只用來管治香港人,唯獨不用來管治自己,法治沒有民主的監督,這樣的法治變成政府暴力施政的手段,對我們已經沒有意義。與其守住失效的法治,讓政府任意鎮壓我們,不如衝破舊法治的束縛,追尋生存機會更要緊。如此轉念一想,當即想通,因此當時筆者寫了一篇文章,題目是「公義高於法律」,在沒有民主﹑法治被政府玩弄於股掌之上的前提下,唯有公義是我們必須追隨的。如果當初筆者沒有如此轉念,反倒寫一篇和勇武派割蓆的文章,那我就成了一名反送中運動的逃兵了。
  
近年台灣人普遍萌生「亡國感」,他們擔心的就是中共一手軟一手硬,會抽空台灣人的生存空間,中華民國會變成一個空殼,共產黨兵不血刃控制台灣,用「台人治台」的辦法,就能一統獨裁天下。
  
香港人有沒有「亡港感」?這是一個嚴峻的問題,我們之所以堅持到現在,便基於一種深重的亡港感的危機意識,這使我們永不放棄自己的抗爭,不論高潮或低潮,都堅持走下去。
  
此外,要永不放棄,也要建立在以上不悲觀﹑不偏激﹑不內閧三個重要的基礎之上,悲觀會導致偏激,偏激會導致內閧,內閧會導致解體,到那時,即使我們都抱定不放棄的決心,但事情已經無可挽回,我們都支撐不下去。
  
我們處在最有利的時空,是有條件支持到底的。當前的國際形勢對我們有利,中共的統治千瘡百孔,危機四伏,明年會有很多大事情發生,這些事情都會對我們的抗爭有利,而對中共的極權統治不利。什麼時候能達成我們的五大訴求,現在還不知道,短則一兩年,長則十年八年,我們要自問,如果真的需要那麼長時間,我們要不要支撐下去?能不能支撐下去?
  
早前筆者一篇文章,曾引用影片《返校》中一句話,說「你的責任是活下去,記住這裡發生的一切。」反送中運動以來,多少可歌可泣的人物和事件,多少林鄭政府無恥的謊言和殘暴的手段,這些正反兩方面的事實,都不可磨滅銘記在我們心裡。我們不可能安坐客廳坐而論道,兩耳不聞窗外事,因為這是我們的生死之爭,不爭則必死,爭則有一線生機。只要我們不善忘,只要還有一點不屈的血性,只要還有一點微茫的希望像風暴夜航中遠方的燈塔,只要為子孫著想重於為自己籌謀,我們就不能輕言放棄。
  
這半年來,只要閉上眼睛,所有大大小小的抗爭場面,便會在眼前浮現,有的令我憤恨,有的令我感動,每一個現場的片斷都有衝擊力,都令我無法平靜。我一想起這些場面,便告訴自己:不能悲觀啊,不要偏激啊,不可自毀啊,要企定,要冷靜,要更堅忍更聰明,不論高潮低潮,都要和身邊的同道中人站在一起,該做什麼做什麼,然後看看會有什麼事情發生。
  
一個重大的歷史事件正在發生,這段歷史將影響世世代代香港人的子孫,甚至影響世界。我們在這個歷史事件當中,親身參與了歷史的進程,這是值得我們自豪的。我們還會遭遇困難和挫折,可能還要承受很大痛苦,付出很大犧牲,但我們所有的付出,一定都是值得的,因為放棄就意味著對子孫的出賣,意味著對真理的背叛。我們要做讓我們的子孫引以為傲的事,不要做讓我們自己永生羞愧的事。
  
值此舊年將逝新年來臨,僅以以上一點個人感受,與所有香港人共勉。筆者年逾古稀,還有信心在有生之年看到五大訴求的實現,年輕人更不要輕言放棄啊!

(「不悲觀,不偏激,不內閧,不放棄」四之四)

原文刊於作者Facebook專頁

版權: 

義橋

$
0
0
內容: 
自由標籤: 

從二橋到「義」橋

11月的中大一役,在香港反極權抗爭運動中,佔有重要的位置。毋庸置疑,中文大學的「二號橋」(簡稱二橋),也成為中大之役中極具代表性的抗爭標記。

二橋是中文大學對外交通的主要樞紐之一。中大校園與外界的連接,主要是大學站、大埔公路(正門及崇基門)及二橋的校園西閘。筆者在2004年起於中大任教,當時二橋西閘出口在凌晨即關閉,周日及假期更不開放。印象中,約莫數年後才改為24小時全面開放。二橋西閘出口是中大往馬鞍山及科學園最快捷的通道,記得在1997至98年間,有一次從馬鞍山到中大,車輛便需要先出沙田,繞道馬場,往大埔公路才能抵達。二橋的開通,對中大師生訪客,無疑提供極大便利。

雖然許多中大人常開車經過二橋,但相信不少人(包括筆者)也是經此一役,才知道橋的名字。二橋橫跨了火車路軌及吐露港公路,成為中大一役中抗爭者與防暴警攻防的要塞之地(其實,附近類似橫跨鐵路及公路的橋又豈只二橋……)
中大一役,二橋是中大學生及抗爭者死守之地。而防暴警察更在二橋及附近校園,一天內投擲了2000多枚催淚彈,名列全港「催淚放題」之榜首。中大一役後,政府在11月17日以巨型石墩封了橋的兩端,變相將二橋完全封閉。

11月之役期間數訪二橋,當時跟自己說,日後在中大歷史上,此橋應稱為「義」橋。近日讀了國立台灣大學陳弱水教授的文章,談「義文化與香港抗爭的精神」,強化了「義橋」之念。

中國傳統文化中的「義」

陳教授對中國傳統的「義文化」素有研究,早年著有〈說「義」三則〉一文。文中詳細疏理了中國傳統思想中「義」的觀念。2017年11月應中大新亞書院的「余英時先生歷史講座」邀請來港,其中一講主題就是「傳統中國思想與文化中的『義』── 兼論『義』與『正義』(Justice)」。

拜讀〈說「義」三則〉一文,對中國傳統的「義」有更多了解。陳教授指出,「義」可從三方面來理解,首先,是一般性泛指正當或應為之事,所謂「義者宜也」(《河南程氏遺書》)。

其次,義也是涉及「理」(天理,客觀的道理),代表個人生命以外可建立的準則。義的道德意義,在於遵從或實踐合理規範的要求,義的價值和行為是不可分割的,故義的行動必然具有實踐性。不過,陳教授卻補充,這種實踐性,更多是指向禁制性(prohibitive)。例如,孟子說:「羞惡之心,義之端也」(《孟子.公孫丑上》、「人皆有所不為,達之於其所,義也」(《孟子.盡心下》時,反映出義德的源頭是人對錯誤行為的羞惡感,強調要不行不義,不違背道德規範。因此,義的觀念不但代表規範或道理,更是指強烈要求人們遵守的規則;作為實踐性價值的義,鼓勵的不是替天行道般的大有為作風,而是避免違規的習慣。義要求人各盡自己的角色責任,服從長上權威,維持秩序。從這個角度來看,便見到中國文化的義跟西方正義(justice)間的異同:兩者同樣是表達對律則的規守,但西方正義具平等價值,有別於中國文化重點在維持統治階層的秩序。

最後,「義」也指社會自發的非血緣組織的關鍵概念,如義井、義社……。義行與義舉,代表濟助大眾。宋代以降,佛教信仰為紐帶的團體,名為義邑、義坊,從事宗教及社會救濟活動。中國人對「義」的理解,主要是濟助大眾,而與依理行事不甚相關。同理,義學、義渡、義橋、義路、義賑的概念也開始普及。此處,義不僅是救助社會大眾,更重要的,是反映其有別於民府的民間行為。陳教授指出,正因為政府沒有盡責,民間才出現大量「義」的行為。

義文化、香港抗爭與中大義橋

陳弱水教授在〈義文化與香港抗爭的精神〉的文章中,再次肯定「義」的道理及道德原則,同時又涉及民間生活的應用。他認為,「義文化」在香港的抗爭運動中,具有豐富的內涵與動力。「這個抗爭的性質,簡單說,就是無特定關係的人自願結合為道理所進行的奮鬥,而且這類的表述在運動過程中不斷出現。」陳教授舉例,義士、手足、義載、義補、義宿,都是「義文化」的表現。當然,抗爭運動也是對正義及公義的爭取(民主與自由)。可以說,「義文化支撐了一個現代的公民運動」。

中大之役,在在見到義文化的表達與實踐。首先,中大之役可追溯至11月11日的「黎明行動」,行動正是因應科大學生周梓樂死亡的消息而觸發。周梓樂在11月4日離奇墜樓重傷,引發不同揣測。11月8日死訊傳出,激發各地的悼念活動及警民衝突。周梓樂可說是首位在抗爭現場附近死亡的「手足」,死因不明不白,剌激了抗爭行動的升級,網民發起全港三罷。11月11日「黎明行動」,抗爭者在各處堵路,其中便有人在二橋投擲單車及雜物到路軌,結果防暴警察攻入二橋,揭開中大之役的序幕。

緊接是11月12日的「破曉行動」,二橋更成為戰場。警方在一天內投擲了2330枚催淚彈,中大校長段崇智教授在調解時,更遭警方無差別的投放催淚彈。有中大學生受傷和被捕,大學校園儼然淪為戰場,更開了警方攻入校園的先例。由於中大戰情告急,並傳言警方要強攻校園,因此各方人士湧入中大聲援。有人發起「圍魏救趙」行動,在全港各區發動抗爭,藉此分散警力,營救中大。11月12日晚上,警方最後撤離中大,大量抗爭者留守校園,直至11月15日晚上撤離止。

自11月11日至15日間,中大攻防戰成為自由與極權對壘之戰場,表達了抗爭運動爭取公義及民主的訴求。中大師生奮起保護校園,是本於中大人的應有之義。一方有難,萬方營救,為數眾多的非中大人以不同方式聲援中大,更完全體現了道義與義氣之慨。政府失責,激發民間社會抗爭之義舉,「見義不為,無勇也」(《論語.為政》)。義橋之名,可謂恰如其份。

早於中大之役,《人民日報》在10月中撰文,批評中大淪為「暴徒大學」,校方縱容學生,有違校訓「博文約禮」的精神。據陳弱水教授的分析,儒家傳統中,禮與義之間,有著密切的關係。「故禮也者,義之實也」(《禮記.禮運篇》、「義生,然後禮作」(《禮記.郊特性》)。孟子也說:「夫義,路也,禮,門也。惟君子能由是路,出入是門也」(《孟子.萬章下》)可見,單單批評學生抗爭有違「博文約禮」的校訓,顯然忽視了「禮」與「義」的關係。
誠然,陳教授也指出中國文化中「義」的局限,會陷入維護統治階層的權威及秩序之嫌。回溯中文大學歷史,三所創校書院,立於亂世,肩負教育使命。而「結合傳統與現代,融合中國與西方」,更是中大一直推崇的精神。如何在中西文化交融中,既保存固有價值,又能參照西方正義及公義的理念,對義文化進行創造性轉化,相信是大學體現獨立精神,思想自由所不容揚棄之責任。

二橋雖被巨型石墩所封,但暴政封不了人心對自由的追求,強權終不勝過真理。

義橋精神,在反極權運動中,必傳承並開花結果。中大之役,義橋之戰,必載入香港人史冊。


囚著自由的時間

$
0
0
內容: 
自由標籤: 

把隨身物件放在鐵locker鎖裡,再打開的話,便要再取紙編號,換另一個櫃。一日准兩人探訪,帶身分證和給收押者的食物書籍入內。過了一個更亭,通過安檢,入等候室已有很多人等候探訪。交紙給懲教登記,再把食物帶去登記並存放。

大部分一眼便知是手足的親友,有一對中年夫婦,我認得,是上次見過,我想他們每天都來探望自己的孩子。坐我前面的年輕媽媽帶著幾歲的兒子,不知兒子懂不懂來這裡的目的,他還小,玩著車仔,飽滿的臉頰笑起來有顆小酒窩。又來了幾個學生臉孔的男生,目不轉睛盯著cctvb的足球新聞。我嘆,這個室有八成人根本不應該出現於此,妹附和,裡面好多人都不應被關著。他們沒有被關,我們就不會在這裡。

狹小的房間裡頭有二十多個窗,好不容易,廣播傳來我們要訪的號碼,懲教員核對證件,便叫我們去16號窗。16號窗幾乎到盡頭,沿路穿過多個窗,隔著玻璃裡面很多是年輕人,見到他們的親友,就知是抗爭者。心彷彿被拳頭狠狠一揪,故作鎮定叫自己別哭。

我第一次見妹妹的舊學生,隔道玻璃,看見同學額頭有道傷痕,我們用手勢示意有冇事,計時器未開,依然聽不到對方的聲音。這裡一切以時間做主軸,見面時間15分鐘,等候時間30分鐘,同學候審時間超過60天。有自由等於有時間,有時間卻不等於有自由。計時器亮起紅色的數字,拿起電話聽筒,妹妹即問起他頭的小傷痕,他說放心是打波弄傷,不是早幾天新聞說的十幾人圍毆,這事與抗爭者無關。我把手頭這小紙條放在玻璃上,他讀著,微笑;我笑,做了打氣的手勢。問他有沒有收到聖誕卡,他用手指示意一疊,有10cm厚,有的無名,有的指定了給某手足,有的留了下款。我說外面有很多和你寫聖誕卡活動,他看上精神不錯,問他吃得夠?他說轉了吃私家飯,即夠暖,基本上都ok;手足們都足夠,書睇晒,他會思考和反思自己過去的態度,尤其讀書時。

我們跟他說,黃色經濟圈有用都work,有朋友籌備一個大型計劃都是要凝聚到抗爭變成日常生活一部分,向經濟消費重槌出擊,會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出現,希望成功,做到真正屬於代表香港人良心的一件事,能影響社會的。

時間放在我們面前,紅色數字一下一下跳動,它不斷提醒你們餘下的溝通時光。我們問,外面的人都想知道你們的擔憂,他說手足擔心的是上庭無端端加多條罪,以及出到去的生活。

某某說香港有法治,老實說我現在很懷疑。只能說,香港還是比大陸好些,至少收押所可容家人朋友見當事人,大陸卻不能,只有律師才獲准見當事人。無了期被收押,不知何日釋放,天天發生。

版權: 

為什麼梁文道令人討厭?

$
0
0
內容: 
自由標籤: 

梁文道向《蘋果》辭筆,可能意味著他不再寫香港政治。有人對此惋惜,但我懷疑大家惋惜的其實是很多年前的梁文道,當年他仍是一個公共知識的先行者,讀他的文字,不只是年輕一輩,連他的同代人或長輩也看到未來的可能性。很多年前梁文道已經強調常識和公共理性,雖不脫讀書人習氣,會拋書包,說理論,但用的其所,理論就可當常識用。近年他在香港轉低調,我不想陰謀論的說他投共,但他論述常識和公共理性方式,完全是針對內地社會現實的套路:先認清現實,再告訴你怎樣才是理性地面前現實的方法,而又不在政治立場偏頗。在內地,這算是一種自由派的立場。而今天的梁文道所以討厭,恰恰是他用了相同的思維去論述香港。

梁文道反港獨、反攬炒、反對裝修藍店,很大程度上不是他在政治立場上偏藍偏紅親建制,而是他堅持一種務實的理性主義:要抵抗高壓政治,不能和政權硬碰,而只能協商;而要在協商過程中不致失節,就只能依賴理性。所以當和理非仍是主流的時代,他的論述能力很容易令他穩站群眾精神導師和公共知識分子一位,問題是今天香港政治,和理非都已進化,因為很多人都認清了一個「現實」:公共理性只在治世時才有效,面對亂世,策略比理性有效。這種效益主義思維主導了今天的香港抗爭政治,致使梁文道的義務論式語論變得不合時宜。這是梁文道的誤判之一。

其二是他在自我定位上遠離讀者。近年他寫了很多關於內地官場和建制派內部的分析,這當然好,但寫得太多,難免令人覺得:他要替建制派洗白。這也貫徹了他的思維:要批評建制,先要明白建制的運作。但他的行文論述方式,卻是有一種開明建制派的色彩。我每次讀他這種文章,都不禁疑惑:難道他要當建制代言者,或向建制進言?當然現實政治中總需要有人做這些工作,但對梁文道的長期讀者(如我)來說,他昔日光環太亮,清醒而特立獨行的形象太鮮明,如今作派,即使他可能會自許是「中間派」所為,但讀者看來,就是一種投誠。

很多年輕讀者都不喜歡梁文道。而喜歡梁文道,或對他仍有那種讀者對作者的感情的,都是他的老讀者。這說明了什麼?他當年的文章實在太好了,好得我們仍能容納他在論述上和行文上的保守和落伍。不論觀點立場,他在《蘋果》上的文章,文字日漸枯燥,很多人嫌他長氣,已鮮見昔日他在文章佈局上的心思。我猜想,這種寫法比較接近內地讀者的口味,大概對他來說,內地社會思想閉塞,而討論問題,需慢慢講,才能理性地表達清楚。但香港公共領域的論述風氣已不是這樣了,我們的狀況是,論述太多,觀點太雜,我們並不需要你來替我解釋問題,我們需要的是一些能引發我們未來想像的觀點。梁文道所反對的港獨、攬炒、裝修藍店,恰恰都是這些東西。當然我們可以討論這些想像的可行性,但既然是想像,實不應在論述未成熟之前就一筆否定(這是保守建制派才做的事)。早陣子梁文道問:攬炒之後怎樣?當然我們很多人也未有答案,但他居然問得出這種問題,正正說明了兩點:一、他缺乏想像力;二、他不了解今天的香港。或者可再歸納為一點:他老了。

民陣斥警強行解散百萬人草菅人命 和勇不分一網打盡、威嚇港人

$
0
0
內容: 

(獨媒特約報導)昨日百萬人的元旦遊行,被警方中途腰斬,並在短時間內清場及圍捕逾400人。民陣今日舉行記者會,召集人岑子杰斥警方草菅人命,副召集人黎恩灝指警方行動明顯是和應員佐級協會,不分「和理非」及「勇武」「一網打盡」,威嚇港人。

岑子杰向未能完整參與遊行的市民鄭重致歉,有市民堵塞在維園達四至五小時,對市民驚慌的經歷抱歉。他重申昨日遊行人數驚人,港鐵天后站需封閉,參與遊行的市民堵塞至炮台山。元旦遊行被強行解散一刻,維園草地仍然是迫滿市民。

_DSC3252

岑子杰表示,民陣及不少立法會議員,在遊行沿途處理不同事故。他批評警方做法離譜,下午四時許有大批市民在灣仔軒尼詩道期間,竟然在無警示下施發催淚彈,形容是「不人道」。

警方昨日下午五點半,要求民陣立即解散遊行及集會,民陣已表示強烈反對,不可能在30分鐘內解散百萬人遊行,「一班well trian的警察,由元朗警署到西鐵站都要39分鐘啦。」民陣曾要求將解散時間訂於晚上八點半,最終警方「還價」晚上6時15分。他斥警方是草菅人命,大量人群是無可能於短時間內離開,亦製造了大量恐慌及危險。

昨晚逾400人被捕,岑子杰斥警方以布袋戰術「套住」示威者,形容是非常離譜,有人被帶至警署後才獲釋,明顯是「濫捕」。他指當中不少被捕人士是有愛心的年青人,讓行動不便及老弱市民先行離開,「點解咁好心地既人要圍捕呢?」

他表示縱然6月開始警暴已不停發生,但昨日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被拉下眼罩直射胡椒噴霧、觀察員及救護員被查證,「雖然由6月已經發生,但到今日我地仍然無法接受」,斥警隊仍是「完全無紀律既警隊」,「香港人既良知,無辦法話俾我地聽,警察係正義」。

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指警方的不反對通知書,沒有條款稱希望遊行是和平及安全,只有協助警務人員與參與者溝通條款。不過他稱警方在灣仔稱發現「違法行為」時,卻沒有與民陣聯絡,直接使用胡椒噴霧及催淚彈;迫滿人的銅鑼灣,亦有警員衝出拘捕市民。他又質疑昨晚在銅鑼灣被圍捕的人士中,有一個他朋友的父親,被帶到警署卻只有一句說話「你可以離開喇」,斥警方在毫無證據下,將行人路的市民全部拘捕。陳皓桓促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在下午四時的警方記者會親自回應。

民陣副召集人黎恩灝指,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已斥「和理非」包庇「勇武」,昨日警方的行動正是要「一網打盡」,威嚇港人不再上街。

立法會議員毛孟靜斥警方侵犯集會自由,籲記協有更多既抗爭行動。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稱,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新年賀詞中表示會虛心聆聽,而過往元旦遊行人數較少,反映香港人經歷七個月,對「五大訴求」的堅持不減。

陳皓桓表示,政府連月來秋後算帳,昨日遊行的人數正正反映市民對政府行徑不滿。岑子杰斥整個制度配合、欺凌年青人,警方「拉住先」,律政司配合提告,未準備好文件又反對保釋,指連「大台」的劇情都不如。

Untitled

對於中國人壽大廈被爆玻璃,岑子杰表示沒有證據證明是誰人所做。不過他又舉例指昨日「勇武」曾封閉畢打街及干諾道中,民陣解釋需讓巴士通行予市民離開,並答應派員看守,「勇武」決定重開路口。岑子杰表示「勇武」總是可以透過對話及溝通達成共識,但昨日爆玻璃者卻不能溝通,不像他們經常接觸的「勇武」。

他表示不少「和理非」不接受「裝修」,望能源頭解決,源頭是去年政府開始迫商業機構配合政治打壓,包括國泰、港鐵等。他指如林鄭真的要「復和」,應先放過該些商業機構,不要迫令其成為政治打手。

陳皓桓促警方交代是否有臥底於昨日遊行隊伍,以及為何在灣仔會有持警棍但沒有出示委任證的人士,衝入人群採取拘捕行動。

對於「勇武」行動,岑子杰稱「我地有腦」,不會配合林鄭的設定「幫佢地打壓年青人」,而他們對年青人受傷感到非常心痛,重申不會「割席」。岑子杰續長篇幅回應,斥林鄭得分比梁振英更低,「司局長全部都唔合格」,但繼續安坐其位,他們與警務處處長鄧炳強等「罪魁禍首」未得到應有的報應前,不會輕言譴責其他受打壓的人,「唔會關心一隻銅造既獅子,多過有靈魂既人。」「我地深刻記得及愛惜呢兩隻獅子,但無一樣比年青人更珍貴。」

涉6.9百萬遊行後堵路示威 獨立聯盟陳家駒等9人被控非法集結

$
0
0
內容: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6月9日,一百萬人遊行反對《逃犯條例》修訂,民陣晚上宣布遊行結束。接近午夜時份,部份示威者在立法會示威區與警方發生衝突,及後有一批示威者轉至灣仔告士打道一帶堵路。警方凌晨出動速龍小隊展開驅散,並拘捕多人。事隔接近七個月,其中九人被控共三項非法集結控罪,今日下午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3月3日。

IMG_4432
香港獨立聯盟召集人陳家駒(左)在民主黨律師黃國桐(右)陪同下步出法院。

九名被告依次為:蔡晉昇(22歲)、陳曉進(22歲廣告從業員)、陳偉樂(27歲電器技工)、梁曦彤(21歲學生)、楊常智(24歲)、陳家駒(29歲設計師)、彭浩基(29歲技術員)、周子俊(34歲廣告從業員)、李廸泓(20歲救生員)。

首七名被告同被控於2019年6月10日於分域街及柯布連道之間告士打道的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

第八被告周子俊被控於2019年6月10日於告士打道近柯布連道的天橋,連同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

第九被告李廸泓被控於2019年6月10日於告士打道近菲林明道的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

photo_2019-06-10_02-23-07

據悉,九名被告均在現場被捕。案發時間為凌晨約兩時半,大批示威者聚集於告士打道馬路,有人投擲雜物及叫罵,警方上前驅散並拘捕部份人,包括本案被告。他們被扣查至6月10日約中午12時便獲保釋候查。

控方表示,今日準備好聽取被告答辯,但是辯方需時閱讀控方文件,因此申請將案件押後至3月3日,獲裁判官林子勤批准。

林官准各人以1000元至3000元保釋,期間須每周向警署報到一次。林官拒絕應控方的要求施加不准離港的條件。此外,首被告蔡晉昇當晚被捕後,在警方的要求下交出 3 萬元保釋金,他的代表律師今向裁判官申請調低保釋金額至3000元,最終獲得批准。

案件編號:ESCC0012/2019

記者:黎彩燕

版權: 

民陣回應元旦遊行警暴

$
0
0
內容: 

民陣首先就昨日大批市民未能完成遊行、甚至未能從起點出發致歉。但我們相信香港人、被還押的手足、以及國際社會,同樣能夠感受到香港人從未放棄五大訴求。

草菅人命 謊話連篇

警方在昨日下午四時,於盧押道及軒尼詩道交界以催淚彈、胡椒噴霧射向正在參與和平遊行的市民,是草菅人命。而警方於昨日和今日的記者會,指民陣配合和同意警方解散遊行,是製造謠言,誣捏民陣,謊話連篇。

打壓人權 設局濫捕

民陣強調在與警方交涉的期間,我們已多番強調30分鐘及45分鐘根本不可能成功、安全地疏散參與遊行的過百萬群眾。可惜警方不但沒有給予更多時間主辦單位及遊行人士,更沒有提供任何讓市民安全離開的路線及相關指示。警方反而從17:30開始,於中環及灣仔多個地方設下大型包抄戰術的準備,明顯是存心設局進行濫捕,因此出現銅鑼灣400人被圍捕的事件,當中更有民權觀察的人權觀察員在其中。

及後,更有記者、急救員被警察以截查身分證為由,刻意刁難,更有防暴警察使用胡椒噴霧攻擊民選立法會議員許智峯。

警方在元旦遊行整日一再挑起事端,令遊行無法順利進行,剝奪市民基本的集會和言論自由。民陣在此強烈譴責警方,以及警務處處長鄧炳強草菅人命。

民陣將聯同立法會議員就事件再行跟進,詳情在商議過後將另行向大家公布。

民間人權陣線
2020年1月2日

譴責警方無理拘捕人權觀察員

$
0
0
內容: 

昨晚(1月1日)元旦大遊行後,警方在銅鑼灣採取大規模拘捕行動,民權觀察三名人權觀察員在崇光百貨對開被警方防線圍困,等候數小時後被警方拘捕。

民權觀察表示,這是組織自2018年成立觀察員團隊以來,首次有觀察員被捕。民權觀察強烈譴責警方濫捕觀察員。警方的拘捕不但無理,此舉並違反《約翰內斯堡關於國家安全、言論自由和獲取信息自由原則》,即政府不應阻止監督遵守人權或人道標準的非政府組織代表進入可能已經發生違反人權的地區。而警方對收集人權狀況資料的人進行任意逮捕,亦是違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下保障見解自由及言論自由的責任。

民權觀察強調,他們早於2019年六月去信通知警務處將派遣觀察員在示威現場觀察及記錄,並再以口頭方式向警民關係科的代表解釋我們的工作及角色。觀察員有清楚的制服、證件作識別,並以中立、不干預各方的原則進行觀察行動。過去半年,民權觀察的觀察員一直可以順利記錄警方的行動,並曾進入警察的封鎖線內了解示威者被捕或抬走的情況。

民權觀察已聯絡律師為三名觀察員提供協助,並要求警方立即釋放三名觀察員。

此外,民權觀察強烈關注警方在1月1日在銅鑼灣的圍捕行動,亦獲悉有路過的途人無故被警方防線包圍數小時,經搜查後部分更被拘捕。民權觀察認為警方的行動屬任意拘捕,特別是當時民陣的遊行剛結束,銅鑼灣一帶有大量參與完民陣遊行的和平示威者,質疑警方企圖以大規模濫捕的方式阻嚇和平示威者行使集會及表達意見的權利。

工人漏夜圍封匯豐總部獅子雕像

$
0
0
內容: 
自由標籤: 

(獨媒特約報導)前日元旦遊行疑有示威者因不滿匯豐銀行配合警方凍結「星火同盟」户口內港圓7,000萬款項,用紅色噴漆塗污中環匯豐銀行總部外兩座獅子雕像,貼上符咒和文宣,並投擲火種致局部燻黑。現時工人漏夜趕工,利用木板及鋼板圍封總部前後出入口的一對獅子銅像及一對獅子石像。

匯豐銀行曾兩度發聲明,指11月關閉星火戶口的決定與香港情況並沒有任何關係,亦與警方拘捕行動無關,另譴責近日所有破壞銀行設施的行為。

photo_2020-01-03_09-24-17

photo_2020-01-03_09-24-20

photo_2020-01-03_09-24-29

photo_2020-01-03_09-24-32

記者:梁筱琁


灣仔起步:追究警暴聯合聲明

$
0
0
內容: 

灣仔起步區議員強烈譴責,政府及警方昨日粗暴腰斬遊行,以完全罔顧他人安全的手法,無理驅散和平表達訴求的市民,並強行剝奪香港人的集會自由。同時,灣仔起步成員昨天於現場多次目擊警察濫用職權,現正全力搜集證據,誓必逐項追究,並將正式要求警方出席區議會會議面對質詢。

昨天元旦大遊行中,灣仔起步於軒尼詩道擺設街站,由下午二時半開始,大批遊行人士扶老攜幼經過灣仔,過程極為和平有序。直至警方要求民陣終止遊行的五點半,大批市民依然因為人潮擁擠,而未能離開維園範圍。

約下午五時,由於有消息傳出盧押道附近氣氛緊張,一眾灣仔起步區議員趕至視察。羅偉珊及其團隊先於駱克道,目擊防暴警察以胡椒噴劑襲擊手無寸鐵的市民。楊雪盈及麥景星則於修頓球場外,目睹警方不理人踩人的危險,向十分擠逼而且毫無裝備的遊行群眾發放催淚氣體。警方及後強逼民陣終止預先得到不反對通知書的遊行,並逼迫市民在不合理的半小時短時間内離開早已批准的遊行路線。

由傍晚開始,灣仔起步成員於灣仔區不同地方,目擊大批和平遊行的市民不斷受到警方以催淚氣體、水炮車、及胡椒球彈等攻擊,其後更被無理圍捕。當中,多名警員濫用職權、行為不當。約傍晚八時,邱汶珊、楊雪盈、羅偉珊、及麥景星於銅鑼灣電業城對面,目擊有警員辱罵市民為垃圾,不斷挑釁在場人士。約晚上九時,陳鈺琳及楊雪盈在大坑福德古廟附近,嘗試了解警方拘捕行動。期間,在場指揮官多番挑釁圍觀市民,於離場時更向在場人士舉起中指,完全無法於公職行動中控制個人情緒。另一警員則多次走近民眾,謔稱民陣求助電話無法接通,挑釁在場人士,表現輕挑。

灣仔起步區議員對於警方於執行公職任務期間,完全無視紓緩警民衝突的職責,反而多番挑釁在場人士,辱罵市民,並以暴力及濫捕打壓和平表達訴求的市民,表示無法容忍,誓必追究,並將要求警方出席灣仔區議會作出交代。

與此同時,以上種種證明了香港政府畏懼民意,眼見有上百萬市民以團結的腳伐表達訴求,隨即以極為粗暴的手段終止和平遊行,企圖將港人滅聲,禁止香港人向世界宣示對民主的追求。2020年的第一天,香港全民共睹的是不只是荒誕成性的警暴和濫捕,更是政權赤祼祼、毫不修飾地踐踏及褫奪香港人的集會自由——我們的基本人權。灣仔起步區議員嚴正要求政府及警方不再侵犯港人集會自由,停止施暴濫捕,認真正視大多數人的民意、回應五大訴求。

圖片來源:蘋果日報

北角警署侮辱被捕手足極可恥

$
0
0
內容: 

文:腸
圖:Stand News 立場新聞

魔警惡行層出不窮,要求北角警署內被羈留的市民一律穿著灰色衫褲,並以此裝束步出警署。

此舉非常可恥,完全違反基本人權,尤其是無罪假定及免受「有辱人格待遇」的權利。

正如歐洲人權法院於2008年的Samoilă and Cionca v Romania一案[1]中裁定, 強迫未經定罪的人身穿囚犯裝束上庭受審,相當可能向公眾發放錯誤信息,以為受審者肯定有罪,除非當局能證明該人本身沒有足夠衣物,否則此做法完全無理可據。

儘管案例多牽涉被羈留人士被迫身穿囚服出席法庭審判,但歐洲人權法院其後於Jiga v Romania案[2]強調,有關原則的重點,在於當局不得在公眾可見之處,對只是暫時被羈留的人士施加暗示罪責的措施或安排。

無論魔警本意是否如此,強迫被捕者統一裝束,客觀效果明顯是將他們標籤為有異於一般市民(甚至一般疑犯)的群體,損害其於公眾眼中的形象,無疑與無罪假定的精神徹底不符。

無論如何,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早於1994年[3]引用《聯合國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標準規則》指出,即使是已定罪的囚犯,亦不得被迫穿著「有辱人格或有失體面(degrading or humiliating)」的衣服。此乃所有政府都必須遵守的最低人權標準。被羈留人士在失去自由期間不被獲准穿著自己的衣服,正有違上述最低標準,構成《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7條(即《香港人權法案》第3條)所禁止的「有辱人格待遇」[4]。

[1] App No 33065/03 (ECtHR, 3rd Section, 4 March 2008) at paras 99-100 ('... N’ayant pas été démontré que les requérants ne disposaient pas des vêtements adéquats, la Cour estime que cette pratique était dépourvue de toute justification et qu’elle était susceptible de renforcer au sein de l’opinion publique l’impression de culpabilité des requérants').

[2] App No 14352/04 (ECtHR, 3rd Section, 16 March 2010) at para 100 ('... il convient toutefois de s'assurer que les mesures prises à l'égard des détenus à titre provisoire ne sont pas de nature à porter atteinte au principe de la présomption d'innocence. Le caractère public de la mesure constitue en l'occurrence un élément pertinent à prendre en considération ...').

[3] See Womah Mukong v Cameroon, Communication No 458/1991 (10 August 1994) UN Doc CCPR/C/51/D/458/1991 at para 9.3

[4] ibid at paras 2.3, 9.3.

版權: 

如果普世價值是我們的信仰——慰問我的朋友鄧小樺

$
0
0
內容: 

鄧小樺在元旦日衝突中,在人行道被胡椒彈擊中,血流披臉。我在社交媒體上看到照片,她半張臉腫起來,但還是那張倔強的臉。
  
稱鄧小樺為我的朋友,可能不太準確,她是我後輩,平常也沒什麼來往。只有一次,她請我去香港文學館演講,又有一兩次寫電郵向我約稿,我幸而都不辱使命,盡量交差。
  
她是很優秀的詩人和散文家,曾經有一年,她寫過一篇散文「貓的病」(?),很細膩地描寫她和一隻貓的關係(憑這篇散文她奪得市政局文學獎的散文首獎),我讀了又讀,深為讚賞,也多次向朋友推薦。
  
她平時主持香港文學館日常工作,又在香港電台主持文學節目,參與很多社會事務。佔中運動時,我在電視上看到她最後被警察抬離現場,反送中運動以來,我只知道理大守校之役,她在那裡作觀察員,卻因無法離開最後被捕。然後,就是這一次親身體驗了中彈的滋味。
  
還好子彈略偏,差一點點就毀了她的眼。臉上的傷口易好,心裡的傷口幾時才可復原?

像鄧小樺這樣的文化界朋友,我認識的還有很多,像林行止﹑李怡﹑陶傑﹑劉銳紹﹑程翔﹑李碧華﹑馬家輝﹑沈旭暉﹑陳慧﹑董啟章﹑高慧然等等,他們有的數十年為香港人指點迷津,有的仗義執言直面強權,有的勇敢站到抗爭第一線,還有更多文化界朋友,他們未必寫很多文章,但都是堅定的黃絲,走在百萬人示威遊行的隊伍中。
  
當然,也有個別多年朋友是藍絲,彼此已經沒有共同語言,人各有志,不能勉強。至於會不會永世割蓆,那也只有走著瞧了。
  
黑警用胡椒彈直射人群,當然不會想到他可能射中一個作家;一個作家為公義受了一粒子彈,對她的意義更遠遠超出她的痛苦。
  
因為對一個作家來說,沒有什麼比自由更重要,如果她有志為歷史留下記錄,真正想描繪人性的複雜與多樣,如果她有心挖掘生命的真諦,她便不可以沒有創作的自由。
  
為什麼有那麼多作家和新聞文化工作者,站在香港抗爭者一邊?因為他們對自由﹑法治和人權極端敏感,響往民主制度,他們容易感受制度的威脅,又慣於為真理拍案而起。一國兩制變為一國一制,必然窒息他們的創作心靈,侵蝕他們的創作空間,他們腦袋上永遠懸著一把專制統治的劍,便沒有直剖人性﹑詛咒黑暗﹑追求美好生活的可能。
  
我很慶幸大部份文化界朋友,都有相同的立場和訴求,不需要考慮割不割蓆的問題。在大是大非的問題上,能有一班志同道合的朋友,不離不棄,同進同退,是人生一大幸事。是他們使我更認同香港人的身份,更有歸屬感和自豪感,更覺得自己活得有價值。
  
我這樣說,不是要抬高文化界人士,而是作為作家和文化人,他們本就應該和社會大眾同呼吸共命運,本就應該站在他們中間,成為他們的一分子。他們的天職便是,拿起自己手上的筆,為真理發聲,為公義抗命,與人民同生死共榮枯。
  
信仰是一種奇怪的東西,看不見摸不著,也不能給你什麼實際的好處,但它足以讓你以命相抵。如果我們的信仰是普世價值,那就任何人都不能用暴力和謊言奪走,當普世價值成為信仰,那就不是利害的問題,不是榮辱的問題,是生死的問題。
  
古語有云:「以銅為鑑,可以正衣冠,以人為鑑,可以明得失,以史為鑑,可以知興替。」這些文化界朋友,每個人都是一面鏡子,他們讓我明白什麼是人生最高價值,他們給我力量和智慧,讓我堅守自己的良知。至於歷史那面大鏡子,更能讓我們看清楚什麼東西正走向沒落,什麼東西體現了未來。
  
希望小樺早日康復。一顆讓她流血的子彈,不可能使她動搖退卻,反而會激勵更多香港人,永不放棄,團結一心,堅持到底。

原文刊作者Facebook專頁

版權: 

認企圖損壞警車判15月感化 六旬翁:若警不打後生仔先叫鬆一口氣

$
0
0
內容: 

(獨媒特約報導)64歲的吳偉文在去年10月14日中環舉行的「香港人權民主法案集氣大會」後,在港鐵香港站近 D 出口用行李手推車撞擊警車,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企圖刑事損壞」罪,裁判官林子勤今判處他15個月感化令。

吳偉文在庭外表示,自己的案件不算什麼:「如果啲警察唔打啲後生仔,我就真係鬆一口氣。」

代表吳的大律師引述感化報告和社會服務令報告,指吳有真誠悔意,現已汲取教訓。報告又指感化令是合適刑罰,毋須判處社會服務令。裁判官林子勤考慮案情、被告背景和報告內容,最終接受感化官建議判處15個月感化令。

案情指出,去年10月14日晚上約九時,警方押送一名被捕者上車後,一群示威者聚集在港鐵香港站 D 出口。其中一人將行李手推車推過去警車,導致近車輪處凹陷。及後,被告將另一架手推車推向警車的左後方,企圖損壞該警車,但實際上並無造成損壞。警方隨即警告被告,兩度施放胡椒噴霧,其後再有一名增援的警員施放一次胡椒噴霧。被告最終被至少3名警員制服,其後送院治理。

記者:黎彩燕

版權: 

印尼女記者入稟索開槍警編號 警稱已查明身分惟未證射傷記者 案件下月審理

$
0
0
內容: 

(獨媒特約報導)印尼女記者Veby Mega Indah去年9月灣仔採訪反送中運動期間,疑遭一名警員開槍射中右眼,致使右眼永久失明。她透過律師要求警方提供開槍警員身分不果,遂於去年12月入稟高等法院,要求警方披露相關資料,以供她採取法律行動。案件今於高等法院處理訴訟前的文件透露,並將於2月17日審理。

代表警方的律師庭上透露,已初步得悉當日開槍的警員身分及警員編號,但由於案件仍在調查,現階段無法證實該名警員發出的子彈射中女記者右眼,因而使她受傷,故拒絕披露相關資料。

法官高浩文決定,將於2月17日開庭審理本案,並預計於當日作出裁決。雙方均同意,經商討後決定警方會在1月17日將相關法律文件交予法庭,女記者一方則在14天內作出回覆。雙方會在2月將審訊的論點大綱提交至法庭。

女記者Veby Mega Indah散庭後表示,很高興法庭明白到她急切需要取得相關資料,並希望香港法院能彰顯公義。

案件原告為Veby Mega Indah,被告為警務處長。入稟狀指,去年9月29日下午約4時50分,一名警員站在灣仔港鐵站A2出口通往入境處大樓的行人天橋上,開槍射傷原告致使其右眼永久失明。原告要求被告提供開槍警員的身份、警員編號,以及相關文件包括書信、紀錄、口供等。原告要求被告須於法庭頒令的14日內提供相關資料,供代表原告的律師行查閱。

記者:黃蕊獻

版權: 
Viewing all 11591 articles
Browse latest View live


<script src="https://jsc.adskeeper.com/r/s/rssing.com.1596347.js" async> </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