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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太古城戴豬咀採訪 街坊稱無必要:「如果佢哋真係射,佢哋真係痴撚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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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警方昨晚衝入太古城中心拘捕市民,引發衝突,有持刀市民在太古城道襲擊市民,警民對峙一直持續。

晚上9時許,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及東區民主派區議員,帶同被咬傷耳朵的當區區議員趙家賢口訊,著街坊盡快離開。逾百名街坊則繼續聚集在太古城道,持續叫罵「江永祥落嚟見我!」(江永祥為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家住太古城)、「走啦黑警!」。

在場數名記者戴上「豬咀」及其他裝備,繼續在場採訪。有市民向獨媒記者表示不用太快戴上裝備:「你覺得佢哋會射(催淚彈)呀?如果佢哋真係射,佢哋真係痴撚線!」警方及後與民主派協調成功,登上警車離開。有市民在警車離開時向其投擲一瓶水瓶,數名警員即下車擎槍,在無預警的情況下平射兩枚催淚彈,太古街坊一邊歡呼,一邊朝各方散去,煙味飄入部分屋苑大堂。

新民主同盟立法會議員范國威批評警方胡亂發射催淚彈驅散,指警員不在場便不會發生暴力事件,促政府回應五大訴求,處理問題的癥結。他認為兇徒以啃咬他人耳朵,破壞市民和平表達訴求的行爲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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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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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黨立法會議員譚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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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家賢及范國威已報名參選區議會選舉,對手分別為經民聯丁煌;戴卓然、楊聰及劉志成。

記者:湯璧瑜


按《選舉條例》號召集會被捕 三民主派候選人隔日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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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網民原擬上周六下午於維園舉辦「求援國際 堅守自治」集會,但遭警方禁止。過百名區議會選舉候選人於同樣時間在維園,按《選舉條例》賦予的權利發起選舉集會,並強調不多於50人,因此不須事先向警方申請。集會開始後不足一小時,三名區議會選舉民主派候選人即被警方拘捕,今被控告非法集結和阻差辦公罪名。

區政聯盟文念志(29歲)、「機場大叔」陳振哲(47歲)和鄭仲恒(30歲)同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和一項阻差辦公罪。控罪指三人上周六(11月2日)在維園8號閘門外參與非法集結,以及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高級督察(編號為18506)及其隊員。

代表鄭仲恒的大律師在庭上投訴指,鄭於上周六下午約4時被捕,惟負責拘捕的警察並沒有向他宣布拘捕罪名,僅通知他「你已被捕」。辯方代表又稱,今日早上約11時致電警方查問,鄭將會被落案檢控還是保釋候查,惟負責的警員回覆稱未有新消息。然而10分鐘後,控方代表即通知鄭的代表律師指,下午將會押送鄭往法庭提堂。辯方形容,警方是誤導律師團隊,希望法庭記錄在案。

次被告陳振哲仍留院,缺席今日聆訊。他的案件押後至11月7日或出院後立即解往法庭提堂。代表陳的律師透露,陳下午5時已可出院。惟主任裁判官錢禮表示,屆時已過法庭的辦公時間,最快也只能在明日提堂。

文念志和鄭仲恒的案件則押後至12月16日再訊,讓警方檢視閉路電視片段,以作進一步調查。期間兩位被告獲准分別以3000元和1000元現金保釋,不准離港,但無須守宵禁令。

控方一度申請,保釋期間被告需禁足維園範圍。辯方則強調,被告是在維園外被捕,禁足維園並不合理。主任裁判官錢禮亦質疑,既然控方指控的案發地點不在維園,有什麼基礎要求法庭頒禁足令。最終控方撤回申請,旁聽席隨即傳來竊笑聲。

陳振哲已報名參選區議會大埔林村谷選區,同一選區候選人為經民聯陳灶良;鄭仲恒已參選沙田鞍泰區,對手為民建聯招文亮和獨立候選人楊子霈;文念志參選大埔頌汀選區,對手為民建聯譚榮勳。

記者:黎彩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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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家賢議員就11月3日遇襲事件之新聞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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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家賢博士就11月3日遇襲事件,現透過民主動力發表以下訊息:

  1. 趙家賢對11月3日發生極端親政府兇徒襲擊包括本人在內的太古城居民及市民,感到極為震驚及憤慨,尤其對另外三名市民的傷勢感到憂心。趙家賢在11月4日凌晨完成手術及麻醉藥力漸退後,亦首先向醫生查詢另外三名市民狀況,一直為他們祈禱。家賢亦對11月3日香港各區被濫捕及受傷的市民表示傷痛。
  2. 趙家賢向所有伸出援手的市民表示感激,包括現場急救人員、醫院醫護人員,以及出手協助制止兇徒行兇的市民。
  3. 由於趙家賢暫時仍未適合提供口供,故暫不進一步向外交代及評論案情。
  4. 趙家賢感謝昨晚前往探望,及應他請求到太古城區協助疏散及保護居民的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區議員及民主派友好。
  5. 趙家賢現時雖已完成手術,惟仍需觀察及休養,暫時未知何時出院。
  6. 有太古、康怡、鰂魚涌的民主派朋友,自發在本星期代為在太古城區開站,趙家賢感謝他們一直支持。
  7. 家賢亦感謝所有支持者及街坊的慰問,希望所有人保重。
  8. 最後,趙家賢呼籲所有民主派區議會候選人、太古城居民及香港市民,要非常謹慎保護自身安全,以免被有心人設局,墮入親政府的恐怖主義襲擊及政權濫捕施虐的陷阱之中。趙家賢重申,民主派區議會候選人及香港市民,面對親政府陣營的暴力威嚇,絕不屈服退縮;我們必定團結一致,堅持到底,對抗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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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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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暴力及濫權於11月2日和3日進入了一個「新高度」,明顯是要阻止市民大規模聚集,莫說上百萬人的示威,超過十萬人的遊行集會﹐在中共/港府/警察心目中,都要成為「絕響」。其中一個主因當然是「國際影響」:把香港的抗爭抽離國際社會的視野,讓外國以為香港逐漸「恢復秩序」,再好好「整治」反抗的香港人。

11月2日下午灰記和朋友由灣仔走到中環參與集會,沿途氣氛和以往很不一樣, 「防暴」警察不但一早出現,而且不是在遠處監視,而是實際在路上進行阻截(其實10月31日晚已經如此),以往大批市民可以遊行往目的地的情況不再。當大隊停留在灣仔、銅纙灣一帶,灰記跟著一些市民沿行人路繼續前進,遇到警察時,有市民忍不住高喊「黑警」、「皇軍」。聽到「皇軍」兩字,灰記不期然有家園被佔領的感覺,這些與市民互相對罵的武裝分子,真的是香港人嗎?

在皇后大道東與金鐘道交界的行人路上,看到一對帶著口罩的長者夫婦,堅決違抗警察的「命令」,拒絕除下口罩而與黑布蒙面的警察激烈爭論。單看這個場面就知道「反蒙面法」是何等荒謬,何等擾民,武裝到牙齒,聲稱執行法律的警察,卻蒙著面、沒有警員編號、沒有配帶委任證,難以辨認,手無寸鐵的市民帶個口罩就被警察呼呼喝喝,像「暴徒」般看待。長者夫婦比較幸運,警察最終沒有堅持,他們亦獲放行。但在他們身旁的另一女子就倒霉得多,警察不但強行除去她的口罩,還向她的面部直射胡椒噴霧,令她痛苦不堪。警察的暴行隨即惹來包括灰記等的市民強烈不滿,大聲指摘警察「發神經」、「冇人性」、「離譜」……。

然後又有數個蒙面警察追著灰記身旁的一對年輕男女,那兩名男女嚇得不斷後退,最令灰記憤怒的是警察拿著警棍作追打狀的同時,不斷高呼年輕男女襲警。這就是如今在街頭「橫行無忌」的警察的卑鄙和侷促,這也是他們為何不敢真面目示人的原因(除此之外,盛傳中共非法派來不少大陸武裝人員權充港警,當然最好不以真面目示人)。幸而年輕男女在包括灰記的市民「保護」下快步離開,沒有進一步受害。與此同時,警察已在遠處的灣仔軒尼詩道向人群發射催淚彈。

對比當日和周日警察的其他的血腥暴行,灰記目睹的屬「小兒科」,但也反映失控的警權已到了令人髪指的地步。這兩天灰記和很多市民一樣,憤怒、憂心……兼而有之。除此之外,縈繞灰記心頭的還有「被佔領」這感覺。一個很久沒有記起的中學往事又重現腦海:當年灰記在一書店打暑假工,書店的司機很健談,經常想當年,講得最多的是「日本仔打香港」。灰記依稀記得司機說過日軍佔領時他是街童,派報紙維生。最記得他說日本兵對他好好,為何特別記得?因為灰記自小受家父國民黨民族主義「薰陶」,覺得八年抗戰是中國人的「民族驕傲」,日本侵華是萬惡之事,為何會有善良日本兵?這位當年街童也知道皇軍很兇惡殘暴,大人見到他們都很害怕,但小朋友如他則不用害怕,甚至不用敬禮。他說有一個日本兵對他特別好,會給他東西吃,鼓勵他讀書(更詳細的內容已記不起)。

這樣說不是真的要將現在香港的抗爭和艱苦的三年零八個月或八年抗戰相比,但皇軍也善待小朋友卻是對現今港警的當頭捧喝,港警連中、小學生也不放過濫權施暴,年輕人的生命在他們心中如曱甴般下賤,港警真的連日本皇軍也不如,這也是為何有市民高喊港警為皇軍,對他們極痛恨的根本原因。當然市民絕不會忘記這些「皇軍」背後的政治勢力。

說到「被佔領」,灰記也想起2009年在此博客寫過的一篇文章,名為《景色》,是講一本巴勒斯坦人寫的,描述被以色列佔領故土所思所感的書,作者是Raja Shehadeh,英文書名為 PALESTINIAN WALKS Notes on a Vanishing Landscape。當時寫此書是為了紀念被政府強行摧毀的菜園村以及村民曾作出的抗爭,菜園村作為vanishing landscape,是香港被消失的重要人文歷史。而書本所指的vanishing landscape,不但是因為以色列大量興建殖民區令風景不再,也因為自由的消失令風光不再:「佔領的早年,直至八十年代初,Raja還可以自由遠足,之後,他的行徑越來越受限制,一些以往可到達的地方被禁止前往;隨時被以色列士兵查問身分,阻止前進。有一次,他到杰理科渡假一天,回程時要苦苦哀求以色列士兵讓他回到突然宵禁的拉姆安拉。他感嘆生活的艱難,讓人沮喪的民族前途,無時無刻的屈辱和挫折,曾經想過到外國輕鬆地生活。」(摘自《景色》一文)

此刻灰記重提此書,能引起的聯想可能更大,因為被市民形容為皇軍的港警的「無法無天」成為日常的話,莫說要示威遊行,市民即使逛街、逛商場,甚至在自己居住地方-香港的日常景色-附近蹓躂,都可能被盤查,威嚇,甚至拘捕。相信很多香港人,特別較年長者都會有Raja的感受,「回歸」早期還可以自由自在,之後越來越多限制,特別近年尤其今年,一些以往可享有的自由都被禁止。 不少人感嘆生活艱難,讓人沮喪的香港人前途,無時無刻的屈辱和挫折……。

不但如此,香港人被許下的自治(真正的自治必然包括民主選舉,即真普選)權利,巴勒斯坦人不也曾被許下立國權利,如今一切變形走樣,香港人不但真普選遙遙無期,自治空間亦不斷被中共政權蠶食,正如巴勒斯坦人不但立國遙遙無期,自治空間亦被以色列佔領軍/殖民者不斷蠶食一樣,管它「回歸」還是「被佔領」。

把香港和巴勒斯坦比較的確令人沮喪,因為以色列佔領下,巴勒斯坦不斷爆發人道災難。而中共四中全會發放的「治港」訊息是以「國家安全」為名,進一步剝奪香港人的權利和自由,以達到所謂「直接管治」,完全視《中英聯合聲明》和「一國兩制」如無物,亦即是說,現在港警橫行的狀態會持續,或以其他形式維持這種威懾管治,以好好「整治」反抗的香港人,難免繼續出現人道災難。

其實不少評論都認為,中共/港府實際上已經在香港進行沒有軍隊屠城的「六四」,警察已進行了無數次血腥鎮壓,製造一次又一次的人道災難,被打傷、各類型槍彈所傷的市民不計其數(特別是警方無差別的向市民瘋狂發射催淚彈,其實是用化學武器攻擊市民,近日所用的懷疑國產催淚彈可能毒性更強,有人被射中後因彈殻著火而嚴重燒傷,嚴重的話可致命),祗是香港不是北京,暫時不能搞新聞封鎖、人人受審查過關那套,香港人的反抗也比他們的預期頑強。中共/港府的策略可能會因應情況有所不同,例如偶而會吹一些「軟風」,不外放出林鄭會下台(其實who cares)、明年可能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整頓警隊之類的消息,但戰略是以各種各樣的方式牢牢掌控香港,暴力鎮壓則是其中一個必要選項,事實上,中共/港府正向香港的反抗者宣戰。

香港人的抗戰形勢的確不妙,但留下的人還有其他選擇嗎?正如PALESTINIAN WALKS Notes on a Vanishing Landscape 一書提到一個名為Sabri Gharib的農夫的抗戰,他是第一個敢於挺身作證,講出鄰近的猶太殖民騷擾的事實,包括被阻止到原來屬於自己的耕地耕作,自己和子女被開槍射擊,被恐嚇以及被以色列軍方無數次抓捕。二十多年來他與以色列當局對抗(此書於2007年出版),作者Raja和其他律師,則利用法律途徑,協助如他一樣的巴勒斯坦人的「徒勞」抗戰。

是的,在龧光初露(灰記始終認為這道曙光一定是和中國國內抗爭取得進展有關)之前,所有反抗都是「徒勞」, 但沒有「徒勞」的反抗就不成抗戰。11月2日和3日香港人依然在頑強地、團結地、「徒勞」地反抗,現在趁香港人的反抗還未被完全鎮壓下去,大家仍然可以,仍然必要以各種力所能及的方式,在各層面反抗,顯示港人爭取應得的自治的決心,並做好漫長抗戰的心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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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君的憂鬱,革命之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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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有人吹風說選舉優先,街頭行動要讓路。但黃之鋒被 DQ,朱凱廸棄守自決而入閘,正說明在今天的橫蠻威權下,選舉雖然重要,但不能說比較社會運動更為重要。香港兩級議會,本無實權,現在還加上思想審查,那麼選舉作為民主宣傳平臺的作用就更加大打折扣了。如果選舉或者議會尚有自由發言餘地,民主派尚可以用為民主教育工具 — 在這個歷史關頭,十字路口,教育工作特別重要,只有它才能和普羅大眾一起摸索新出路。現在連自由發言也做不到,那麼,就更加說明選舉的局限。何況,在專制國家,從沒有過單靠選舉便可以變天為民主國家的例子。所以,選舉嘛照參加,但直接行動要繼續。而操作上,香港就逐漸分成兩批人,一批從事合法抗爭,一批從事可能違法的社會抗爭,「兄弟爬山各自努力」。

自由主義也革命

香港人選舉經驗豐富,無須多言。社會抗爭則經驗非常不足,需要更多分析。另一方面,目前「勇武」行動,難免令一些泛民憂慮。蔡子強先生在上周三的文章,便擔心暴力循環,所以堅持「和理非」,卻被學生質疑:「如果沒有 6.12,政府會聼我們嗎?」蔡先生也承認無言以對,遂有「無力感越來越強」之嘆。

晚不才,試為蔡子解套。只要他重讀洛克《政府論》,就知道自由主義不只不否定革命權,還積極支持呢。洛克《政府論》下篇 222 節解釋人們成立政府是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一旦「立法者們圖謀奪取…人民的財產或…使其處於專斷權力下的奴役狀態時,立法者們就使自己與人民處於戰爭狀態,人民因此就無需再予服從…。人民享有恢復他們原來的自由的權利,並通過建立他們認為合適的新立法機關以謀求他們的安全和保障…。」

在 225 節,他再為革命辯護,說「革命不是在(統治者)稍有失政的情況下就會發生的」,相反,那往往是統治者從事「一連串的濫用權力、瀆職行為和陰謀詭計」的結果。[1]

蔡先生擔心暴力循環,為「這個日漸崩壞的世界」而發愁。但是,洛克比蔡先生樂觀,也比霍布斯邦樂觀,不太擔心革命造成「世界崩壞」,社會解體,重回一個人人拼死相鬥的「自然狀態」;[2] 革命,不過是公民社會把之前信託於舊政府的權力,重新收回社會手裏而已。自由主義的蔡先生,應該比我更清楚古典自由主義的革命元素。

香港人從來都被殖民,甚至連心靈也被殖民,以致多年來都不懂得反抗。如今要排除萬難保衛自治權,便特別需要有革命的志氣。香港的確需要補反殖民之課,學習革命思想,伸張人民主體性。不論自由派還是左翼,都應該這樣看。

有權有理兩回事

對於暴力循環當然需要憂慮。無此憂慮,便是漠視一個眼前事實:今天壓迫全國人民全港人民的,便是以反抗壓迫起家的中共呀!越反惡魔,越變惡魔,莫此為甚。所以我們豈能對暴力循環毫無警惕呢?

如何避免暴力循環?這便需要區分「有權利」和「有理由」兩者。人民有權利革命,但怎樣革,何時革,這一切便需要提供理據。我有權說話,但說什麼,何時說,怎樣說,都需要有個好理由,否則便是廢話或者不合時宜之言。說句話尚且兩者兼顧,何況革命?這五六年來,出現一種偏差,就是以為有權革命,便等於有足夠理由革命,可以不管時勢,不管手段,不管民眾,隨時由他說了算。這種情緒,與今日所謂「攬炒」也多少相關。何謂「攬炒」?即同歸於盡。但 21 世紀的香港民主運動才剛開始,幹嘛現在就要同歸於盡?或云,攬炒是指不顧一切、沒有底綫的反抗。沒有底綫?

我想起《水滸傳》第 40 回講梁山好漢劫法場,李逵「輪兩把板斧,一味地砍將來。不問軍官百姓,殺得屍橫遍野,血流成渠。」不問官民都砍 — 所以李逵是攬炒祖宗。以為有權革命,就以為無論怎樣反抗都必然正確,對不起,這是易姓革命,不是民主革命。現代民主革命,不一定和平,但一定不可以沒有道德底綫,不可放棄理性分析與效益尺度。抵制黑警,不必禍及妻兒;癱瘓社會秩序以對抗暴政,亦不必火燒紅店 — 很容易誤傷無辜啊。正途是以人民共同體的巨大道義力量,去分化警察,組織工會、進而組織大罷工。現代民主運動,要求的是精準打擊,而不是攬炒。

事實上,這五個月以來的抗爭,總是存在至少兩種傾向。一種是「李逵式反抗」,一種是民主的反抗。每當出現過分暴力場面,總有人出來制止戰友中的過火行徑。今後的關鍵,是民主派如何鞏固已經存在的健康力量,壓抑李逵的蠻勁,而不是坐困愁城,或者一味抱怨「唉呀現在氣氛不容你是其是非其非」。是.其.是,非.其.非,就是這樣。

不需要英雄

今天,梁天琦被崇拜為英雄。但需要問的是,民主革命需要英雄崇拜嗎?大家還記得嗎:七八年前,那時教主講幾句「沒有反抗,哪有改變」的空洞口號,便令一些青年如癡如醉;接著,傘運期間,所謂 he-he(編按:周永康、岑敖暉,二人又被合稱為「Alexter」)再次瘋魔青年。然後,教主、he-he 都過氣了,再輪到梁天琦。英雄形象,往往是既憤激又前路茫茫的一代人自己的投射而已。

今後,這種英雄投射、再埋葬英雄的劇本還會繼續的。這令人想起《Jesus Christ Superstar》音樂劇中、彼拉多責罵要處死耶穌的對白:

「你們猶太人製造彌賽亞之多,裝得下好多個麻包袋!」

口號的魅力,在於幾個字就能夠煽動情緒。這也是焦慮和危機時代的印記。但口號如果只是口號,內裏沒有實質分析,就真是純粹情緒,來的快也去的快。有人對於「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口號甚有顧忌,但像好多青年人一樣,我沒有顧忌,反正,人人都可以自己填充内容。民主革命派,自行填充民主内容就行,何須垂頭喪氣?

民主革命不需要濫用暴力,也不需要英雄。德國詩人兼戲劇家布萊希特的《伽利略傳》,主人公和他的徒弟有一場有名的對白:

徒弟:「一個國家沒有英雄真可悲。」

伽利略:「一個國家需要英雄真可悲。」

有位本地公知解釋布萊希特原意時,說「在人民的自由人權獲得保障的國家,是不需要英雄,也就是說,你堅持自己相信的意見,堅持真理,是無須付出犧牲自由或生命的代價的。」我不認為布萊希特此處想聯係什麼民主。伽利略在宗教法庭受審,他的徒弟非常渴望師傅能夠寧死不屈、堅持他的日心說。結果他認罪了。他從法庭出來,徒弟就講了上面一句話,表達他對於伽利略沒有做英雄烈士、寧死不屈的憤怒。伽利略就以上面的話囘覆他。徒弟大概不明白。直到後來,當他再拜訪獄中的師傅,師傅給他看自己寫完了的科學論文,這時他才大概明白吧:要把眾生解放出來,不需要烈士和英雄,而是需要啟蒙,需要科學和知識。這也是啟蒙運動的宗旨。一個民族還需要什麼英雄,證明他們還沒有足夠知識,還沒能實現自立自決。若有真英雄,他/她也不一定要犧牲,不一定要做什麼領袖,但他/她一定和眾生一起學習及掌握科學和知識。從事反抗運動,也一定是情理兼備的、有效的反抗。只有這樣,人民才能頂天立地,不再依賴什麼神仙皇帝。

2019 年 10 月 31 日
8.31 兩個月紀念

[1] 北京商務印書館 1981 年版。
[2] 因為十六世紀末的霍布斯邦,其政治目標在於加強君權;十七世紀的洛克卻致力樹立國會至高無上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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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大叔」陳振哲出院應訊:係政治檢控;唔好讓憤怒變成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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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過百名區議會選舉候選人上周六(11月2日)於同樣時間在維園,按《選舉條例》賦予的權利發起不多於50人的選舉集會。三名區議會選舉民主派候選人被控告非法集結和阻差辦公罪名,案件昨日(4日)提堂。次被告陳振哲今早出院後被押解往法庭應訊。

「機場大叔」陳振哲昨日留院,缺席聆訊。他今日早上被解往東區裁判法院提堂。犯人欄內的陳振哲身穿白色T-shirt,沒有佩戴眼鏡。

案件押後至12月16日再訊。期間陳獲准以3000元現金保釋,不准離開香港。

代表陳的大律師表示,陳最近曾接受日本電視台NHK的訪問,計劃未來赴日本進行有關香港示威及警察濫暴的後續採訪,但暫未有確實出發日子及行程。主任裁判官錢禮表示,待陳有確切的詳情,可再向法庭申請更改保釋條件。

此外,辯方透露陳身兼多職,除了為區議會選舉候選人外,還在本地律師事務所任職法律行政人員;他被捕後,警方檢取了陳的兩部手機,內含客戶的資料。辯方指,法律人員為客戶提供的法律意見,在香港是享有法律專業保密權(legal professional privilege),又透露警方暫時未有申請法庭手令以檢視手機上的資料。

陳振哲辦理保釋手續後,換上一套西裝。他在庭外表示,「唔好讓自己嘅憤怒變成仇恨,唔好將自己憤怒變成你所憎惡嘅人」。他強調自己並不仇恨,因為仇恨只會將他與其他參選人推向另一個深淵。他指參選及成為議員的目的是帶來和平與建設,聽取及反映民意,批評警方濫權、不守本份、製造亂局,「著哂制服,有哂gear,就以為自己乜都做得」。他又斥警方明顯政治打壓選舉聚會,促請選管會及政府正視問題。

陳振哲又形容本案為政治檢控。他特別提到,警方即使穿上製服、手持武器也好,也不要延緩救援,因會對傷者造成傷害,甚至生命危險。他與其他區選候選人一同大叫口號:「抗議警察濫捕,打壓選舉活動!」至於留院詳情,他表示不方便透露。

區政聯盟文念志(29歲)、「機場大叔」陳振哲(47歲)和鄭仲恒(30歲)同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和一項阻差辦公罪。控罪指三人上周六(11月2日)在維園8號閘門外參與非法集結,以及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高級督察(編號為18506)及其隊員。

陳振哲已報名參選區議會大埔林村谷選區,同一選區候選人為經民聯陳灶良;鄭仲恒已參選沙田鞍泰區,對手為民建聯招文亮和獨立候選人楊子霈;文念志參選大埔頌汀選區,對手為民建聯譚榮勳。

記者:黎彩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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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V煞日尖東集會 警水炮車驅散 多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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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政府在上月5日引用《緊急法》硬推《禁蒙面法》,今日是生效一個月。網上有人號召今日舉行「全民V煞日」,反對《禁蒙面法》。活動在傍晚上才公布在尖東百週年紀念公園舉行,市民在金馬倫道一帶聚集,並堵塞彌敦道。活動結束後,市民原擬往佐敦方向離去,警方水炮車到場開炮驅散,大部分市民循理工大學離開,多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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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批市民晚上在尖東市政局百週年紀念公園集合,帶上V煞或黑色面罩遊行。他們沿漆咸道南轉入金馬倫道,並沿彌敦道往尖沙咀碼頭方向及海防道十字路口近九龍清真寺外聚集並堵路。他們高叫「蒙面無罪,立法無理」、「解散警隊,刻不容緩」及「組織工會,全面罷工」等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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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約8時40分,有自稱搞手的示威者稱今日活動完結,希望眾人離去及轉場,建議撤離彌敦道和進入尖沙咀內街。他們及後途經金馬倫道的優品360及紅磡冰室等被視為「藍店」的商店時「裝修」,後者遭打爆玻璃,優品360則只遭示威者「塞膠」。

示威者沿漆咸道南往北離開,在接近佐敦軍營時,高處有射燈照向示威者。他們憂慮「前有軍營,後有狗屋」,一度未能決定路線。未幾,水炮車沿漆咸道南抵達並射水,示威者四散,大部分經理工大學離開,有記者被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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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速龍小隊在尖沙咀歷史博物館外的暢運道,制服及拘捕至少兩名示威者。有社工詢問二人的名字,有速龍小隊三度高呼「叫曱甴呀」。速龍小隊行動中曾多次發射胡椒球槍,多名在記者在路邊嘔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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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暴警察及後在理大連接紅磡港鐵站的行人天橋戒備,有學生在理大範圍內指罵警察。理大校董李傲然及後到場,指今晚是理大的畢業禮,要求會見在場指揮官和警員停止用電筒照射理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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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場防暴警察稱「大家唔需要咁敵對,做返自己職責啫。」但他及後情緒失控,多次和學生對罵「呢啲咁嘅大學生」和「李浩然你過嚟」。另一名警員亦深感受辱,指向大學範圍內的學生,「挑,大學生喎」。有防暴警察喚記者「影下啲藍光啦」、「有laser呀」。

李傲然已報名參選油尖旺「大角咀北」,另一候選人為民建聯劉柏祺。

記者:何嘉茵、麥馬高

醫護人員:周梓樂康復機會渺茫 「要搵出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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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在伊利沙伯醫院工作的醫護人員解釋,周梓樂的情況甚差,恐怕過不了這關,也許會在這幾天面臨腦死。

她解釋周同學雖已多番接受手術,包括切除顳葉(Temporal lobe)和接受降壓藥物,惜收效甚微,腦壓仍高據不下,超出常人多倍。

因為周同學受傷後出現嚴重的腦腫而無法舒緩。腦部位於頭顱內有限的空間,一旦受傷而腫脹,壓力會令血腋便再難輸入腦部,導致缺氧腦死。

她解釋「植物人」與「腦死亡」的分別。「植物人」的腦幹仍然運作,能夠維持心肺功能;然而「腦死亡」即正式死亡。

種種跡象反映周同學傾向後者:一、他的心肺功能須靠機器維持;二、他的瞳孔已對光線沒反應;三、本來下丘腦會不斷分泌 ADH 荷爾蒙以抑制腎臟排尿,但周同學出現「尿崩」(Diabetes Insipidus),下丘腦已不再運作。

現在醫生們正在用麻醉藥和降壓藥,讓周同學的腦部得以休息,但「冇可能無止境用落去」,深切治療部的醫生可能將於未來數日與周同學家人商量停藥,再檢查周同學是否已腦死亡。

網上有傳周同學可能遭催淚彈或布袋彈直接擊中,但醫護人員說:「他似乎冇中彈傷口」,不太可能因中彈而墜樓。

然而她也有很大疑問,即使周同學要躲避催淚彈,也未必迫切到要跨欄逃生,他墜樓背後可能還有其他原因,她希望停車場與車主都不吝提供影片佐證。

「就假設因為避催淚彈而墜樓,嗰度有咩威脅?警方嘅暴力點解完全冇克制?因為佢地嘅暴力完全冇後果。我依啲中年人好快兩脚一伸,但下一代人點算呢?」

醫護人員解釋若周同學不幸返魂乏術,因他已曾接受診治,清楚死因,故毋須驗屍。但據她經驗必定要開死因庭調查。

筆者與受訪者一直喝著咖啡,但我們的姿態就像在喝酒。「我面對死人已經十幾年,未試過咁感觸。」

「點解周同學會跌落去受重傷,要搵出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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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軍澳人落樓抗議警暴致同學性命危殆 警粗暴入邨驅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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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警方疑週一凌晨時分於將軍澳尚德邨與廣明苑位置,多次發射數十發催淚彈,造成多名市民受傷,當中包括仍然危殆的科大生周同學。過百名將軍澳居民繼昨晚後再次聚集於尚真樓對出空地,警方接報後便到場警告市民離去,然後警在協調後曾撤退。部分示威者隨即於尚德巴士站對出架設路障,警瞬即返回現場,先後對邨內範圍發射催淚彈及橡膠子彈,更一度闖入尚德邨範圍遊走,多番擾攘才離去。市民最後搬出路障至唐明街與唐俊街交界,更對路障縱火,消防到場撲息,警方隨即進入拘捕一名年輕男子後,市民才完全散去。

無標題

繼星期日及一兩晚後,警方擔心昨晚再有市民聚集抗議,入夜後於區內部署大量警力駐守戒備,於Popcorn連接尚德的天橋,以及科大生墮樓涉事的廣明苑停車場定點巡邏;市民晚上亦自發於周同學墮樓位置附近,點燃起燭光和掛起紙鷂,祝願周能平安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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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懷疑警員於週日在附近酒店舉行婚禮,促大量警力進入將軍澳戒備,間造成墮樓悲劇發生。網民因此發起到涉事警員的廣明苑住址叫囂。市民於晚上十時再次在尚德邨尚真樓對出空地聚集,警察聞訊便在尚德公共交匯處附近戒備並對峙。期間,一名年長男子回家時懷疑受驚,質問警察,隨即便遭警方拉扯及指嚇,部分區選候選人到場調停亦被撞。

無標題

警方與聚集市民對峙期間,多次舉起藍旗警告市民參與非法集會,並以強光照向市民,甚至照向大廈上的單位。這反令在場市民怨聲四起,繼續聚集,不時呼喊口聲斥責和指罵警方「毅進仔」、「你哋走,我哋咪走!」。警方一度揚言市民若不離開,便會入邨進行驅散。二十多名全身黑色裝扮的示威者期後打開雨傘,佈成傘障,並於路上投擲大量磚塊。雙方陷入僵持,期後前立法會議員暨廣明苑法團顧問鄭家富、廣明苑立案法團主席柯耀林等多名區內區選候選人,期望與警方交涉,舒緩雙方緊張局面並讓警方撤退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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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交涉期間,有市民向警方投擲玻璃樽,一名警員隨即無預警下對屋苑內發射催淚彈。警員及後才舉旗警告,惟在場市民大多未有佩戴口罩或其他防禦裝備,而紛紛走備。此舉激起更多市民不滿,在場市民鼓躁,不斷指罵警察「殺人犯」,部分警員失控,衝前指「走啦,殺人!」,又質疑阻擋警員視線的記者的專業,斥其為「黑記」。同時,警方多次斥在場佩戴口罩的市民違反《禁蒙面法》,以強光照向相關市民,要求其除去口罩否則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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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家富隨後嘗試與警方指揮官交涉,並試圖勸退部分身穿黑衣的市民,惟勸退不果。不過,警方配合願意撤退,附近一帶戒備的警察亦隨即乘警車離去。大批市民隨即湧前,再次於公共交匯處位置築成路障。警方隨即「回馬槍」般,極速返回現場,並再次對屋苑方向發射多枚催淚彈,當中一部分射入公共交匯處位置,爆出火花並燃燒附近花槽植物。

有示威者欲向警方防線再次投擲燃燒彈,險擊中在場記者。警方隨即再次發放催淚彈及橡膠子彈,並舉起黑旗及橙旗警告,隨後再次進入廣明苑停車場,對屋苑內聚集的市民舉槍對峙。警方嘗試由廣明苑廣新苑進入屋苑內,但及後再次離去,而另一邊警方再次推進近公共交匯處位,與市民對峙。鄭家富等人再次向警方交涉,惟警方最後拒絕交涉,提醒其向兩邊散開,並指「小心(被警方)打爆頭」、「我哋係執法者,唔會俾你凌駕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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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戒備一段時間後,向屋苑範圍發射多枚橡膠子彈。聚集市民便隨後四散,進入大廈內。警方一度進入尚真樓大堂並離去,未有作拘捕。十多名防暴警察於尚德邨內遊走,一度與在場義務急救員有肢體碰撞而揮棍還擊,而遊走期間不斷以長槍舉起記者及屋苑範圍,更對大廈樓上單位舉槍。一個低層單位內的居民受驚,指罵警方,警方一度揚言進入大廈內拘捕該名市民,及後未有進入並離開。沿途大廈大堂內的市民不斷指罵警察,部分警員隨即失控惡言靠門回應「死曱甴」、「返歸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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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眼見市民經已散去,便再次返回警車離去,但未有清理路障。少量示威者再次搬起原有路障,更試圖將路障搬出唐明街與唐俊街位置,並縱火燃燒路障,一度燃燒起單車以致多次爆炸聲響。兩輛消防車到場,消防員到場撲息,而警方多輛私家車隨即由將軍澳運動場位置,轉入唐明街,三十多名速龍小隊奔跑追入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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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身穿黑衣、佩戴口罩女子被警方包圍截查,其中一名聲稱遺留身份證於家中,未能出示,但警方未有拘捕,隨後便釋放。同時,部分速龍小隊及二十多名防暴警察衝入尚德商場的OK便利店,進入商場追捕市民。一名身穿白恤衫、戴眼鏡的男子被拘捕,押上警車,在場警察隨即返回警車離去,而市民亦四散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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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世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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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解最近啲催淚彈咁多煙同咁高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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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唔係化武專家,只希望我嘅化學可以解釋到你嘅疑問!希望唔會講多咗敏感嘢,亦唔會太詳細。知道多啲嘅朋友你可以去呢度留言,唔駛我講,以免我被人 ban。

催淚彈一般由:(1)彈身(有鋼)、(2)彈藥(如發射用,正常炸藥)及雷管、(3)催淚劑固體(主要係CS)、(4)發熱材料(以令催淚劑氣化分散),所組成。

各國嘅(1)(2)(3)都係相同,主要分別係(4)。

(3)催淚劑固體:
CS(O-Chlorobenzalmalononitrile)係固體,約 100℃ 熔,300℃ 氣化,所以受熱會變成蒸氣,遇冷空氣變返微塵粒,被風吹到你眼、鼻、口,你就賴嘢。由於CS高於 400℃ 就會分解(咁就冇乜催淚作用,而分解產物有冇害就冇人知),而越高温,分解出嚟嘅嘢就越多 —— 其中已知嘅有 HCl氣體(可導致肺積水)、HCN氣體(山埃氣)、二惡英 dioxin(超級致癌物)。基於呢個原因,各國都希望將發熱温度低過 450℃!

(4)發熱材料:
主要由 (A)氧化劑(oxidizing agent)同 (B)還原劑(reducing agent)組成。

(A)氧化劑:
各國大致相同: KNO3及 KClO3受熱分解出氧氣,而 KClO3更出埋 KCl 白煙。

(B)還原劑:
【外國】碳粉,矽粉 Si,糖,火棉 nitrocellulose,燃燒後可達温度最高 1500℃,一般低於 1000℃,產品有 CO2、H2O、SiO2(白煙)
【中國/伊朗】鎂粉,鋁粉,火棉,燃燒後可達温度最高 3300℃,一般低於 2000℃,產品有 CO2、H2O、MgO(白煙)、Al2O3(白煙)

由於中國貨產生 MgO 同 Al2O3比外國貨SiO2濃,重及大粒,所以中國貨啲煙好白,而外國 SiO2啲煙細微,經光學現象「散射 (scattering)」會呈微藍色。

由於外國貨温度低,用水一淋立即收皮。而中國貨温度高好多,用水淋分分鐘水同鎂/鋁生成氫氣(爆得!),好危險。用手摸一定燒傷,打中人就著火!更可以熔馬路上嘅蠟青!

而由於中國貨CS有高温分解問題,彈内嘅 CS 比外國多好多,分解出嚟嘅有毒嘢如HCl氣體、HCN氣體、二惡英亦比外國多好多。更加大鑊嘅係好多高温度CS分解產物,冇人硏究過對人體短期及長遠有乜害!

所以用中國催淚彈可以解決到嘅唔係政治問題,而係解決市民,必須立即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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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一信:集合一百萬人拯救華記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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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絲已寫好信,請廣傳,請將信件發送給新加坡政府各級機關、你認識的新加坡人與及中國領事館、外交部、新華社等)

新加坡外交部:mfa@mfa.sg
新加坡駐港總領事館:singcg_hkg@mfa.sg

一人一信、集合一百萬人拯救華記正能量

我們是一群愛國愛港的中國人,得悉新加坡斗膽捉拿《華記正能量》的版主華記楊官華,我們極度憤怒。

你們新加坡人知不知道華記是什麼人?他是我們香港的精神領袖,一直撐警打曱甴,與光頭警長合稱「光頭雙煞」,一眾曱甴只要一見到他們的光頭,便已腳仔軟兼陽萎。你們新加坡現在竟敢捉拿我們的香港英雄,算是什麼意思?

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在十月十六日曾公開批評,香港示威者的「五大訴求缺一不可」主張,不是為了解決香港社會問題,反而旨在羞辱和推翻特區政府。而華記就提力撐止暴制亂打曱甴的英雄,現在你們將之拘捕,是否支持曱甴?你們新加坡是否與中國為敵?

我們的建制派明星,面對美國的民主人權法案,都大叫報復,大呼要驅逐在港美國人出境,你們新加坡只是美國的狗腿,我們中國會怕你嗎?如不放人,我們的建制派明星包括前特首梁振英、民建聯葛珮帆博士、新民黨葉劉、工聯會吳秋北等猛將,並必聯同特區政府,拘捕在港新加坡人,並將新加坡人當作曱甴,送去新屋嶺,羞辱虐待一番後再驅逐出境。

我們對新加坡政府拘捕華記,予以最嚴厲譴責。如果華記有何損傷,香港的正能量減少,一切都是由新加坡引起。

犯我中華,雖遠必誅,你們新加坡人謹記,再不釋放華記,一切後果自負。

中國人萬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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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東西令香港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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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送中運動發展至今,似乎演變成了一場復仇運動,報復黑警濫權,單就這點,已讓人提出一個問題,「我們錯了些什麼?」

人們喜歡引證外國例子,如愛爾蘭模式,智利模式,加泰模式等等,但這些重大社會矛盾都與經濟相關,尤為重要的是,所有相類抗爭都不會演變成為一場復仇運動,因為執行鎮壓的軍警只是一個工具,它們存在的本身就是為了維繫階級統治的暴力機器。在和平時期,它將防暴訓練美其名為人群控制,但所有這些手段都有機會足以致命。發生在將軍澳停車場的不幸事件就是例子。

北愛在1998年貝爾法斯特協議的簽訂之後經濟復甦,導致獨立運動式微;加泰獨立運動強大,因為加泰的經濟明顯地強於西班牙整體;智利暴動是因為地鐵加價。

政治講實際。香港目前最迫切的議題應是區議會選舉。它關乎民意的彰顯,社會資源的控制,和代議政制的發展。習以為常的衝擊事件不單妨礙著以獨立調查委員會來調查事件真相,它還讓人忘記了抗爭的因由。以外國為例,讓社會行前一步的方法,往往是以寬恕獨裁者的調解來達致。

區議會選舉從來是建制派的囊中物。今天是難得機會,無論泛民、獨立人士、勇武,甚至港獨派,都派員參選。為什麼他們不可暫時放下歧見,提出一個短暫的冷靜期呢?已經有人擔心建制買兇嫁禍,衝擊對手的有利地盤。區議會常常與地區黑惡勢力相關,元朗 7.21 事件就是例子。

至於反送中運動做對了什麼或做錯了什麼,似乎很少人直言,這是香港教育的失敗,教育出一群低智精英。

以下回應兩位身居海外的網友留言。一位民運前輩,Ping Hu,認為勇武導致運動的失敗。他說:「事實證明並將繼續證明,勇武抗爭只會招致反效果。」

筆者認為不能簡單地得出這結論,因為社會矛盾總爆發時,往往伴隨著暴力衝突,能否明智地爭取到集體利益,則是另一回事。

另一位海外網友,Chinito,總結這場運動:

  1. 泛民論壇呼籲收起家中長者的身份證,以防止他們被誤導投票給建制,這是反民主做法;
  2. 黑衣人破壞建制派地區辦事處不對;
  3. 支持民主的社交平台被黑衣人用作對異己滅聲的手段;
  4. 黑衣人一方面「私了」支持中國或建制的人,而另一方面又指責元朗白衣人「私了」他們。

他從而得出結論,這場運動是反民主的暴民運動。

HKers are clamouring for "universal suffrage" but the territory doesn't have any law governing political parties and campaign funding (e.g. foreign donations are banned in the U.S and Canada, and I assume in all developed democracies as well, but in HK they don't even have to report where the money comes from) What kind of election is that when you don't even have the most basic mechanism to protect electoral integrity?

Furthermore the behaviour of these protesters/rioters in the last 4 months shows that they don't really believe in democracy, it is just a slogan.

  1. On some "pro democracy" forums they are telling people to hide/take away the ID of senior family members so they can't vote in the upcoming local election (senior citizens tend to vote pro government candidates);
  2. Campaign offices of pro government candidates are vandalized and trashed;
  3. Prominent "pro-democracy" social media influencers (or KOLs as they are called there) are mobilizing their followers to abuse the report mechanism on platforms such as Youtube, Facebook and Twitter to silence opposing voices, yet they whine about censorship;
  4. People who express pro government or pro China opinions are doxxed, bullied and beaten and their businesses trashed — they call that "renovation"— yet they have the gall to cry "white terror" when they inflict their black terror across the city.

These people are totalitarian thugs using the banner of "democracy" to destroy and intimidate, they have no respect for the democratic spirit. They are giving democracy a black eye.

筆者不同意他的結論,將示威群眾一概而論為暴民,犯了原則性錯誤。它犯了過於簡化的邏輯謬誤。但這位網友詳盡地描述反送中運動中出現的過渡崇洋;西方媒體等如何利用香港反送中示威;反送中運動比作辛亥革命的無知;歧視內地人的法西斯行為;崇尚暴力的可耻;明顯的謊言等等則有自己見地。

Chinito 進一步指出,「在這一點上,我對於今次抗議的反感不僅僅在於暴力,還在於運動辯護者的完全不誠實和卑鄙。在崇高的口號之下,整個事情都是歇斯底里,誇大和謊言。」

At this point my problem with the protest is more than the violence, but the utter dishonesty and sleaziness of its apologists. Underneath the lofty slogans, the whole thing is based on manufactured hysteria, exaggerations and increasingly outright lies.

筆者希望指出群眾運動由一大群互不認識的人參與,從來都不是道德運動。1964年的紐約時報案中的美國聯邦大法官的判辭說得很清楚:「在宗教信仰和政治信仰中 —— 演說者偶爾會以渲染、中傷、甚至杜撰不實言論的方式—— 但是,盱衡歷史,長遠觀之,這些自由正是啟蒙民主政治公民的思想與訓示。」

Chinito 引用了一篇很有趣的文章 "We Stood on Opposite Sides at a Pro-Hong Kong Rally — and Became Friends"。 故事描寫一位支持民主的僑生外國人,參加了一場支持反送中運動的外國集會,文章同樣地帶有「渲染、中傷、杜撰不實言論」,可是當文章的主人翁發覺集會的主持人是反移民、歧視種族的特朗普支持者,這牴觸了主人翁的基本價值。

That is when Trump supporters, right-wing Christian groups, white supremacists, and ‘straight pride’ marchers began to arrive, joining our side of the barricade—clearly hoping to take advantage of the unfolding conflict to further their Sinophobic agenda. They jeered at the crowd of Chinese immigrants. A white woman wearing a Trump hat stood by the barricade, shouting ‘Shame on the United States for letting communists in!’ She started pointing an elderly person across the barricade and yelled: ‘Are you a fucking communist?’

I suddenly felt ashamed and disoriented.

我們在香港的集會上,從香港人的口中聽到更多的這類反人種的口號。香港作為一個地方,是病了,其政府病得更重,可是,反對這政府的運動,同樣地也病重了。

上文提及的生活在外地的朋友,雖然很難設身處地了解香港問題,但他們理性認真,勇於發表自己看法的態度,還是值得欣賞的。

筆者想起了一套1957年的黑白西片,「十二怒漢」(12 Angry Men),故事環繞著十二位陪審員激烈地爭論一宗殺人案。他們的爭議核心是案件是否已排除了所有合理疑點。其中一位陪審員向其他人說:「這就是民主,正是我們的堅信和認真地、無私地爭辯,它令美國偉大。」

香港正面臨最嚴峻的挑戰,為何大部份人仍然默不作聲呢?十二個陪審員願意為一個不相識的人、一件與自己沒有切身利益的案件爭辯。那麼,是什麼東西令香港偉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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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生遊行聲援命危科大生 促張翔同行追究警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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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反送中運動爆發近五個月,警方針對大學生的濫捕及暴力愈趨激烈,上周分別有樹仁大學學生背部被催淚彈擲中燒傷、浸大學生記者被捕,以及科大學生為躲避催淚彈而墮樓命危。守護港大聯署今舉行「要求張翔與學生同行 聲援受傷學生遊行」,逾五百港大人參與,要求追究警暴。

20191106 港大遊行

由於近期有多名大學生因反送中運動而受傷及被捕,守護港大聯署小組遂發起緊急校內遊行,聲援各大專院校的同學。活動開始前,有同學於香港大學A1出口外呼籲同學參與遊行,並向經過的同學派發文宣,更有逾二百人在開心公園守候,而香港大學經濟及工商管理學會亦將原定的年度大會延後開始,將開心公園讓予同學聚集,其內閣成員亦有參與遊行。

20191106 港大遊行

隊頭於12時45分正式從開心公園起行,圍繞校園一周,最後於1時40分回到公園並宣佈行動結束。遊行期間,同學除了高呼反送中口號後,有同學響應聯署小組代表呼籲,向校內交換生派發文宣,沿途亦有不少同學戴上口罩加入遊行隊伍。當隊頭抵達百周年校園並停下,代表再率領同學叫「承先賢之志,燃革命之火」,引起十多名途人圍觀。遊行結束後,有多名同學在橫幅上寫上祝福及打氣字句,祝願於尚德停車場墮下的科大生周同學早日康復,橫幅其後會轉交至科大學生會。

20191106 港大遊行
陳希朗

港大學生會署理會長陳希朗指,過往兩星期有三間大學的學生被捕及受傷,認為港大作為大專院校的一份子,理應同氣連枝,故發起遊行聲援各大專學生。他又要求校長張翔於本月的師生公開對對話中,正面回應學生訴求。代表其後帶領現場學生高呼「追究警暴,聲援同學」、「香港警察,蓄意謀殺」,以譴責警方在過往數月的濫暴行為,其後呼籲同學在遊行期間向沿途人士派發文宣,解釋數月以來的示威行動,以及科大周同學受傷的事情始末。

20191106 港大遊行

港大學生馬仔表示,希望是次遊行能夠為校方及「非法政府」帶來壓力。他續指,現時的政府行事或多或少有抵觸到基本法,而「非法政權」亦正不斷殺害香港,直言「對一個不是民選的政府沒有期望」。馬仔又將校長張翔形容為「deadline fighter」,笑言「佢唔到deadline都唔做嘢」。他對張翔「唔滿意,有啲失望,啲啲咋,因為無對佢有好大期望」,認為張翔作為大學校長,應該如同「五四運動」中的北大校長一樣保護學生,而非做「deadline fighter」敷衍回應學生。他希望張翔能夠為港大生提供更多法律援助,並明確表示如何處理被捕學生的學藉,盼校長可以酌情處理,「唔要求你支持所有嘢,支援就好」。

20191106 港大遊行

記者:鄒樂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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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煞日的歷史,由勝利者書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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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是蒙面法一個月,港人無懼惡法,戴上口罩面具上街,讀出11.5宣言;這日,亦是電影《V煞》中的革命之日,V煞在老貝利引發炸彈恐襲,預言極權政府「北方之火」會在明年今日被推翻。

與其說預言,可能用「下戰書」更合為適。V煞在一年內以不同方式,喚醒民眾的反抗意志。約定之日來臨,他準備好那列裝滿炸藥的地鐵,撞向國會大廈,以爆炸為人民帶來反抗。成千上萬平民戴上「V煞」面具,無視宵禁、無視嚴陣以待荷槍實彈的軍隊,如潮水般不斷湧向國會,人民不應該害怕他們的政府。

這名自由鬥士的理念與舉措,來自「火藥陰謀」(Gunpower Plot)的英國士兵福克斯(Guy Fawkes)。福克斯其實真有其人,被受打壓的他參與策劃襲擊,試圖在1605年11月5日以火藥炸掉國會及暗殺當時國王,最後因走漏風聲被處以極刑。

多個世紀後,面具下的V煞繼承了福克斯的理念;面具下的人民,又繼承了V煞的理念。人人都是V煞,人人都是福克斯。「He was you and me. He was all of us」。

北方之火的人民在《1812序曲》下除掉面具見證革命,不禁令人想起我們在煲底下除罩相見的承諾。現實中雖無V煞引領,面具下的他與你,你與我,也只是血肉之軀,但面具之下還有一個理念。

理念,是刀槍不入,永恆不滅。因為這個理念,我們無所畏懼:「光復香港,時代革命」。

(後記:歷史是由勝利者書寫,福克斯失敗後,英國每年11月5日都會舉行煙火節「Guy Fawkes Day」,放煙花及焚燒福克斯人偶,慶祝他謀反失敗。站上革命之路的香港人已無退路,若想歷史判我們無罪,我們必須勝利。)

原文刊在作者 Medi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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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記者會批警阻救援科大生 籲和理非組工會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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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22歲科大學生周梓樂疑躲避警察的催淚彈,星期一凌晨在將軍澳尚德邨停車場失足墜下。民間記者會批評警察阻礙救護車抵達現場,令周未能及早獲得適切救援,「香港警察蓄意謀殺,係殺人兇手。」他們希望港人「不能只停留傷心」,尤其和理非必須組織工會罷工,「話俾政府聽我哋係會報仇。」

發言人提到,今次是抱著沉重的心情召開記者會,斥警察當晚無理闖入廣明苑兼亂射催淚彈,直接導致周梓樂墮樓。他表示,獲悉周的情況至今未有好轉,甚至「永遠都無辦法醒返」,強調「冇香港人可以遺忘周梓樂」。

冀目擊者發聲還原真相

發言人斥警察蓄意封路,令救護車耽誤近30分鐘才能到達現場,更曾對救護車駛離時的方向發射催淚彈。發言人慨嘆,周梓樂可能已沒辦法再醒過來,更遑論親口講述事發經過,斥警方竟大言不慚,將周墜樓的責任推向將軍澳居民。他們嚴正呼籲,當晚在場的車主、目擊者、救護人員和消防人員必須勇敢發聲,盡力還原真相。

周梓樂被發現倒臥在尚德邨停車場2樓,懷疑由3樓墮下。他送院後曾兩度施腦部手術,清除左右腦血塊,並切除部分右顳葉,盆骨亦有骨折情況;但情況仍然不樂觀,更一度傳出要拔喉。

警方昨日更急急召開記者會,翻查停車場的閉路電視,推算傷者墮下的時間為凌晨12時45分至1時的15分鐘內,指警方發射催淚彈與發現傷者的地方距離最少120米。領展今日下午亦公開停車場閉路電視片段,證實未有拍下墮樓一刻的情況。

發言人進一步提到,反送中運動發展至今已五個月,先後有三千多人被捕,而警察的濫暴,甚至性暴力,已變本加厲;抗爭者無力感則越見沉重,反問「係咪已經同煲底見越行越遠?」

提三項對策 毋忘煲底相見

民間記者會提出三項對策,包括全民口罩,預求令同路人知道對方的存在,令港人更有動力走下去。他們又建議,同路人可以為周梓樂祈禱,集氣為對方作鼓勵,並建議明晚及星期六晚分別到沙田及金鐘添馬公園參加祈禱集會。

他們又呼籲,各行各業均應成立工會組織罷工,並進行為期至少一星期的三罷。「勇武唔可以無限升級,如果和理非唔站出嚟,我哋可能將永遠無法煲底相見,希望唔好白費幾個月的眼淚,和死者的鮮血。」

記者:麥馬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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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生畢業禮前遊行聲援被捕同學 內地生持刀唱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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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中大今日舉行畢業典禮,有畢業生早上發起蒙面遊行,聲援被捕的同學。約500名中大學生及畢業生由民主女神像步行至百萬大道烽火台,為近月的社會運動死傷者默哀一分鐘。期間,一名內地生手持約三吋長的短刀舉向學生,並高唱中國國歌,及後他被保安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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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在畢業禮前,多次清理校園內的文宣。有中大學生昨晚於深夜時分,再次大規模於畢業典禮場地百萬大道周圍,塗鴉及張貼反送中文宣。畢業典禮開始前,大批工友於百萬大道及邵逸夫堂清理文宣,以泥沙和油漆遮蓋塗鴉。不少學生身穿黑衣留守保護文宣,副校長吳基培於烽火台附近與部份學生協商保留文宣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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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500名在校學生及畢業生響應呼籲參與遊行,以口罩、V煞面具等蒙面。畢業生於畢業袍上掛上白絲帶,亦有人戴上抗爭防具,如頭盔和口罩等。中大校董會主席梁乃鵬早前聯同7間院校的校董會主席發表公告,指大學不應捲入支持某一特定政治立場的漩渦,現場有學生舉起「崇智可以,乃鵬不可」的標語表達不滿。遊行隊頭到達烽火台時,隊尾仍在山腳崇基學院。

新傳系及社工系畢業生自攜標語道具及橫額,抗議政府打壓傳媒及社工。社工學系畢業生高舉「社工不是維穩機器」、「你若放棄誰衛我城」的大字牌,新傳系畢業生則穿起記者使用的反光衣,舉起「無懼槍彈捍衛真相」橫額,以及高舉「我們不懼他們的槍口 他們卻怕我們的鏡頭」,抗議近月來警方妨礙傳媒的採訪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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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行隊伍到達烽火台後,為反送中運動的死傷者默哀一分鐘。中大文化研究系黃同學及社會系雷同學作為代表,宣讀聯署聲明,抗議政府漠視民意,並聲援受不公對待的示威者和中大同學。聲明又讚揚中大段崇智真誠與學生溝通,批評校董會主席梁乃鵬未有聆聽學生聲音,指梁不代表畢業生,也不代表中大社群的利益。他們最後高呼「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及「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的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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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讀聲明後,他們高唱《願榮光歸香港》,期間一名內地生手持短刀舉向畢業生,激動地高唱中國國歌。多名保安上前包圍他,他向傳媒表示行動是為了捍衛自己的自由。其後,他被保安帶進鄰近的中國文化中心離開。不少身穿黑衣的學生站於門外,指罵該名內地生。當時畢業典禮已延遲開始,工作人員敦促畢業生盡快就座。不少畢業生繼續蒙面,手持標語,進場就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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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生Bonn

應屆理學院畢業生Bonn手持美國國旗參與遊行,他認為作為應屆畢業生,受過高等教育,有責任了解及參與社會,遇上不公義的事就應站出來。他解釋,揮動美國國旗為響應香港自治運動的呼籲,望通過《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他感恩香港和美國分享同一價值觀,一同追求民主和自由。他對通過法案感到樂觀,「希望大家多啲舉美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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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J(左一)、章魚(中)

戴上「V煞」面具的中大二年級生阿J表示,參與遊行是為運動發聲,戴上面具因為「我係邊個唔緊要」,旨在對抗極權。他強調中大是一個論政氣氛濃厚的地方,望能成其他大專院校榜樣,又指「學校唔係一個無政治嘅地方」,認為「政治會影響生活,無人能倖免」。他重申發表政治意見是公民權利,不應被打壓。

另一學生章魚對於校方近日不斷清理文宣表示接受和明白,認為校方沒有清算同學,又指出不少文宣已經過時,需要清理。他認為「三罷」是不可或缺的,能夠向政府施壓。他欣賞段崇智有盡責任保護學生,望能影響其他學校,使更多同學得到應有的資源和保護。他又不滿有政客批評段崇智,「喺呢件事上面,我哋絕對係會企喺段校長呢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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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世浩、何少華

畢業生蒙面舉牌唱《願榮光》 中大腰斬畢業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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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中大今日舉行畢業禮,不少出席的畢業生面戴口罩或V煞面具,甚至戴上頭盔及防毒面罩,手持標語表達訴求,以及對校董會主席梁乃鵬表達不滿。畢業禮進行期間奏起國歌,畢業生背向典禮台,企上椅子高舉標語,高唱《願榮光歸香港》及高呼「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等口號。畢業禮開始約半小時後,校方指校園今天「出現特殊情況」,有不同意見人士發生口角,校園被大量塗鴉,畢業禮進行期間受騷擾,因此在頒發所有學位後,決定即時中止畢業禮。

段崇智離場時未有作任何回應。新傳系畢業生離場後宣讀聲明,抗議警方打壓傳媒採訪自由,又指不明白典禮腰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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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校長段崇智

中大校長段崇智於畢業禮上致辭,獲在場畢業生熱烈鼓掌。段稱放棄原有演講辭,提出三點望各學生銘記。他指出社群是由人群組成,各畢業生將要去另一個人生的新階段,成為群體的一份子,而且有不同的此意見,需要互相尊重,然後一同邁步向前;他鼓勵學生人生不斷前進,不要因昨日的失敗而氣餒,亦不要為成功而自滿;他一再強調快樂是成功的基石,引用不同學者的論點勉勵學生正面面對挑戰,期望日後學生凱旋歸來,於學校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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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生站立接受學位頒授時,舉起標語表達訴求,亦有不少人面戴口罩,甚至戴上頭盔。文學院本科畢業生接受學位頒授時,站立高舉「改變始於抗爭 希望在於人民」的標語,護理系畢業生手持「醫護救人 為何不能」的海報,社會科學院畢業生則舉起「當獨裁成為事實」等標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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頒發所有學位後,大會宣佈因校內出現特殊情況,程序有所改動,即時結束典禮。校方事後回覆傳媒,表示有不同意見人士發生口角,校園被大量塗鴉,以及典禮進行時受騷擾,決定在所有學位頒授後即時結束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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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崇智離場時遭傳媒追問,但未有作任何回應,便進入中國文化中心離去。同時,場內畢業生鼓躁,開始高呼「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香港人反抗」及「中大人反抗」等口號。

畢業生離場時,新傳系及社工系學生再次站於席上表達訴求。社工系畢業生高舉「魔警濫權踐踏人道支援專業」、「社工不是維穩機器」,以及「你若放棄誰衛我城」的大字牌,亦有人舉起「社工受夠了」的標語。同時,新傳系畢業生身穿反光衣及面戴口罩,舉起「無懼槍彈捍衛真相」橫額,以及高舉「我們不懼他們的槍口 他們卻怕我們的鏡頭」的大字牌。新傳系畢業生及後離場,移師至烽火台繼續舉橫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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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屆新傳系畢業生林同學及周同學代表新傳系畢業生宣讀聲明,讚揚記者前輩不懼槍林彈雨,仍然堅守前線,又斥責警方屢次打壓採訪,干預市民知情權,並支持日前於警方記者會上靜默抗議的6名記者,期望畢業後能不負老師教誨,恪守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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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周同學、林同學

方同學向記者表示,反修例運動4個月以來,觀察到警方屢次針對記者,嚴重妨礙採訪工作,新傳系畢業生決定於畢業禮上穿上反光衣聲援記者同業,希望引起大眾關注警方對記者使用過份暴力。她指,畢業生敦促警方尊重大眾知情權和記者的採訪自由。對於畢業禮被腰斬,她深感詫異,指各畢業生有共識不妨礙典禮儀式進行,不明白校方突然腰斬典禮的原因。

周同學指,記者須捍衛採訪和出版自由的權利,不應成為政府的「傳聲筒」。她指未進入社會的傳理系學生,有較大的自由度發聲,因此選擇於畢業禮表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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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世浩、何少華

7.28上環衝突 內地生認持伸縮棍 判監六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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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7月28日的中上環警民衝突中,共有44人被落案起訴暴動罪,另有一名內地留港學生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該內地生早前承認控罪,今日於西九龍裁判院被判即時監禁六星期。

被告求情信強調穿黑衣非特別情況

判刑前,辯方呈上陳子謀及其母親撰寫的求情信。被告在信中表示,他出於無知而犯法,對警方、法庭、家人和親友造成不便,有深深的悔意。

案發當日被告身穿黑色衣服,被告在求情信中強調,認為穿甚麼顏色的衣服是他的權利,穿黑色衣服也不是一個特別的情況。

羅官指,被告自小對音樂有濃厚興趣,且頗有成就,在香港大學修讀音樂系。因為被告是內地出生,所以在香港的居留受到一定的限制,不可以打工掙錢。為應付生活成本高昂問題,被告經常到深圳教琴以賺取生活費。被告以較迂迴的方式回去深圳,甚至經過幾個地點轉車,只是希望以學生優惠省下交通費用。

案發當天,他教琴後打算返回西營盤住所,當被告到達上環時,該區已有很危險及嚴重擾亂公眾安全的事件發生,故警方拉起封鎖線,阻擋了被告的路途。當時被告舉高雙手,走向警方防線最前,查詢怎樣可以前往薄扶林。

羅官續指,警員發現被告腰間有個袋,經搜查後發現袋中有伸縮棍,惟它一直摺合、沒有伸展。被告向警員解釋指較早前發生元朗721事件,「驚畀人打」,故管有伸縮棍作自衛之用。他以120元購買該棍作自衛用途,惟從來沒有使用、展露或揮動該警棍。羅官又指,被告是內地生,對香港認識有限,不知道管有此類東西是犯法的。

官:考慮沒證據顯示被告參與衝擊

勞教中心報告指,考慮到所有情況後,認為被告適合到勞教中心服刑,但提醒法庭在2020年7月時被告便年滿25歲,不再適合在那裡羈留。

羅官判刑時考慮,陳持有該伸縮棍純粹為自衛,沒有證據顯示被告當時行為有影響社會治安,或顯示被告人有參與掟物、衝擊、暴動或非法集結。羅官續指,判處勞教中心的話會使被告喪失自由一段相當長的時間,未必合符刑罰比例,故排除勞教中心的選項。

羅官指,只剩下即時監禁的選項,量刑起點是九星期,考慮到被告認罪,故扣減三分一刑期,除此之外無其他減刑因素,因此刑期為六星期。較早前,陳已被還柙兩星期,故此現在只需服刑四星期。

7月28日,網民號召由中環遮打花園遊行至西環,以抗議警方在7月21日的示威中開槍鎮壓示威者。但是警方就728的遊行發出「反對通知書」,僅批准遮打花園的集會。大批市民自發遊行前往中上環地區,與警方發生激烈的衝突。

記者:馮曉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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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選論壇】屯門不明氣體事件 新民黨甘文鋒斥李家偉未搞清事實便譴責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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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區議會選舉將於11月24日進行投票,各傳媒機構陸續舉辦選舉論壇。港台今晚播出屯門「富新」選區論壇,兩名候選人被問到屯門不明氣體一事,現任區議員、新民黨甘文鋒斥對手李家偉未弄清事實便譴責警方,只為吸引眼球。

今年10月28日下午,屯門多處出現不明氣體,大量居民不適,疑是屯門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洩催淚煙。論壇主持區家麟問到兩人會如何跟進,屬民主派、九十後前記者李家偉稱,當日已和其他屯門候選人即時到山景邨一帶視察,促請政府詳細交代,並會嘗試搜集樣本尋找真相。

甘文鋒則表示已出信到不同政府部門,包括警務處和消防處等。他質疑李家偉未搞清楚事實便譴責警方,屬不負責任。李家偉回應指,有消防員對民主派的素人候選人透露,該不明氣體來自大興行動基地,斥警察至今依然沒有解釋。甘文鋒不同意,認為在發任何聲明前,都必須有真確消息,「你準備不足,資料搜集又不足。」李家偉強調,他至今依然要求當局交代詳情。

「富新」選區範圍包括富健花園及新屯門中心,甘文鋒上屆以2,493票(51%)得票,擊敗爭取連任的龍更新和另外四人當選,獨立民主派張偉球只得920票。甘文鋒表示,自己五來一直服務該區,而不是到選舉前才出現。李家偉則稱自己住在富健花園二十多年,曾參與採訪反送中運動,參選是希望能夠為街坊發聲表達意見。

規劃署去年改劃屯門五幅用地,包括鄰近「富新」的湖山遊樂場興建公屋,引起當區居民不滿。甘文鋒稱一直跟進,包括舉辦居民會收集居民意見,並到城規會表達意見。李家偉則稱街坊看不到甘的「跟進工作」,而且計劃依舊上馬。甘文鋒則反問李家偉「做過乜」,認為對方是最近才突然跟進。

李家偉則斥屯門區議會運作不透明,「議員唔講,街坊又點會知道呢?」他指屯門區議會是全港唯一一個會議紀錄不記名的區議會,街坊難以獲悉議會上的討論詳情。甘文鋒則表示,屯門區議會沒有就該項目作正式投票,因為區議會一致反對興建公屋。

主持區家麟提到,現屆政府的信任度低,目前難作有效管治,而甘文鋒作為新民黨及建制派一員,如何帶領香港走出困局。甘承認「政府表現好差」,稱會繼續向政府提出意見,「俾咗意見,政府接受到幾多,我哋控制唔到。」

李家偉則道自己沒有政黨包袱,質疑甘文鋒「唔可以憑良心說話」,又指新民黨支持《禁蒙面法》,「民意係反對,你就支持。」甘文鋒表示自己和黨的立場一致,沒有任何補充。對於是否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甘文鋒認為,當局應成整個環境及制度作全面檢討,但必須待事件完結後才進行。

記者:麥馬高

持鐳射筆改裝傘男童兩項管攻擊性武器罪成立 官臨判修改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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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時15歲、現16歲的男童,於本年9月21日「光復屯門公園」當天,在屯門站公共交通交匯處被搜出長80厘米經改裝的長傘、長55厘米的行山杖,因而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據《公安條例》);他同時被搜出一支鐳射筆,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案件原定今日裁決,惟蘇惠德署理總裁判官臨裁決前修訂控罪,將「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改為「有意圖地管有攻擊性武器」。蘇官裁定少年兩項罪名成立,為有關近月示威浪潮的多宗案件中,首宗經審訊後被定罪的被告。案件押後至11月25日判刑。

官:被告是一名遊行人士 持有雷射筆意圖明顯

蘇官多次強調,雷射光本身並非攻擊性武器,惟被告背包內有頭盔、護目鏡、護膝、「正視港共暴行」的單張,法庭「肯定他是一名遊行人士」。雖然這些裝備是用作在肢體碰撞中保護自己,法庭不會考慮他是否能使用這些工具來對他人造成傷害(即不會考慮他使用雷射筆時是否能對準目標),只會考慮他持有此等物品的意圖。蘇官指,鐳射筆顯然地不是用作照明;又反問:「如果是照射建築物,又有何意義?」因此斷定被告持有雷射筆,意圖旨在照射警員眼部以對他人構成身體傷害。

蘇官指,即使雷射筆被檢獲時電力不足,根據控方引用國際電工委員會的指引,該雷射裝置屬於3B級,即在36米距離內,會對人類眼部造成傷害;就算意外地或短暫地照射,亦會造成輕微的皮膚燒傷,甚至令雜物起火。蘇官認為其研究方法可靠,結論合理。

案發時15歲無進行警誡 蘇官:少年自願向警解釋雨傘用途

警員作供時透露,刑偵人員隨後到場拍攝證物,警長49749 盤問被告有關搜獲的物品的用途,過程亦被刑偵人員拍下。然而,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質疑有關的口頭招認及錄影片段的自願性,指警員及警長49749在查問前未有向被告作出警誡,亦未有向當時未滿16歲的被告安排家人或監護人在場,有違查問疑犯守則。警員早前作供時解釋,當時正進行快速搜查,他是防暴警察,警誡應交由刑事方面的同事跟進。

蘇官指,警員只是進行初步、基本的查問,同時給予被告「有解釋的機會」,而且被告是「自願」地解釋雨傘只是遊行時遮太陽,不過破爛了。蘇官指,被告無法解釋雨傘是因爲發生了甚麼事而爛了、或由誰人破壞;而且伸張傘桿時,攻擊的距離便會增長,因此斷定被告是蓄意改裝雨傘成這樣子,意圖投擲或戳警員。

蘇官指,他基於被告當時的裝束及身處的地點,加上被告當時也承認了是「參與遊行」,故他管有改裝雨傘、行山杖及雷射筆的意圖明顯是傷害警員。

臨判決前蘇官修訂控罪 辯方:造成不可挽救的不公

較早前,控辯雙方就「工具」在法律上的定義爭拗多時。蘇官原定今日宣布裁決,惟他臨時根據《裁判官條例》第27條,就控罪作出修訂,將第一項控罪「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修訂為「有意圖地管有攻擊性武器」。

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第17條所訂明的罪行:「任何人管有任何腕銬或其他為束縛人身而製造的工具或物件,或管有任何手銬、指銬、攻擊性武器、撬棍、撬鎖工具、百合匙或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意圖將其作任何非法用途使用,可處罰款$5,000或監禁2年。」辯方認為,雷射筆並非用作束縛、傷害他人或爆竊,故此不符合「工具」的法律定義。

辯方就修訂控罪提出反對,認為已經過相當的審訊過程,質問「點解依家先嚟修改控罪?」辯方又指,有關修訂會對被告及辯方造成「不可挽救的不公」,即使現階段再傳召任何證人,也無法補償。控方則指他們的證供不會有任何改變,亦不認同會對辯方造成甚麼不公。

蘇官最後指,辯方一直沒有挑戰控方的案情,故此修訂罪名做法合理。現年16歲的男被告須重新答辯,他仍然否認控罪。在場家屬神色凝重。

被告有讀寫障礙 校長求情:雖成績不好,依然是個好學生

辯方引述求情信指,被告的爸爸現已 72歲,妻子在被告出生不久後因病過世,他一直父兼母職。雖然被告有讀寫障礙,所以讀書成績不是特別好,但「他不是個壞孩子」。被告的中學校長同班主任老師也分別為被告撰寫求情信,指他熱愛參與校內活動,待人真誠、有禮貌,不是校內的壞分子,校長在信中指「他(被告)雖然成績不好,但依然是個好學生」。班主任指,班上的同學都很關心他,只希望他可以「做返個正常嘅學生」。另外,立法會議員朱凱迪、鄺俊宇及陳日君樞機亦有寫求情信,希望法官判刑時考慮近日社會環境。

被告無任何刑事紀錄,辯方求情時指本案的第二項控罪是以《公安條例》第33條入罪。《公安條例》涵蓋黑社會、恐嚇等罪名,然而辯方指被告並非圖利,也不是因為個人得益而犯案,所謂持有攻擊性武器,也非刀片那麼危險,希望法庭輕判。

辯方指,被告已被扣押了七個星期,是一個很嚴重的教訓,惟明白法庭判刑時只可考慮監禁、教導所、更新中心及勞教中心四個刑罰。辯方希望法庭判處即時監禁六個星期。換言之,扣除他早前七星期的還柙期,被告可以馬上獲釋、重返校園。

蘇官最終下令索取勞教中心、教導所、更生中心等報告,案件押後至11月25日判刑,期間少年須繼續還柙。

聲援人士情緒激動 質問:「係咪有把遮都係武器?」

由於被告犯罪時不足16歲,除親屬及傳媒外,公眾人士不得內進法庭聽審。裁決後,《獨媒》記者從法庭中走出,約數十名戴口罩、在場聲援人士即衝前查問裁決情況。記者指兩項控罪均罪名成立時,在場一名女子落淚,有市民激動指罵是「藍官、黑官」,質問「我依家有把遮啦,係咪有把遮都係武器?」

立法會議員朱凱迪出選「八鄉南」,同區參選的還有黎永添、徐卓然;而鄺俊宇則與譚煒霖爭奪「北朗區」區議員一席。

記者:馮曉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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