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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本周一網民發起的「黎明行動」,導致全港多處發生堵路事件,繼而演變成警民衝突。其中香港中文大學一帶有人設置路障,並向吐露港公路及東鐵線路軌投下雜物,後與警方於中大正門「四條柱」,以及近科學園出入口「二號橋」一帶對峙。警方向校園發射多枚催淚彈進行驅散,並闖入校園拘捕5名學生。案件今早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5人均被控暴動罪。首被告需留院,延至同日下午3時出庭應訊。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8日再訊,各人均獲准保釋,以待進一步調查。
被告依次為學生劉晉旭(21歲)、中大護理系四年級生符凱晴(21歲)、中大三年級生高志斌(21歲)、中大學生陳歷釋(18歲)及中大四年級生許貽顓(20歲)。5人同被控一項「暴動」罪及一項「在非法集會時使用口罩蒙面」罪。控罪指5人於2019年11月11日,在香港中文大學環迴東路研究生宿舍附近「二號橋」,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及於同一地點身處在一場非法集會中,無合理辯解下使用口罩蒙面。 而次被告符凱晴及第五被告許貽顓另被加控一項「藏有攻擊性武器或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控罪指符於同一地點管有一把螺絲批及一個鎚子頭;許於同一地點管有一把士巴拿,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警員制服後使用私人手機拍攝被告 稱「YouTube見」
首被告劉俊旭因留院需延至下午3時應訊,辯方律師向法官投訴,有警員在制服被告後,使用私人手機拍攝被告,並向被告稱「YouTube 見」。第四被告陳歷釋面上則留有傷痕。第五被告許貽顓頭上亦包著紗布及頭套,據了解其頭部被硬物所傷,需縫四針,而背部亦被打兩棍而受傷。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8星期,以等待錄影片段及證人口供作進一步調查,亦不反對被告保釋。
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8日下午2時半於沙田裁判法院再訊,並會視乎情況轉交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除次被告符凱晴外,各被告均准以5,000元現金保釋,須遵守宵禁令、不准離港、交出旅遊證件、每星期3次到警署報到及居住在報稱地址。次被告符凱晴於8月25日荃灣楊屋道被警方以非法集結罪名拘捕,正保釋候查,因此需要額外由其母親作出5,000元人事擔保及增加到警署的報到次數,至每星期4天。
今早因欲旁聽的市民為數眾多,致旁聽席上座無虛席,過百名市民更需於法庭及法院門外守候,聲援被捕學生。每當有被告者步出法院門口,眾人隨即展開傘陣保護,以免被告容貌被攝入鏡頭。其間,眾人高呼「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反修例運動口號。眾被告隨後亦登上私家車離開。
8.5罷工大圍交通燈刑事毀壞案 押後再訊
同日下午有另一宗刑事毀壞案於沙田裁判法院再度提堂。兩名被告分別為報稱為裝修工人的辛惠霖(27歲)及報稱為設計師的黃潤琦(30歲)。他們被控於8月5日大罷工當日在大圍獅子山隧道公路與大埔道大圍段之十字路口,無合理辯解而損壞交通燈電纜。
控方已準備聽取答辯,惟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接納辯方申請押後聆訊,以等待電線工具配對報告完成。案件將押後至明年1月15日下午2時半於沙田裁判法院再訊。高官拒絕第二被告王潤琦的更改保釋條件申請,兩人須維持原有保釋條件。
記者:何紹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