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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市民懸紅20萬 緝拿襲擊岑子杰兇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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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民陣召集人岑子杰在10月16日晚上被伏擊,有讀者向本網表示懸紅20萬港元,緝拿兇徒。

該讀者向本網表示「我哋香港人唔會接受亦都唔會怕任何打壓」,有需要阻嚇任何暴力襲擊事件繼續發生。他指岑子杰作為民陣發言人「為香港做咗好多野」,加上臨近區議會選舉,「呢次事件容易令人聯想係當權者或者佢嘅支持者想透過呢啲令人嘩然震驚嘅事件」,作為動用《緊急法》將區議會選舉無限期押後的藉口。

他又表示「香港人唔相信香港警察,你睇下元朗721。所以我哋要靠自己」。

該讀者的 Telegram 聯絡為 @AntiViolenceSupportJimmy,凡在案發起半年內,提供資料致使兇徒繩之於法者(即被檢控並在本港法院就此案作出答辯),可全數或按比例獲得懸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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冇人圍林鄭之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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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嗎,上星期林鄭及政界人物們還在擔心立法會外有人包圍大混亂,尊貴的特首無法進入立法會大樓演出其 show time 施政報告,林鄭月娥太睇高自己了。

是日,示威者無號召堵塞立法會,也無人有興趣包圍林鄭,有兩大啟示,其實任何人這幾個月在示威現場,目睹警察與示威者的對罵與對打,都應該明白。

一,運動發展至今,持續落去的最大能量,是市民不滿警察暴力,不滿警察毫無制衡,繼而延伸至整個體制的不滿;當然一直以來很多人不滿體制,但能令忿怨持續多月,市民甚至開始能接受暴力手法,乃因為警暴的反作用力不斷激化,維持龐大能量。

警察濫權濫捕、罵市民曱甴、講大話狡辯,日復一日,激起市民義憤;警察射記者、抓社工、打醫護、恫嚇大專生中學生初中生,各界別無人倖免,則激起不同組群的憤怨。警察在不同層面全方位撥火,特區政府無視,數月來各種動作,包括修改武力指引、立法禁市民蒙面、又容許警察蒙面容許警員不出示委任證、禁制市民滋擾紀律部隊宿舍、港鐵晚晚提早收車變相宵禁,一切都是增添警隊硬實力的法律武器,讓警察為所欲為而無後顧之憂。

事情已經很清楚,政府究竟明白了沒有?要解決警暴問題,才是解決所有問題的開端;傀儡政府明知專制國度槍桿子不好惹,醜事太多又怕獨立調查,磋砣至今。

二,無人圍林鄭,係因為大家已當你冇到,不在乎你一個政治殭屍,也不在乎林鄭你是否能安然步進議事廳,因為幾十個泛民議員足夠驅逐你。這個議會,零票當選的人做主席,還有一大堆所謂議員起立歡迎林鄭入場,惡心至極,你憑乜嘢?根本沒有香港市民有興趣你宣讀什麼,沒有人期望林鄭對自己極速毀滅香港表達半分歉意,也沒有納稅人想見到你用我們的稅,派錢撈民望扮施政。

林鄭,請不要再扮工,你已是一個無關痛癢的 object,也不要再留在香港獻世,請放過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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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搞重慶大廈同清真寺一定玩L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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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岑子杰遇襲,相傳是南亞刀手襲擊(未證實),連登有人吹奏要裝修南亞商店,甚至話星期日搞尖沙咀清真寺同重慶大廈。如果真係咁諗,大家唔係攬炒,係引火自焚。

講多三次,係引-火-自-焚!引-火-自-焚!引-火-自-焚!

首先,大家知唔知南亞其實包幾多個唔同種族?南亞唔係一個種族呀,南亞係分巴基斯坦、印度、尼泊爾、斯里蘭卡等等架。你點知果班打人既南亞係邊一個種族?如果人地其實係印度,你去裝修清真寺,真係7到爆喇。好似上次搞錯Eaton Hotel一樣咁7呀,道歉唔係次次work架。

外國所有種族仇殺mass shooting都係搞清真寺,你搞清真寺即係搞Muslim,同extremist扯上關係之餘,以後亦都唔可以再理直氣壯鬧中共搞新疆Muslim。所以,理性上策略上都絕對唔搞得。

裝修重慶大廈仲好笑。重慶大廈唔係只有南亞人呀,仲有好多非洲人呀,非洲包左唔同國家,西非中非東非北非,仲有菲律賓印尼etc.;樓上仲有好多賓館有好多世界各地黎既遊客,人種多到你唔信架。最重要係,重慶大廈仲有支援難民既人權組織,有好多難民係度等救命架。佢地同海外既人權組織有好多connection,你搞到任何一瓣都係搞到人權問題呀大佬!!

反送中運動之中,處處都有非華裔既身影,佢地好多係香港出世香港大,三代人兩代人都係香港。人地南亞係前線出力、開放地方支援時,又唔見人話去幫襯番南亞小店或者去清真寺,反而一見到關南亞事既暴力事件就否定成班少數族群。到底係大家眼中,係咪只有華裔香港人先可以叫做自己人?我相信今次運動令大家擴闊左對香港人既理解---只要係關心呢個地方,追求共同價值,願意付出,不論種族、性別、年齡、職業、性取向、身體機能、移民身份、語言等等,都一樣可以是手足。

搞重慶大廈、清真寺同埋南亞商店完全是自殺,唔係攬炒。我相信前線有腦,唔係盲動。但現世鬼太多。作為和理非,我唔會衝,只能當日去守清真寺同埋重慶大廈,以免悲劇發生。

星期日,食咖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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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都成為Jimmy,就是保護Jimmy最好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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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Jimmy遇襲,悲憤交加到得哭不出來。他是一個多麼好的人,好得,我甚至在他身上見到運動的出路。作為朋友也好戰友也好,我覺得有必要讓大家知道他是一個怎樣的人,讓大家--不論是任何陣營的人--知道傷害這樣一個人實際上是怎麼一回事。

有時我會想,到底這廝經歷過什麼,以至於可以長成一個如此精彩的人?

初認識他,是在一個性別團體的會議上,當時我們在討論如何推動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大家談到游說立法會議員的策略,Jimmy情緒帶點激動地提醒道,並非所有議員都是性小眾的朋友,像是葉劉淑儀這種出賣人民的政客,就不應該讓她叨同志的光。那時初初參與運動的我還未懂他為何而如此激動,只知道葉劉不是好人,也直覺不應為游說政客而放棄原則,覺得難得有人說中到重點,小薯於是默默在心裡鼓掌。而那腔bitchy而霸氣的Jimmy式經典語調,也自此烙印在我心中。

再之後,與Jimmy有過為數不多但都頗為愉快的合作機會。(是的,要利伸,關係上我們並不是非常熟絡那種。)

幾年前,到某領事館抗議,聲援一名在當地被殺害的性工作者兼行動者。那次領事館態度強硬,不肯接信,我們一班人連領事館的門也碰不著,很不服氣,即場討論是否要衝過防線,最少要讓領事館的人看到信件。Jimmy豐富的行動經驗,為討論注入了強心針,我們很快達成共識,做了大家都滿意的行動。那次行動後,一起乘車離去,我才有機會第一次跟他聊天。儘管只是不足半小時的車程,但也足以令我知道,這是一個可靠而且值得發展關係的戰友。已經是數年前的事了,不太記得我們具體談了什麼內容,只記得,我們的出發點非常相近,對於性別、族群、階級的議題有同樣的關注,也是同時注重組織和論述的面向,而由於大家耕耘的場域有所不同,運動經驗和思考運動路向也有同有異,因此我們之間存在不少討論空間。

那次的聊天讓我對他增加了不少信心,到之後辦馬克思節時,「性/別」那一環不知應該搞什麼好,我便找來他及另一位好友求助。當時主要還是想討論性別運動與階級運動的關係,延續數年前某次同志遊行所產生出來的論爭。其實那主題模糊到不得了,發出邀請時我也說不清楚憑什麼要人花時間來做分享,但Jimmy還是仗義答應了出席做講者。

為什麼文首說「在他身上見到運動的出路」呢?莫非想說他是一個出色的領袖,可以帶領眾人走出生天?不不,絕對不是這意思。見到有英文報導說他是leader,我直覺這形容不是很貼切。關於Jimmy在民陣、在運動中的角色,作為一個與民陣/政治運動長年保持距離的人,我不算非常了解Jimmy具體的工作,當說到「在他身上見到運動的出路」,我想指出的,是在他身上所見到的美好的特質。

在理念方面,他有著廣闊的眼界,能夠把不同版塊的議題融匯理解,例如是上面談及的性別、族群、階級的議題;在實踐方面,他既願意花時間心力跟進個案,有直接行動的欲望與經驗,又有志投身政治舞台。這種人,很有可能真正做到由下而上的抗爭路線,立足於勞苦大眾的現實困境去推動制度的改變;更重要的是,他還有廣闊的胸襟、仁義兼備的同理心、直面問題而非砌辭躲避的覺悟。他是一個即使受歧視也還有力量將愛分給其他人的同志,他是一個既有衝勁也有思考行動者,他不會是一個玩弄權術而置人民於不顧的政客。這些特質,令他成為一個有能力去真正解決問題的人。

真正解決問題,說的是,現時所謂藍絲黃絲對立,人民鬥人民,仍未觸及問題的根本。我絕對不是要說,現在我們所採取的抗爭方法沒有意義。陷於時代的漩渦之中,但凡作為一個人,也難以抽離。激烈的街頭行動、私了,這些都是有因有果,有其合情理之處,只是,長久下去,未必能夠、或者未必足夠帶來出路。容我冷氣軍師地說一句,惟有將矛頭指向問題根源--政權的橫蠻、人心的陰暗/脆弱,團結一切有可能團結的人奮起抗爭、建立屬於我們自己的秩序,我們才有可能爭取到真正的自主和自由。

我沒機會跟Jimmy詳談這些,但以我對他的認識,我相信,他會是其中一個可以看到這些問題並付諸實行的人。

很記得前段時間一宗小事。八月尾,一群人想抗議民陣,但去錯了地方,Jimmy得知消息,早早到場恭候。抗議者高聲辱罵,Jimmy冷靜回應,可能有人會覺得是做show吧,但其實在八月尾那種社會形勢底下,即使Jimmy選擇忠於自己的情感而罵回頭,也不會失去大眾的支持,可是,他選擇了對話(有興趣可以找回當天的報導來看,Jimmy真是句句都神回應,有理有節之餘還不失幽默)。這種傾向,我想,非因他是大愛左膠,要mean人他可以好mean,但他知道,怎樣做才有用,而他有能力去做。

打這段字出來,我一直有hesitate,因為他實在太好,我想,大概政權也是發現他是如此重要的人,才會多次針對吧,要是再說什麼去說明他的重要性,是不是也增加對家的殺心?但是,我實在想不到可以為Jimmy做些什麼。我知道,他上救護車那刻仍然要說「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繼續努力去投入運動,就已經是對他的回報,但是,作為一個朋友,一個知道他有多可愛的朋友,又怎樣如此輕易放過自己呢,怎麼也要做些事啊。我想,要令Jimmy不成為眾矢之的,其實大家都知道應該怎樣做,v煞面具、they can’t kill us all,都是大家常常掛在口邊的。

讓我們都成為Jimmy,都成為像他那樣具備決心與慈悲的人,就是保護Jimmy最好的辦法。

(題為編輯所擬。)

VTC就新生陳彥霖逝世事件的公開信:已保留CCTV紀錄,所有片段全屬真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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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新生陳彥霖逝世事件,我們與公眾一樣,深感痛心,懇切期望了解事實真相以慰亡靈。我們懇請公眾理解過去幾天VTC已將校園內閉路電視(CCTV)片段,在竭盡全力不違反私隱條例情況下予以公開。就網上流傳不同的訊息及臆測,我們嚴正聲明所有片段全屬真確。

作為教育機構,我們必須守法,因此我們已就公開CCTV片段諮詢香港私隱專員公署及法律意見。因應保障私隱要求,我們不能展示CCTV中不相關人士的容貌。我們確保沒有刪改任何CCTV的片段。

我們十分愛護學生,一直以學生福祉為大前提,並盡力培育及保護學生。唯有保持良好校譽,才能得到社會各界和業界的支持,讓學生享受優質教育,擴闊視野。近日事件包括破壞校園設施,令我們全體師生非常痛心,亦迫使我們將部分原訂的學生活動取消,或只能期望有機會延後舉行。為保障老師及同學安全,我們還在探討畢業禮是否能如期舉行。

VTC所有校園及專業設施建成不易,懇請大家珍惜在校園環境下學習的機會。我們相信大家也懷著同一心願,就是希望解決問題。學生在慢慢失卻正常學習的機會,我們作為教育工作者,實在非常憂心,懇請大家加入我們愛惜他們的行列,讓他們在平安寧靜的環境下努力學習,為建立和平友愛社會出一分力,繼續前行,將來服務社會。

由於此事件已引起公眾廣泛關注,我們強烈要求盡快召開死因庭,以釐清事實的真相。我們已保留CCTV紀錄,若執法機構批准或能豁免我們的法律責任,我們願意提供全段CCTV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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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子杰頭部需縫針 籲市民週日和平遊行勿「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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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黎恩灝、陳皓桓

(獨媒特約報導)民陣召集人岑子杰昨晚在旺角鴉蘭里遇襲,民陣副召集人黎恩灝和陳皓桓在探望岑子杰後表示,岑子杰雖現時清醒,但頭、手和腳部均有多處被鐵鎚襲擊後的痕跡,頭部有三處三至五厘米傷口,各需縫三至五針,手部亦有部份因保護頭部而造成的傷口。民陣稱,兇徒中有到刀手,但沒有用刀向岑襲擊,只是阻止其他途人保護他,因此其身上所有傷勢均為鐵鎚所造成。

黎恩灝指出﹐岑子杰在前往民陣大會前一直在擺街站,不少市民亦向他反映希望星期日的遊行能順利和安全舉行。唯現時警方尚未批核不反對通知書,他希望警方盡快批准。

同時,黎恩灝引述岑子杰提到網上有不少傳言指出施襲者為南亞裔人士,他呼籲大家不要「私了」,指受襲期間未能確認施襲者身份,強調真正的問題是內自制度暴力,不應該針對某一特定族裔人士。黎恩灝呼籲大眾參與週日的民陣九龍遊行,爭取落實五大訴求,並以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重組警隊和廢除蒙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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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副召集人陳皓桓表示,岑子杰因仍須番醫而未能出席本週日的遊行,他呼籲全港市民以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方式控訴警暴,一同在週日遊行代岑子杰發聲。他提到「當我們面對恐懼時不敢去面對,只會釀成更多恐懼。」他認為捍衛民主、自由和公義才能維持和平和安全的社會﹐縱使岑子杰受到襲擊,民陣依然有很大的決心舉行遊行和爭取五大訴求。

陳皓桓又斥責林鄭月娥提及的「當社會平穩、安定後,才回應訴求」的做法是錯誤的,指出當她不回應訴求時,會令更多事件發生,包括民主派人士收集和示威不斷升級。他期望林鄭能盡快回應示威者訴求,已回復社會安寧。被問到是次襲擊會否與區議會選舉相關,他稱是次襲擊與上次同樣均在遊行前發生,因此相信兇徒是針對遊行而施襲,與區選並無關係。

記者:何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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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彥霖案.16條CCTV】八大假設+綜合分析+重要澄清+十五大疑點+後續查證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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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可能因為鞋爛了故棄鞋赤腳走?陳肩上不見了的兩條黑帶真是 bra 帶嗎?陳的手機曾經出現在影片之中?有哪些證人可以進一步印證 CCTV 的真實性?

昨日 HKDI 學校出了 16 條 CCTV 。書生又花一整日至通宵重覆看了影片數十次,每一秒每個小動作都認真觀看。書生發現一些網上沒提及的重大細節和疑點。

坊間對陳彥霖的死和校內舉動有很多假設,亦對校方傳出的 16 條 CCTV 同樣有質疑。書生綜合網上各大分析,提出這宗案件的八大假設,並逐點指出它們的合理性和疑點。

方法論:原則上,任何一個假設都可以根據現行證據加以解釋,達到自圓其說的效果。所以,我們要分辨的是哪個「自圓其說」愈不涉及多餘和不合理的假設、愈能面對合理質疑、愈符合常識,這個假設就愈可信。沒錯,如果大家熟悉思考方法,這其實就是「最佳解釋推論(inference to the best explanation)」。

所以,書生相信本文能令大家更全面瞭解不同假設(網上的分析或結論)的優劣和之後需要查證的方向。這八大假設為:

(1). CCTV 有虛假成份,即使不是全部偽造,也有部分是經過修改或合成。這假設與 (2) 相容,即找人扮陳,再 KEY 樣進去。
(2). CCTV 沒有被修改,我們看到的是真實紀錄,只是人是假的,有些影片非陳本人,由他人假扮。
(3). CCTV 都是真的,所拍攝到的也是陳本人。
(4). 陳覺得有人跟蹤她,為了擺脫跟蹤,故在學校不斷徘徊、按了電梯掣也不搭,最後決定離開學校,惟最終還是被人殺害。
(5). 陳遭人威脅或懷疑自己即將遇到危險,為了留下證據,故刻意周圍徘徊讓 CAM 留下紀錄。最後還是被引至出校外被殺害。
(6). 陳遭人下毒或自己服毒,令精神出現恍惚或幻覺,所以出現校內的異常舉動,最後自殺。
(7). 陳當時已萌生死意,在學校徘徊只是想在生前觀看多次學校,在校內逐一放下個人物品。最後陳離校前往海濱公園,脫去身上僅餘的衣物跳海自殺。
(8). 陳在學校內並沒萌生死意,赤腳離開學校也是其他緣故,但最後被他殺。

(1) - (3) 是說明 CCTV 的真偽。 (4)-(8) 是關於對陳的舉動解釋和死亡假設。很多人沒有注意到,如果 (1) 和 (2) 是真,(3) 是假的,那麼 (4)-(8) 就變得沒有意義,調查和假設幾乎要重頭來過,因為 (4)-(8) 的假設有很大程度都是建基於 CCTV 的真實性。

另外,書生亦整理了每段片的文字描述、關鍵細節,包括如何證明 CCTV 是否屬實、一些新發現和重要澄清。書生強烈建議大家邊看影片邊看文字描述,這不但可印證書生真的是逐秒細看觀察,描述沒錯,推論也有一定合理性,比起網上的捕風捉影可信得多,亦能令你發現很多網上甚少提到的關鍵細節和查證方法。最重要的是只看文字描述不看影片,你應該睇到一頭霧水。如果你真的沒有耐性和時間觀看每段片的文字描述,至少觀看非文字描述的部分。如果你真的很沒有耐性和時間,至少觀看綜合分析部分。如果你完全沒有耐性和時間,請按上一頁。

容書生再囉嗦多次,書生的目標不是要證明「黑警殺人」。書生目標只有一個:找出真相,這才是真正還死者公道。 更重要的是,即使學校 CCTV 是真的,也不等於陳是自殺。如果學校 CCTV 是真的,而且陳真的死於他殺,那麼只能得出「死亡地點不是校內」的結論。 她赤腳離開學校後,究竟發生什麼事,現在大家都不清楚。如果只專注於質疑校內 CCTV 的真偽,這可能會令我們錯失真正重要的線索,掩蓋了真相。

要像偵探一樣思考。警察的惡行也無須透過一宗案件而證明。

影片LINK
片一
片二
片三
片四
片五
片六
片七
片八
片九
片十
片十一
片十二
片十三
片十四
片十五
片十六

片一:17:50:40- 17:51:58

描述:17:50:40 出現鏡頭入 LIFT ,期間望向電梯按鈕、手上紙張、高處(CAM?)。17:51:08 白衣男子進入升降機後,陳並沒有離開,白衣男子也無異動。17:51:22 時陳由原本雙手拿紙換成右手拿紙,該時刻可見到其左手是拿著一部電話(陳掃了一下電話螢幕)。這即是說,當時陳同學仍未棄置手機。17:51:27,陳步出升降機。及後白衣男子並無進隨在後,仍待在電梯中,至 17:51:41 白衣男子離開電梯。


片一 17:51:22-17:51:24 時陳用左手掃了一下電話

片一疑問(1):秒鐘有不正常跳動
在 17:51:14 左右,影片時鐘忽然直接跳到 17:51:16 。不過這跳動的時間隔內,片中畫面亦有 lag (閃了一下)的現象。有可能是 bug ,也可能是修改所致。要證明這點,找到該名白衣男子便可。

片一疑問(2):陳在什麼時候棄置電話?
17:51:22-17:51:24 左右清楚可見陳的左手是拿著一部電話,及後其他影片皆無影到陳的電話蹤影,究竟陳是在什麼時候棄置電話?

片一疑問(3):陳疑是想離開升降機又沒離開?
17:51:05,陳同學站近 LIFT 門,看了一下樓層數目,後 LIFT 門打開時,陳同學的動作疑是準備離開升降機,但見一白衣男子進升降機,她就選擇後退,且無離開升降機,這是基於什麼原因?是因為陳同學看錯樓層嗎?還是她原本就決定漫無目的行走?還是?

片一疑問(4):陳掛在頸項的繩在之後不見了
17:50:54-17:51:02 左右,清晰可見陳的頸上掛著一條黑色的繩(故不是網上傳的 bra 帶),繩上也懸掛著一些紅色東西(在肚臍的位置);但這條繩在片一後就不見綜影。


片一 17:50:54-17:51:02期間可明顯見到黑帶是類似電話繩並掛著東西

片二:18:13:30-18:14:55
18:13:37 陳開始出現在鏡頭,當時她正在低頭弄橡筋準備束起頭髮,這表示她曾在 17:51:58-18:13:30 期間曾解下髮束。18:14:07 可勉強見到她一邊束頭髮,一邊往樓梯下方移動,然後消失在鏡頭。18:14:30 重新出現於鏡頭,手在弄腰間的衣物,後往樓梯上方移動。18:14:48 左右消失於鏡頭。

片二疑問(1):不見電話和頸項的繩
當片二陳出現,頸項的繩不見了,手上也沒有拿著片一的紙張和電話。這些東西去了哪裡?只有兩個可能性,一是 17:51:58-18:13:30 這段期間放在不知哪裡(棄置),另一個可能性是她把這些東西都放在褲袋裡(但不確定她的褲有無袋)。

片二疑問(2):為什麼先向下走又折返向上走?
18:14:07-18:14:30 陳先下樓梯,後返回,又向上樓梯。為什麼陳一時向下一時向上?這些貌似漫無目離開又折返的舉動在之後亦多次出現,敬請留意。

片三至片五是證明CCTV有無被修改的關鍵
片三、片四、片五,這三個 CCTV 鏡頭分別從不同角度拍攝了陳在同一時間在做什麼,所以是證明 CCTV 是否可信的關鍵,因為假如三條影片顯示陳的動作是一致,則這三條 CCTV 很可能沒被修改(除非改得很完美);如果動作與時間間距不一致,則明顯可疑。所以以下需要特別留意這三條 CCTV 裡人物(包括陳及保安阿姐)的動作和時間間距。下面將會有詳細描述和分析。

片三:18:28:30-18:29:40
18:28:32 陳出現在天台白色走廊(一轉角處),一開始她的雙手互握放在前方,18:28:34-18:28:39 期間雙手弄過腰間。18:28:39 弄完腰間後曾望向外一下,然後 18:28:42 低頭望向右手,望了一秒左右繼續向前走。18:28:51 消失於鏡頭前曾停下低頭望及疑似拐了一下。18:29:20 折返,重新出現在鏡頭,頭微仰望,18:29:32 到達轉角處,左盼右望了一會兒,18:29:35 決定轉彎,18:29:38 左右消失於鏡頭。


片三:18:28:39 期間陳雙手弄過腰間的動作和所需時間與片四、五一樣

片四:18:28:33-18:31:14
片四為室內(下稱「室 A 」) CCTV。18:28:39 拍攝到陳出現在外面的白色走廊,18:28:39-18:28:42 期間曾弄腰間,18:28:43 消失。18:28:42 一保安阿姐出現,左手拿水樽,右手曾舉起,18:28:52 左右消失。18:29:31 陳往返,重新出現。18:29:42 進入室 A,望了一下 LIFT 口方向,18:29:49 向非 LIFT 口位走去,之後消失於鏡頭。18:30:43 折返出現回鏡頭,頭微仰左盼右望。18:30:52 按 LIFT ,面向 LIFT 的位置;18:31:02 轉身離開,曾有一瞬間望向 CCTV 位置,神情輕鬆不凝重,略帶笑容。18:31:05 消失於鏡頭。


片四裡保安阿姐在室 A 內的動作和左手拿水樽和片五一樣

片五:18:27:05-18:30:52
18:27:26 陳出現鏡頭,當時亦有一名保安阿姐(從髮型、身型來看應該和片四出現的阿姐為同一人)。18:27:26-18:27:46 陳先向上層樓梯位置行過去,後折返。18:27:57 左右陳開始在白色走廊上行走。18:27:58 曾低頭望了一下自己的腳(鞋)位置,然後繼續向前望及行走,期間雙手互握放在前方。18:28:03-18:28:09 期間在轉角處附近(也就是片三和片四影到的位置)用手弄腰間。18:28:19-18:28:22 曾拐了一下,停下低頭望向自己的腳(鞋)位置,然後繼續行走。18:28:35左右走到盡頭,開始折返,18:29:02 走到回室 A 外的轉角處停步,後轉身入室 A 。約18:29:10 進入室 A,先向非 LIFT 口行走,18:29:38 行到盡頭折返。18:29:45 轉向她左方消失於鏡頭。18:30:07 左右重新出現於鏡頭。18:30:12 轉向 LIFT 口位置,18:30:16 停下在兩LIFT之間的位置(剛好給柱遮住),18:30:27 LIFT 前的身影開始移動,18:30:31 左右離開室 A 。18:30:36 開始在樓梯向上,18:30:45 消失於鏡頭。


片五:18:28:03-18:28:09 陳在轉角處附近弄腰間,動作和位置都與片三、四 Match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 18:27:55 保安阿姐曾入室 A,先後非 LIFT 口方向走,鏡頭影不到。18:28:11 出現回鏡頭,正低頭望向胸間,約 18:28:17 左右離開室 A,當時正放低舉起右手,左手拿水樽。


片五:保安阿姐在室 A 內的動作和左手拿水樽和片四一樣

片三、四、五疑問:三段片中,弄腰間的動作和影片時間不一致
三段片都有拍攝到陳在同一位置用雙手弄腰間,但影片時間不一致。片三是 18:28:34-18:28:39 ,片四是 18:28:39-18:28:42,片五是 18:28:04 -18:28:09 。這有三個可能性,一是三個鏡頭不是來自同一系統,紀錄時間不同步;二是這影片經過修改;三是這三條影片分別在不同日子拍攝。書生下述將會用片三、四、五裡保安阿姐和陳的動作及做這些動作的時間間距證明第一個可能性最大。


片四:陳弄腰間的動作和位置與片三、五 Match

片三、四、五的動作和時間間距一致,只是影片的紀錄時間不同步
證據 1:片四和片五進出室 A 的保安阿姐拿水樽的都是右手,左手同樣曾經舉起。
證據 2: 三條片都一致顯示陳弄腰間動作是在轉角處做(室 A 外),片三和五都完整紀錄了弄腰間的動作,動作相若,而兩條片做這動作的時間同樣為 5 秒左右。
證據 3: 片三和片四陳在室 A 外的轉角處做的動作一致。
證據 4: 片四和片五陳進入室 A 的時間同樣相若 8 秒左右。
證據 5: 片四和片五陳在室 A 內做的動作和時間間距相同一致。
證據 6: 三段影片中,陳由第一次出現在轉角位到折返回轉角位,時間距同若 55 秒至 1 分鐘左右。
結論一:片三、四、五的動作和時間間距一致,只是影片的紀錄時間不同步,應不是來自同一時間系統。(紀錄時間不同步,這在及後一些影片也出現)

片三、四、五應是真實 CCTV(可能性最大)
基於上述的結論,片三至五為「經過修改」和「在不同日子拍攝」機會不大,因為要完全更改或在不同日子裡拍攝到三條片的動作和時間間距一致,相當不容易。更重要的是,如果對此點有懷疑,該保安阿姐應該是關鍵證人,她可以證明這 CCTV 的真實性。

片三、五疑問 :兩次停下來望腳(鞋)位置,難道是因為鞋壞了?
最令書生在意的是,片五陳曾兩次低頭望向腳(鞋)位置,其中一次 18:28:19-18:28:22 更曾拐了一下,停下低頭望向自己的腳(鞋)位置(片三 18:28:51 時也紀錄了相同動作)。書生大膽推測,這有可能代表陳的鞋壞壞地。若為事實,就能解釋為什麼不久後(片六中)陳就赤腳行走(是因為鞋壞了,而不是因為精神異常或其他原因),甚至可能解釋陳為什麼離開學校及在調景嶺站內東張西望像尋找人,她其實可能是想望下哪裡可以買到(拖)鞋?這點可能要假設陳的性格很隨性,平時也不太怕赤腳行。但最重要的是,要證明這點,只要找到陳生前穿的雙鞋檢驗則可。


片五中陳在低頭望向腳(鞋)位置兩下。其中一次 18:28:19-18:28:22 更曾拐了一下停了下來。


片三18:28:51也紀錄了陳停下低頭望及疑似拐了一下的一幕

片六:18:36:19-18:37:20
片六和片五的 CCTV 為同一鏡頭。18:36:37 左右陳從樓上折返落樓,可見她已由早前穿鞋變成赤腳。18:36:50 左右陳舉起雙手疑在嗅右手中的繩帶。片一至五的陳雙手均有類似繩帶的東西。 18:36:55 再嗅多一次右手中的繩帶,然後望向右面一下。 18:37:13 消失於鏡頭。


片六陳開始赤腳,18:36:55 嗅右手中的繩帶動作和片七 match

片六疑問 :拾獲者是否在片中上層找到雙鞋?
由於片五、六的 CCTV 為同一鏡頭,紀錄時間是一致。換言之,可斷定這 CCTV 紀錄時間 18:30:52-18:36:19 期間陳上去上層期間棄鞋。校方或同學是否在片中上層找到這雙鞋。若是,即可進一步斷定這CCTV的真實性。

片七:18:36:50-18:37:04
片六和七拍攝的是同一位置,但出於不同 CCTV 鏡頭,角度不同。18:36:52 陳出現。18:36:55 陳舉起雙手嗅右手的繩帶,後望向右方一下,繼續向前行走,陳於 18:37:01 消失於鏡頭。

片六和七時間和動作一致
證明:兩條片裡,陳都是在 18:36:55 舉起雙手嗅右手的繩帶,後望向右方一下。


片七陳赤腳和18:36:55嗅右手中的繩帶動作和時間與片六均 match

片八:18:37:10-18:37:54
陳經天橋往對面另一棟大樓前進。鏡頭右上角 LIFT 口位有一女保安在望向陳的方向。約 18:37:45 左右,當陳剛到達 LIFT 口位置附近,保安正舉起左手向心口右位位置移動。陳繼續行走,沒有停留於 LIFT 口。 18:37:49 消失於鏡頭。


片八女保安於 18:37:44 的一連串動作及陳的位置與片九 match

片九:18:38:09-18:46:45
LIFT 口位置有一女保安在望向陳走來的方向。18:38:12 陳出現,當陳走到 LIFT口 附近,女保安把左手的對講機放在腰間,舉起左手向心口右位位置移動。陳走到 LIFT 口並無停下,繼續向前走,18:38:28 消失於鏡頭。 18:42:44 陳折返按 LIFT 掣,然後東張西望了一會,再望向兩部LIFT 顯示的樓層,疑等得不耐煩,調轉頭走。18:44:02 曾回頭望多一下 LIFT 顯示的樓層,繼續調頭走,便消失於鏡頭。18:46:02 又折返回 LIFT 口位置,18:46:08 按LIFT掣後望了兩個LIFT 顯示的樓層一下,又調頭走,期間一名男子經過,但沒望向陳,反而陳有回頭望向該男子一下。該男子買飲料。陳於 18:46:15 消失於鏡頭(很可能是走樓梯)。


片九和片十出現的男子應是同一人,無論衣著髮型袋仔都一樣

片八和片九的動作一致,但紀錄時間不一致
片八和片九拍攝到陳在走近 LIFT 口位置時,女保安都在 LIFT 門前做出相若的動作,但兩者紀錄時間明顯有出入,應該和片三至五一樣,同樣是因為 SYSTEM 不同,紀錄時間不同步。如果要證明片八和片九的真實性,只要宣問當日的女保安則可。


片九女保安於 18:38:12 的一連串動作及陳的位置與片八 match

片十:18:43:18- 18:44:00
18:43:23 左右陳出現於鏡頭,朝 LIFT 口的反方向一直仰望去。18:43:41 陳又開始把玩右手的繩帶 。18:43:49 其中一個電梯門打開,陳疑聽到開 LIFT 聲,調轉頭向電梯門口方向望了一眼。電梯內有一男子走出來,手持飲料。陳繼續把玩右手的繩帶,後離去,於 18:43:56 消失於鏡頭。

片九和片十的紀錄時間重疊有誤,但真實時間上片十應該在片九之後
證據:雖然紀錄時間重疊有誤,但可肯定片九和片十出現的男子應為同一人,無論褲、鞋、髮型均為一樣。而該男子在片十中手持飲料,可合理推測為在片九中買完飲料後乘電梯落 7 樓,剛巧又遇到陳。上面也提到 HKDI 的 CCTV 的紀錄時間應不是全部同步,要證明片九和片十的真實性,只要找到該男子便可。


片九和片十出現的男子應是同一人

片十一:18:46:56- 18:47:55
18:47:07 走到一個室內,裡頭有很多人。陳左盼右望,後走到鏡頭右方,停了一會兒,疑是在望東西。18:47:26 陳曾向左方回望一下,並笑了一下。 陳繼續在室內行走,期間與一名綠衣男子和兩名女子交錯(片十二這三人都會再出現)。18:47:36 隨綠衣男子剛離開的方向行走, 18:47:41 消失於鏡頭。


片十一綠衣男子,片十二也會出現,陳之後在片十二和他的位置距離與片十一 MATCH


片十一這兩名女子,片十二也會出現,她們和陳的碰面時間間距與片十二 MATCH

如何證明片十一的真實性:
找到與陳交錯的綠衣男子和兩名女子便可。

片十二:18:49:14-18:50:22
片十一的該兩名女子和男子先後都有出現(衣著、袋、頭髮一致)。18:49:35 陳尾隨綠衣男子出現,和片十一兩人最後離開的位置距離一致。18:49:40 陳按 LIFT 掣,後望向左方。18:49:44 有一男子經過,陳望了一下後笑了一下,不確定陳是因該男子而笑,還是因其他原因而笑(例如望到該方向其他東西)。陳低頭至 18:49:56 望向左方,疑咬了一下左手繩帶,向LIFT口位置離去,往廁所方向走去。 18:50:05 消失於鏡頭。


片十一綠衣男子,陳與他的距離位置與片十一是一致


片十二兩女子的衣著外表和將去位置都與片十一出現的女子 MATCH

如何證明片十二的真實性:
片十一和片十二在真實時間上應該是重疊的,只是影片紀錄時間並不同步。要證明片十一和片二,找到兩段片中同樣有出現的的綠衣男子和兩名女子便可。

片十三:18:50:05-18:51:01
18:50:11 陳出現,經過女廁時曾一度望住女廁門口方向。18:50:20 當陳穿過廁所外的走廊,有三女子從女廁出來,在陳的後方和陳往同一方向行走,同樣走至盡頭。18:50:44 陳折返,往回廁所方向行走,18:50:58 消失於鏡頭。

如何證明片十三的真實性:
找到片十三那三名女生便可,陳迅速折返,一定曾和她們交錯打照面。


片十三這三名女子是關鍵證人

片十四:18:54:35-18:54:59
18:54:38出現於鏡頭,18:54:56消失於鏡頭,往樓梯下行走,疑是開始決定離開學校。

片十五:18:56:30-18:56:45
陳開始離開學校,其間她經過之處,有一男子應可見到他。找到該男子便能證明片十五真實性。


片十五陳曾和一疑著坐著的男子交錯

片十六:18:59:13 -18:59:41
18:59:20陳在學校停車場外經過。街上有多名路人,應可為此片作證明。

綜合分析

假設(1). CCTV 有虛假成份,即使不是全部偽造,但有部分是經修改或合成。
正面論據 1:影片出現不尋常的時鐘跳動
正面論據 2:當事人舉動異常,似是要「抹黑」她為精神病。
正面論據 3:影片中出現的其他人好像看不到陳的舉動

反面論據 1:不少影片都是互相連接,只要有一影片中出現過的人,就能證明片段的真實性。譬如找到片三的女保安,就能證明片四和五是真的;找到片八的女保安,就能證明片八和九的真實性。找到片九的男子,就能兼證片八的真實性,等等。
反面論據 2:當事人的舉動並無異常,譬如脫鞋赤腳行走可能是因為鞋壞了。其他所謂異常舉動也可以解釋為一些小動作習慣(例如嗅手繩、手向前放行走)。
正面論據 3:影片中出現的其他人有些沒有與陳打個照面,其餘看到的也是水平線,未必見到她赤腳。而且 HKDI 多出產藝術家性格的人,有人赤腳行走並不算太出奇。
反面論據 4:上述時間線描述和分析都可印證不少影片是互相扣連和一致。要偽造並不容易。

假設(2). CCTV 沒有被修改,我們看到的是真實紀錄的結果,但人是假的,有些是他人扮演陳彥霖。
正面論據 1:網上用早前陳自拍的截圖對照 CCTV 裡的陳,發現不相像(例如眉毛)。
正面論據 2:現在的 DeepFakes 技術高超,要找人假扮陳,再修改,不難。
正面論據 3:陳在片一出現的 bra 帶不見了,所以除片一外其他影片的陳都不是真正的陳,或者只有片一的陳不是真正的陳。
正面論據 4:陳死時沒有任何衣服,因此存在「有人穿著陳的衣服裝扮陳」的可能性,而不穿鞋是因為假扮者穿不上陳的鞋。

反面論據 1:電話 Filter 自拍大頭樣與 CCTV 影到的樣子,兩者根本不可能通過對比細節而確認真人與否。CCTV 向來會影到人走樣兼樣衰。至於眉毛,其實也有早前陳流出的相片與 CCTV 的相像,雖然有人認為該相片是偽造。
反面論據 2:CCTV 相對比較低清,電話有 Filter ,兩者本身就一定有差異,故不應該將兩者的對比圖視為重要證據。相比網上的圖片對比分析,不如找陳的好友加以確認,會較為實際(包括通過一些小動作、步姿等確認)
反面論據 3:陳在片一的不是 bra 帶,而是掛著東西的繩索。這點大家可以復看片一 17:50:54-17:51:02 左右的時段,相當明顯。
反面論據 4:如果正面論據 3 是真的,假扮者穿不上陳的鞋,那麼假扮者就是從片六開始重拍。這帶來了一個問題:為什麼要從片六開始拍,而不是從片一開始拍?如果是基於人證問題,片六之前或之後都有其他人攝於鏡頭,可以尋找作證。要在這點上自圓其說,要加上更多假設及面對更多合理質疑,這有點違犯奧坎剃刀原則(不作不合理不必要的假設),機率較低。

假設(3). CCTV 和人都是真的
正面論據 1: 各個被拍攝者的動作、位置和時間很大程度一致,要偽造得那麼仔細相當困難,CCTV很可能是真的。
正面論據 2: 陳本人的樣貌和片中的「陳」相似。
正面論據 3: 只要找到影片中的其他人,就能證明 CCTV 的真偽。

反面論據:詳見假設 (1) 和 (2) 的正面論據

CCTV真偽的結論:
綜合了假設 (1)-(3) 的正反論據,書生認為 (3) 暫時是較為可信,但大家當然可以繼續查證下去,剩餘的疑點可以進一步尋找相關證據和人證證明其真實性。特別一提,找到影片中的其他人作證,將比用影片的色澤等分析,更為強而有力得多。

假設(4). 陳覺得有人跟蹤她,為了擺脫跟蹤,故在學校不斷徘徊,按了電梯也不搭,最後決定離開學校,惟最終還是被人殺害。
正面論據 (1):各種不尋常的舉動,包括按了 LIFT 掣又不乘搭,周圍徘徊。

反面論據 (1):陳的神情不凝重,也很少回頭,回頭時也不像在檢視是否有人跟蹤她。
反面論據 (2):陳的徘徊似是漫無目的或在熟習校園環境,多於擺脫跟蹤。幾次折返都是因為走到盡頭才發現自己走進掘頭路,望了兩下才折返,而不像因為要「反跟蹤」對方。多個片段顯示她附近亦無人尾隨她後面。
反面論據 (3):如果陳是怕被人跟蹤,更不應該離開學校,因為學校有 CAM ,校外無 CAM。除非她沒有想到這點。

假設(5). 陳遭人威脅或懷疑自己即將遇到危險,為了留下證據,故刻意周圍徘徊讓 CAM 留下紀錄。最後還是被引至出校外被殺害。
正面論據 (1):陳周圍徘徊,東張西望,更有兩次望向 CAM 處,似是想找 CAM 留下紀錄。

反面論據 (1):陳的神情不凝重,不像是受到威脅,或懷疑自己即將遇到危險。甚至陳有兩次不知何故而(傻)笑。
反面論據 (2):其實只有片一和片四陳有望向過 CAM。片一裡的陳也不肯定是否正面望向 CAM。
反面論據 (3):多段片顯示,陳多次微仰頭部望向遠處。片四望了一瞬間就低頭,若是故意要給 CAM 捕捉其行縱,應繼續望向 CAM ,甚至做出一些暗示動作。因此,片一和片四望向 CAM 純屬巧合。
反面論據 (4):如果陳真的受到威脅,應該為留下更多死前信息才對,她也有很多機會這樣做。使用這種方法留下證據不免有點笨拙。除非她認為自己受到嚴密監視或跟蹤,只能用怪異不顯眼的方式表達,但假設 (4) 裡的反面證據可反駁這點。

假設(6). 陳遭人下毒或自己服毒,令精神出現恍惚或幻覺,所以出現校內的異常舉動,最後自殺。
正面論據 (1):陳的行為怪異,似是精神出現恍惚或幻覺。
正面論據 (2):警方曾為其屍首驗毒
正面論據 (3):曾有友人表示在陳死亡前一日有男人給她食毒品。
正面論據 (4):陳的生活背景複雜。

反面論據 (1):陳的行為並不怪異,所謂怪異只是小動作習慣(這點可以通過她的好友加以確認)。陳的神情也正常,步速和步仗也正常,沒有特別緩慢,和行走不到直線。至於傻笑,很多人想起一些事或人都會傻笑,不出奇。陳四周圍望,表示對身邊的事物仍有若干的好奇心、注意力和觀察力,不似精神恍惚,也不似對世界不留戀。陳赤腳行走,也可以解釋為她的鞋壞了。即使不是這個原因,單純赤腳這點也不足以證明她精神有問題。
反面論據 (2):警方曾為其屍首驗毒,那是警方認為她自殺的假設,我們也無法得知驗毒報告,究竟陳有無吸毒。
反面論據 (3):男人給毒品,根本從沒有 FACT CHECK 過,只屬訛傳。
反面論據 (4):陳的生活背景複雜這點完全不足以證明陳自己服毒。

假設(7). 陳當時已萌生死意,在學校徘徊只是想在生前觀看多次學校,或為了在校內逐一放下個人物品,然後前往海濱公園,脫去身上僅餘的衣物自殺。
(7) 是最接近警方的假設,同時也能很大程度解釋到各方面證據,但亦有反面證據及疑點,:
反面論據 (1):陳的樣貌並無異常或凝重,「片一」裡在看學校紙張,其後周圍觀望顯示她對外間事物充滿好奇,完全不像是自殺的人。
反面論據 (2):在學校徘徊有一個更佳解釋。據蘋果報道,陳為 VTC 青年學院新生,開學前告假兩周,9 月 16 日才回校上課。這表示陳剛來到新學校。身為一個普通學生,無聊時在校園內周圍行一點也不出奇,何況是新生,想熟習校園環境,自然周圍行。陳有數次走到掘頭路折返,當時陳的反應很像是因為不知道該處是掘頭路,這顯示她確實對學校地理環境不熟悉。如果陳是有自殺念頭,在學校徘徊是為了看多校園兩眼,她應該會去熟悉之處才對。
反面論據 (3):陳多次嗅的手繩、電話、頸繩、鞋,衣物、SIM 卡去了哪裡?有全數找回嗎?和 CCTV 的位置相合嗎?(這點在以下的《十五大疑點》再詳論)

假設(8). 陳在學校內並沒萌生死意,赤腳離開學校也是其他緣故,但最後被他殺。
正面論據 (1):陳的樣貌並無異常或凝重,「片一」裡在看學校紙張,其後周圍觀望顯示她對外間事物充滿好奇,完全不像是自殺的人
正面論據 (2):片三和五都顯示陳曾望向鞋的位置,有次更疑似拐了一下停下一望,及後就見她赤腳行走。如果大膽推測,是因為陳的鞋壞了,故後來脫鞋赤腳行走,那就能解釋陳為什麼要赤腳離開學校,以及在調景嶺站內東張西望像尋找人,因為她不得不赤腳行走,也需要出去找店鋪買(拖)鞋。這點可以從她的鞋加以確認。
正面論據 (3):陳在何時留下米白色索繩袋和袋內電話(根據蘋果報道,學生在晚上 6 時多拾獲一個米白色索繩袋,內有一部沒有 sim 卡的 iPhone ,其後證實是屬於彥霖),16 條 CCTV 並無影低,有可能是兇手事後放下,也可能是陳本來想出去一會兒,回來拿取,怎知遇上命案身亡。所以,單純「留下個人物品」這點不足以證明陳想拋棄個人物品而自殺。

結論:(7) 和 (8) 的可能性最大
綜合以上論據,書生認為假設 (7) 和 (8) 的可能性最大,假設 (4)-(6) 可能性較低。而且書生認為以現時公開的證據來說,假設 (7) 和 (8) 是旗鼓相當的。現在除了學校 CCTV 外,其實沒有任何其他公開證據能增加「陳是自殺」的機會率。一名游泳健將,生前神情並沒異樣,脫衣全裸跳海自殺,疑點相當巨大。以下還有更多未解決的合理疑點:

我們仍然未解決的十五大合理疑點:
1.為什麼自殺的屍體是全裸?這點連資深法醫馬宣立都認為浮屍全裸有可疑。陳臨終前的衣物何在?警方有拾獲嗎?
2. 拾獲陳財物的同學稱當時電話內並無 SIM 卡,那麼這張 SIM 卡去了哪裡,是誰拿走?據網上多張自稱友人傳出的圖片顯示,陳母(或可能是其他人)曾有用陳的電話看臉書及 Whatsapp。那麼,若然陳的電話 SIM 卡最後在陳母手中,陳母又是如何得到的?
3. 拾獲陳財物的同學又稱「學生證」不是 HKDI 學生證,那又是誰的學生證?
4. 如果片五和六屬實,她的鞋應該留在九樓以上的天台,但多宗報道中亦沒提到她的鞋的下落,究竟有無人拾獲她的鞋?這個很重要,可以進一步查證上述「鞋壞了」的假設,或「假扮者穿不上她的鞋」的假設。
6. 如果陳真的是赤腳由 HKDI 行到海濱,根據連登仔實測,步行時間應為 15-20 分鐘,而沿途會愈行愈多人,這段期間竟然無人目擊到與上前關心?
7. 陳在 14:15左右於美孚站與友人分開,但出現在調景嶺站已是 17:15 左右。假設陳是乘地鐵由美孚去調景嶺車程,需時約 36-45 分鐘。 14:15-17:15 這三個小時陳去了哪裡?另外,(未FC)連登有自稱陳的好朋友表示並不認識 9.19 見過陳、與陳分別的友人,該人是誰?
9. 同學 Black 稱當時約晚上 7 時多在調景嶺站見到陳彥霖,疑似在找人。當時陳彥霖為何要去調景嶺站?若她找人,是因為約了人嗎?還是她如上述推測一樣,是在找店鋪看哪裡能買鞋?
10. 警方只指翻查過學校 CCTV 確定陳赤腳離開學校走到海邊,但若然不查其他地方 CCTV,如何確認呢?警方有翻查過其他地方的 CCTV ,才確認陳真的確實走過海邊?我們需要知道附近商場或地鐵站內的 CCTV 加以確認。
11. 陳究竟是何時住兒童院,因什麼事宜住兒童院?與 8.12 東涌站有關嗎?與反送中運動有關嗎?
12. 陳究竟是否有多一部手機?片一中曾出現的手機,是否和同學拾獲的手機是同一部手機?
13. 對於所謂陳在校內放下她的個人物品和袋,片 1-16 皆沒有影到,究竟她是何時放下這些物品?還是(若然是他殺的話)這是殺人兇手事後放下的? 其他 CCTV 有影到嗎?
14. 根據蘋果報道,學生於 9 月 19 日晚上 6 時許在 HKDI 校舍 B 座平台拾獲一個米白色索繩袋,內有一部沒有 sim 卡的 iPhone ,其後證實是屬於陳。而片一影到陳手拿著一部電話,卻沒有拿著一個米白色索繩袋。片一後,陳就沒有再拿電話,這表示如果她是自己棄置電話,很可能是在 17:51:58-18:13:30 將電話放在一個米白色索繩袋內再棄置。但究竟 CCTV 有無影到誰人曾拿過及放下這米白色索繩袋?
15. 陳的嗅手繩的動作是否為本人的習慣小動作?若是,就更能減少她是精神異常的可能。而這點可以通過宣問陳的好友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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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邪之戰——盤點邪派毒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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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已不是藍黃之戰,這是正邪之戰。

持續四個月的抗爭,印象中,想不起一個無辜市民因為示威者而受傷(還拖的不算入無辜);即使破壞處處,但沒有人打劫財物(只見過師奶入優品360執貨和非華裔人士趁亂偷電話)。正如星期日有示威者在華為鋪內噴上「We never rob」(我們從不打劫)的字句(但我懷疑藍絲識唔識睇呢句嘢)。示威者的手法即使日趨激烈,但還是那幾度板斧,而最後必以被捕被虐打的場面收場。

至於這幾個月,針對示威者的手段,真可謂毒招盡出,也符合極權的風格。我們不妨盤點一下:

  1. 抹黑 —— 如說示威者收錢,薪金豐厚,有外國勢力或黎智英支持。
  2. 污名 —— 稱示威者為「曱甴」,植入低等、可任意凌辱、人人討厭的意識。
  3. 恐嚇 —— 如強調再示威香港會被毀滅,經濟會冧,會出解放軍。
  4. 造假造謠 —— 各大撐警、愛字頭、五毛專頁天天為之,用假新聞顛倒黑白。
  5. 人格謀殺 —— 例如虛構「天使」為義士提供免費性服務的傳言,但由五毛專頁發佈實在太冇公信力,改由羅范說出。
  6. 轉移視線 —— 把警暴說成是執法;口口聲聲沒有示威者便不需警察執法,以蓋過濫捕、濫暴和背後的政治問題;地鐵不斷宵禁也是意圖把責任推到示威者身上。
  7. 生計恫嚇 —— 以「丟飯碗」為恐嚇來讓人噤聲,製造白色恐怖,國泰是最佳例子。
  8. 篤灰 —— 鼓勵舉報文化,如803懸紅報料網,甚至叫家傭篤出去遊行的僱主,鼓勵文革式批鬥。
  9. 插贜嫁禍 —— 有人喬裝成示威者,除拉人外,亦可進行嫁禍示威者的任務。而警察拘捕時亦多次被質疑插贜嫁禍,包括把竹枝插入被補者背囊。
  10. 包庇 —— 選擇性執法,濫捕示威者,同時放生其他針對示威者的犯法活動,元朗7.21是最明顯的例子,把的士衝向人群的司機也如是。
  11. 暴力威嚇 —— 最新例子:岑子杰。元朗721恐襲、福建幫等亦同。警方不斷濫暴,亦同。
  12. 謀殺/暗殺 —— 我不肯定是否已出現(可能大家會覺得陳彥霖是),但我不希望會出現。
  13. 武力鎮壓、屠殺 —— 最後的手段,沒有人希望會出現。

單單四個月,以上十三招(可能還有遺漏)已用了十一招,但港人還是前仆後繼,絕不退縮。

這是正邪之戰。在武俠小說,動漫,電影等,正邪之戰勝出的絕大部分是正義一方,但很不幸,在現實,並不都是如此,要勝出往往也是慘勝,就像 Avengers 打到 Infinity War,正義全輸,但主角始終沒有放棄與邪惡周旋,才有反勝的 End Game。

想起 Star Wars,Jedi 曾經死得八八九九,帝國統一宇宙,還出了一個 Darth Vader,但反抗軍沒有放棄過。突然覺得,香港人就像 Star Wars 的反抗軍,在抗擊另一個帝國。大家都怕,但當想到邪惡戰勝,我們將墮入長年的黑暗,勇氣便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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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回教信託基金總會:譴責襲擊岑子杰行為兇暴殘忍,與港人企同一陣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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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OCTOBER 2019
THE INCORPORATED TRUSTEES OF THE ISLAMIC COMMUNITY FUND OF HONG KONG

The Muslim Community of Hong Kong condemns the barbaric and brutal attack on Mr. Jimmy Sham Tsz-kit, convener of Civil Human Rights Front in Mong Kok on 16.10.2019.

Our thoughts and prayers are with Mr. Jimmy Sham and we pray for his health and well-being. We are in receipt of the appeal made by Professor Dr. Siu Cho Joseph to the ethnic minorities of Hong Kong that the attack on Mr. Jimmy Sham is an attempt to create a division in the society.

The Muslim Community of Hong Kong has a peaceful history of more than 200 years. We stand together with the people of Hong Kong and shall continue to strive for maintaining an atmosphere of equality, peace and harmony in Hong K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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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援香港遭解僱反威權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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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連結:中國勞工論壇

譴責匯豐銀行職場白色恐怖

國際社會主義前進ISF,今日在滙豐銀行仁愛分行發起示威,因為我們在香港姊妹組織(社會主義行動)成員 Nathan 梁禮邦,他同時也是匯豐銀行職員,卻只因參與九三罷工並在媒體採訪中提出需要建立銀行業工會,就在隨後遭到匯豐解雇。

梁禮邦的遭遇不是唯一一例,香港反威權運動爆發以來,多間大企業聽從中共指令,嚴厲打壓參與群眾抗議與總罷工的工會和工人。

匯豐是世界第五大銀行,而其 80%業務都在中國和亞洲國家,更與中共獨裁關係匪淺,「中國平安」這間中共把持的國有公司正是其最大股東!由此可見財團並非民主運動的朋友!

就像香港許多公司,匯豐刊登報紙廣告反對香港民主運動,而國泰港龍繼今年八月裁員四千人後又利用威權鎮壓開除包括空勤工會副主席施安娜等 20 多位航空業勞工──這都顯示財團有多害怕這場運動強化香港的工會力量和工人階級的民主意識。

香港人民要實現五大訴求,必須建設以工人階級為主體的民主革命運動,而不能寄望於親財團大國的「口頭援助」,必須尋求他國人民的同心支持。世界各地已有超過 16 個國家的左翼工人組織,至當地匯豐銀行抗議,聲援梁禮邦,其中包括北愛爾蘭哈蘭德和沃佛造船廠(Harland and Wolff)工人、葉門沙那的工會活躍人士、愛爾蘭國會議員 Mick Barry,以及澳洲政黨社會主義行動。而在台灣的我們,也發起這場聲援行動,並向台灣人民揭露匯豐銀行在香港職場施行的白色恐怖以及親中共獨裁的面目。

香港沒有合法的政治罷工權,反觀台灣,勞工一樣不能為捍衛民主權利進行合法的政治罷工,更別說工會組織門檻比香港還高 (台灣籌組工會須達 30 人,香港則是 7 人)。也因此,在台灣的勞工運動也需要反對從黨國獨裁時代殘留至今的反民主法令。

香港民主抗爭現在已面臨著極大的威脅和挑戰,超過兩千名示威者遭到拘捕、超過百人遭到黑警謀殺、許多勇敢上街的香港勞工遭到財團打壓解僱。這場反中共的民主鬥爭不止是香港人民的事,也是台灣人民必須大力援助的義舉。我們呼籲匯豐銀行與金融業的台灣勞工,以及全台勞工,與我們一起 #聲援梁禮邦! #譴責香港匯豐白色恐怖!共同反 對與中共獨裁合謀打壓香港民主運動的跨國財團!

王丹等人就香港事態作緊急聲明:有理由懷疑北京和港府指使襲擊岑子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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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香港事態的緊急聲明

10月16日,香港抗爭運動組織者岑子杰在街頭遇到不明人士襲擊,導致重傷住院。此前,類似的抗爭者遇到襲擊的事件,已經不斷發生,事態有進一步嚴重惡化的趨向。我們要特別指出,岑子杰作為抗爭的参與者,一貫主張和平理性非暴力,也從未對香港的警察和執法部門進行過,或者呼籲進行任何暴力攻擊。對這樣的一個和平示威者的暴力襲擊,證明在香港的這些暴力攻擊,根本不是針對違法者的正常執法行為,毫無疑問是典型的侵犯人權,意圖製造恐懼的國家暴力行為。

我們有理由懷疑,這是北京政府和港府指使的行為,至少,這樣的暴力行為是受到港府和北京政權的縱容和放任的。香港,現在已經進入了恐懼瀰漫全城的狀況,抗爭民眾的參與者的生命安全受到嚴重威脅。

我們認為,面對香港事態的惡化,國際社會的壓力至關重要。我們呼籲美國參議院盡快通過眾議院剛剛通過的《香港民主與人權法案》,我們呼籲川普總統儘快簽署法案,我們也呼籲法案正式通過以後,美國要立即開始對縱容暴力,進行人權侵害行為的責任者進行制裁。為此,我們願提供一切可能的協助。

我們認為,人權與民主的價值是全世界和平安定的保障,我們希望美國作為自由世界的領導,能夠挺身而出,救救香港人。

簽名人:
王丹 林培瑞(Perry Link) 嚴家其 苏晓康 吾爾開希 王軍濤 胡平 廖亦武 侯芷明(Marie Holzman)陳奎德 周鋒鎖 滕彪 熊炎 項小吉 方政 白夏(Jean Philippe Beja) 康正果 陶君行 夏明 呂京花 李恒青 芮朝懷 關卓中 鄭存柱 馮崇義 李蘭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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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名化、中間道路失語與正名 運動污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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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初向內地朋友解釋反送中,說港人保護的是一國兩制,背後有種種正當理由與事件背景,朋友們多表示同情與支持;那時,國內主流媒體風向是不報導、靜觀其變。

10月,國內因輿論操縱,港獨、顏色革命、「暴徒」已成主旋律,大家默契地在微信圈噤聲,偶爾有朋友挑頭用隱喻再問起,我向他們列舉在港「散步」(遊行)的所見所聞,強調港人要的只是屬於他們的東西。借用的比喻是英雄本色裡Mark哥的那句經典台詞作比喻:「我等了三年,就是想等一個機會,我要爭一口氣,不是想證明我有多了不起,我只是想告訴人家我失去的東西我一定要拿回來!」。雖一再強調國內輿論與香港實況是個平行時空,但已開始察覺他們對港獨存在的警惕與反感。有必要交待一下的是,我的這些朋友在國內現已是法官、律師、中層官員或商人,認識中他們屬溫和知識份子類型,從日常交談,可知他們對黨國之惡的痛恨與不滿實比港人更深。但對港獨,不僅認為是不可能實現也是不能接受的;而這個判斷的前提,既可來自長期現實生活經驗獲得的恐懼與對能力的評估;當然也有長期受大一統教育影響的另一面。

且不論輿論操縱的是非問題,但有一點是明確的,中共在國內對運動污名化的處理是奏效的;因為,維持統一在輿論上一直是國內的最大公約數,這張大旗不僅是防止香港問題燒入內地的防火牆,也是為現在及未來可能出現的模仿、學習作出打壓的輿論準備。

現在局勢持續升級,不明人士肆意攻擊運動中的重點人物,警察暴力到了完全不遮掩的地步,原有的文官制度既已崩潰、道德與法治規範既已淪落,推遲甚至推倒區議會選舉,就不是不可能,甚至本是其目之一。除製造恐怖,現在當權者要的就是把水攪渾,不管對錯'好醜把運動污名化,讓勇武派難以自清亦要外面的人接受此次運動最終與別國的群眾運動無異,抹去和理非起到的關鍵作用與訴求的合理。

中間道路為何失語?

作為一個和理非,在過去數月是不是也有許多同路人與我一樣,都曾一再期盼:「甚麼時候能再現百萬人、兩百萬人和平集結的場面?幫幫前線勇武的孩子們,不要讓他們去送頭、不要讓仇恨在他們心裡滋長!」或是不是也曾一再期盼:「是不是有個人或團體可以出來提供和解方案?」然而,這場運動從一開始到現在,卻一直存在一個很不合理的現象。首先是整個建制的「團結」,無論是行政會、政府官員或建制議員雖說偶有些分化言論行止出來,但至今未見一人辭職或與政府切割就已讓人十分費解;但更令人不可思義的是,在一個連小學生說話都頭頭是道,整體公民水平如此高的社會,當面對如此逆境、風暴時,竟無一個中間派精英份子或團體嘗試提出第三條道路的選擇、和解方案。無論出於甚麼理由,這樣一個角色的缺失難道不正是今日香港的悲哀之處嗎?
  
正名仍重要

無論參照體是愛爾蘭、光州、烏克蘭或今日的厄瓜多爾,雖然許多海外民運人士、台灣人都覺得香港問題是今時最有可能推倒中共的黑天鵝,但如港人只是想拿回本應該屬於他們的東西,讓其單擔如此重責,難道不是一種不道德嗎?如果它只是一種輿論策略,是讓香港問題成功國際化的關鍵,尚可理解;但如果真的把這種想像當成目標卻是十分危險的。易造成高估自己,低估中共的錯覺。

整個運動至今,揭示的各種醜陋與暴力應足已否定這個政權本身存在的合法與合理性;而如果說五大訴求(或六大訴求)仍是和理非最大的公約數,那麼,我們便有理由相信它仍屬一國兩制的範疇。

這次運動無疑是獨特的,最獨特的一面,就在於人們從一開始就認定一個長期受經濟驅動的城市,這裡的人的現實與精明不可能撐起一場如此浩蕩,以卵擊石的運動;同樣,任何一個親身見證過6月兩次大型遊行的人,更不可能否定港人所呈現的極高公民質素,這不僅是許多現代西方國家無法企及的,更是其他第三世界國家不能想像的;足以視為近代公民實踐自由權利的典範。而自7月後,雖然行動持續升級代價不斷支付,但她所呈現的執著與堅毅,同樣是遠超林鄭政府、中共甚至國人可以想像的。

現在港人大概並不在意國內人怎麼看他們,終究,這場運動不僅讓港人在短短數月完成身份認同且仇恨已深埋,全城情感被深深捲入;但如何與獸相區別,與污名化相切割,難道不應也是抗爭的一部份、是值得慎重考慮的策略嗎?當運動陷入暴力螺旋升級的時候,運動也會漸漸開始與其他國家發生的事變得雷同,而喪失其原有的獨特性,即某些民主國家都不具有的強大創意、和平、理性與極高的公民素質;失去典範的作用。攬炒雖說是死志,但要讓抗爭成功,則只有讓香港存活下來,讓訴求一步步成真才是真正的成功。

四中全會最近要開了,從種種跡象看尚無突然轉變風向的機會,即是說,從更壞的角度想,香港的局面還會在極左上走;運動若不能作出策略性整合,恐無以為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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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提升防衛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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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子杰遇襲重創,令人痛心亦憂心。面對愈趨暴力的境況,請高危的社運公眾人物好好保重。既然是從事高危工作,就應該得到更好的保護,守護同路人,勿讓暴政、暴力意識得逞!

相信高危人士亦有自己的打算,不過我覺得亦可以一齊推動更積極的「防衛意識」(沒有排斥適當的主動攻擊策略),冀達更佳效果。例如,是否應該在籌得的捐款當中,運用一部分去保護高危社運人士呢?當然運用上要合情合理,帳目也要交代清楚。

又例如,怕麻煩、考慮別人目光、跟大流、已有豁出去的準備、無暇細想等等,是一些影響因素,但此等因素會否有礙於建立更積極的防禦呢?例如我會問:岑子杰已曾經遇襲,而且也清楚見到愈趨暴力的情況,他有否想過要更好地保護自己呢?例如有否想過帶頭盔外出?(我自己參與抗爭活動時也常備頭盔,而他們這些高危人士在這樣的時勢下也可說是常常在參與當中。)固然不難想到一些抗拒的理由:好麻煩的、好熱、也不能夠任何時間全身裝甲吧、要是要伏擊你亦是防不勝防的,等等;我不是要完全否定這些理由,而只是想說,假若考慮到嚴峻的暴力情況、受傷的可能嚴重程度,以及自己的風險程度,那麼,盡量去減低受襲機會或傷害程度也是十分合情合理的。

希望抗爭同路人能夠更積極地推廣防衛意識,更好地保護社運的前線手足和中堅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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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百醫護員屯門醫院靜坐 抗議男警10.7全副武裝硬闖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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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香港政府引用《禁急法》實施《禁蒙面法》後,引起社會激烈迴響,連日多區亦發生衝突。在10月7日,一名19歲孕婦於屯門被捕,有男警在她進行獨立檢驗時進入產房範圍,涉侵害病人私隱。過百名醫護人員今午於屯門醫院地下大堂靜坐,抗議警方濫用職權,違反醫管局附例,敦促警務處對下屬行爲作嚴格限制。

鄭醫生
鄭耀輝醫生

集會發言人屯門醫院內科及老人科醫生鄭耀輝表示,自己當日雖不在場,但聽聞其他同事講述當日曾對警員作勸告,但男警員仍拒絕解除武裝,更進入產房,無視醫護人員的專業判斷,涉侵害病人私隱,「講緊係戰地或第三世界都唔會全副武裝」。他透露醫護界有高層規勸下屬應遠離政治議題,但認爲表達意見是員工的基本權利。

鄭醫生其後讀出聲明指,警方當日做法違反7醫管局《醫院管理局附例》(1)(d)及8(1)(e)條,即使用可能令人厭惡或煩擾的言語,或作出不雅或影響秩序的行爲,但拒絕依從病房經理的指示離開,嚴重影響醫院運作及已對其他孕婦造成不安,已有機會觸犯上述指引,做法難以使人信服。他強調警方不應「明目張膽」地以執法爲名凌駕法律,以迫切爲由擾亂程序,籲警務處對下屬職權作嚴格規範。鄭醫生希望同業對病人一視同仁,縱使對方是疑犯、獄中病人都會爲其行使正常診治工作,秉持醫護精神,守護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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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小姐

屯門醫院腦神經外科梁小姐則批評警方當日的行動是妄用執法之名,阻礙醫護員爲病人診治,漠視他們求醫的權利,「係咪『電光火石』就可以咁?就算係戰地醫院都唔應該帶埋武器嚟」。她表明市民對警方的信任盡失,月前醫護界立法會議員陳沛然已揭發醫管局與警務處電腦系統互通,梁小姐認爲當時已是「核爆級」新聞,難以想像警員濫權的情況愈趨荒謬,強調爲病人及前線醫護員站出來是自己的天職。

青山醫院精神科護士陳姑娘與其他三名同事攜同手製旗幟「「醫護警告:停止衝擊病人權益及私隱」參與靜坐行動。陳姑娘笑言黃旗的警告性不高,應要舉橙旗,但爲參與人數感欣喜。她批評警方違反醫管局附例,「全副武裝」進入醫護範圍,以權力凌駕法律,做法「夾硬嚟」。陳指,醫護人員素來配合警方,但白色恐怖持續,期望醫護人員能緊守崗位,保護病人,勿因上級施壓而噤聲。馮先生則表示,防暴警察帶同武器進入醫院重地不合適,搜證的工作應由便衣警員負責,質疑搜查行動是否如此有迫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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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太

屯醫出生2歲男童:點解警察要打人?

江太看到網上號召,帶同兩歲半的兒子出席集會,抗議男警進入產房。她表示兒子也在屯門醫院出生,當時醫護人員十分盡責和專業,希望參加集會表達對屯門醫院醫護的感謝及支持,亦望警方可以尊重醫護及病人。

她強調,醫護和警方本不應處於敵對或矛盾的狀態,但現時有衝突是源於警方濫權嚴重,認為警察應尊重包括《醫管局附例》的法律,望警察能反省,還警於民,勿再將警察放於市民對立面。

江太又提到,兒子從前對警察的感覺正面,惟反送中運動以來在電視上看到警察打人的片段,又曾於街上親睹警察追捕示威者,會問她「點解警察要打人?」,現在甚至「聽到警車聲也會覺得驚」。江太坦言不知如何向年紀尚輕的兒子解釋,只能對他說「有啲警察變壞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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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人手持「To Hong Kong police, we don’t want any trauma call」、「醫護市民,一起同行」、「醫護救人,有何不能」、「抗議警察硬闖產房」等標語,靜坐約個半小時後陸續散去。

記者:湯璧瑜、黃蕊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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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回應警方反對周日遊行記者會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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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警方沒有汲取過去教訓,再次發出反對通知書。今次遊行主題之一是針對警暴,要求重組警隊。警方反對遊行,就是禁止市民合法地以遊行示威表達反對警暴,警方「斬腳趾避沙蟲」的表現,反映其公信力蕩然無存。最近的民意調查反映,香港警察已經失去絕大多數香港人信任。警隊繼續反對遊行,又自說自話,指大多數人支持警方「止暴制亂」,只是自欺欺人!

2. 民陣與警察開會的過程中,已經考慮公眾安全及周邊建築物的安全,以提供最佳路線,但會議上仍受到警方刁難,要求民陣提供後備路線。民陣已盡最大努力提供三條後備路線供警方參考(包括廣東道彌敦道漆咸道南),最後警方亦同意民陣原初的遊行路線是最好且安全的安排,民陣亦已配合警方提出的要求,願意盡最大努力呼籲參與人士不要作出任何違法行為。警察一方面反對民陣遊行,另一方面亦無能力禁止市民自發遊行,因此我們認為警察是存心刁難民陣,侵害市民遊行及集會自由的權利。

3. 民陣已經申請上訴,期望明早上訴委員會就會召開聆訊。民陣在此向上訴委員會呼籲:上訴委員會每次維持警方反對集會遊行的決定,不但無法粉飾太平,反而令到每一個委員成為警暴的「共業」。民陣希望每一位上訴委員會用智慧好好保障人權自由、令民意有一個合法出口。

4. 民陣召集人岑子杰連日收到眾多香港人的慰問,Jimmy感激大家,另外特別感謝少數族裔的探訪,以及宗教領袖的慰問。希望周日大家能夠小心安全。對於同路人、不同族裔的手足,「大家要Connect之餘,也要互相Protect」。

2019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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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百中學生集會反警暴 斥《禁蒙面法》謀殺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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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自9月開學中學生於中環愛丁堡廣場舉辦聯校罷課集會後,港島區11間中學於港大中山廣場再次舉辦聯校集會。約200人出席集會,不少同學身穿校服及戴上口罩,抗議警察於驅散示威者時濫用暴力及政府於兩星期前訂立《禁蒙面法》。

11間參與中學包括何東中學、香港真光中學、香港華仁書院、皇仁書院、香港鄧鏡波書院、聖公會鄧肇堅中學、維多利亞鄧肇堅中學、聖保祿中學、瑪利曼中學、東華三院李潤田中學及林鄭月娥母校嘉諾撒聖芳各書院各派出一名代表共同讀出譴責警暴的聲明。各代表均譴責警方於過去4個月的反送中示威多次暴力對待示威者,又指10月1日警員近距離對一名中五學生開槍是形同謀殺;聲明又指特首林鄭月娥引用《緊急法》立《禁蒙面法》只會激起港人反抗的浪潮,亦警告政府勿再引《緊急法》去訂立更多惡法,直指《緊急法》是「謀殺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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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安然

法政匯思召集人李安然大律師分享被捕須知,教導同學勿輕易向警察透露任何消息,緊記要保持緘默。李提醒同學警員受過專業訓練,因此需時刻提高警覺勿被警員「套口供」,若面對警員質詢可行使緘默權緊持「我無野講」。李安然提到警方會要求被捕人士戴上俗稱「豬嘴」的防毒面具拍照的陋習,他提醒同學切記勿答應警員無理的要求,被捕人有權等待律師到來才落口供及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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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樂

義務急救員阿樂於大專就讀醫療科系,多次在示威現場為不同人進行急救。他分享最深刻的經歷是為一名胸部中橡膠子彈的示威者急救,指當時場面混亂,傷者中彈後已無力再行走,須由阿樂緊抱。但同時間阿樂的臀部亦被橡膠子彈射中,雖痛苦難堪但仍堅持帶傷者到安全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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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學、林同學

何東中學反修例關注組的陳同學及林同學指,再舉辦中學生集會是想向社會表達「中學生唔係no stake in society ,面對警方濫暴中學生都有目共睹」,斥政府至今只僅回應「撤回逃犯條例修訂」一項訴求,市民最關注的警暴問題政府仍未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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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公會鄧肇堅中學中六陳同學戴面巾出席今日的集會,他表示自己親眼見證防暴警察舉槍指向無裝備、手無寸鐵的示威者,對此感到十分憤怒,並指警暴就「發生係喺我隔離」。陳同學指面對警暴時亦感到無奈,「我唔知可以做啲咩」。陳同學又形容特首林鄭月娥是「警暴的元兇」,斥其「包庇警隊」,更稱「如果警隊冧咗,呢個港共政府就危危乎」。陳又稱,「解散警隊只不過係放咗三萬個有暴力傾向嘅人出嚟」,促請政府成立獨立調查以外,更應該「清算」警隊,追究警方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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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讀獻主會聖母院書院的阿怡和楊同學分別舉著畫有特首林鄭月娥,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及總警司謝振中的手繪標語。標語上寫有「反惡法」,亦列舉了警方執法不公、施以暴行的實例如「721元朗黑夜」。對於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昨日稱「大家不要執著於721當時我那番說法(為警隊道歉)」,楊同學認為「721唔可以輕易放過」,她表示當晚透過直播錄影看到現場「明明有兩個警察」,質疑警方「點解可能話驚生命危險而走」。

身旁的阿怡又引林鄭昨晚的Facebook 直播對話中表示「唔會隨便做啲咁困難嘅決定(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直指「呢個決定一啲都唔難做」,又認為獨立調查委員是雙贏的方案,「如果佢執法係堂堂正正嘅咁咪還佢清白」,另一方面能尋求真相。她們同稱,反修例風波是因林鄭而起,而縱容甚至鼓勵警方「嚴正執法」的亦是林鄭,怒斥其為整件事的「元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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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會尾聲全場高唱《願榮光歸香港》,不少同學打開手機閃光燈及將右手放在左胸上一同合唱,同學最後高叫「香港人反抗」、「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及「解散警隊,刻不容緩」作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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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珈旻、司徒曉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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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勝利的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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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CNN

對於近日多宗屍體發現的案件,作為一個地方的政府或領導人,就算對命案數目不尋常地高沒有知覺,在如此沸沸揚揚的當下,大眾對這些事件會有何觀感,政府總應該有個認識吧!當然,大眾無法在缺乏證據的情況下認定這些命案的直接起因,但如此頻密的死亡事件與近月政治運動是否有很大的關係,都應該是一個負責任的政府籍得探討的問題吧!就算再退一萬步,情況真的好像連日來警察所說,大部分的死因都無可疑,那連續有這麼多年青人喪命,感情上也不至於如此無動於中吧!就以日前15歲陳同學浮屍海面為例,如果她的命不至於那麼苦,她很可能就是你上班放工碰過面,手捧著書本的一個普通學生,畢業後,大概只會成為另一個迫巴士趕地鐵的升斗小市民,在生活如此困難的香港,卻總可以慢慢地將屬於自己的小天地建立起來,可是這種令人惋惜(又充滿疑點)的失喪,在麻木不仁的政府眼中就只是如此不痛不癢,死因又是如此不可疑,更不用說成立什麼獨立調查委員會,就此,一個個本來可以擁有無限可能的年輕生命,在急不及待的火化下,只剩下一堆白灰,如此政府,究竟有什麼資格說connect ?

其實這種和理非得近乎藍絲的評論,幾乎可以刊登在港人港地的説法,根本就反映不了坊間對事件的實際觀感,而更大的問題是,在這班無辜寃靈的手足或朋友眼中,他們與被謀殺根本就無分別,卻困於再沒有所謂的執法機構可以依賴,又苦無實質證據為亡靈討公道而被迫活在謊言中無從宣洩,當中有些人甚至經歴過新屋嶺,太子站的恐怖,夾雜著對警察已經變成了仇恨的不滿,他們的憤怒只會愈來愈重,其直接的結果就是愈演愈烈的暴力。

政治抗爭下的暴力,從來都不會只是單方面的,其程度總會在你一拳我一腳的往來中昇級,昨天示威者被濫打濫捕,今天警察被踢被扑,後天難道被捕的示威者會在警局受到好好的人道對待嗎?雙方的憤怒只會因為另一方的憤怒而變得更憤怒,進一步的暴力就幾乎是無可避免。

當看得見的民眾暴力被大肆渲染,暴力港獨於內地的眼中又更真實了一些,民族主義者的情緒又會被牽連拉扯,這股憤怒之火就不單在香港黃藍之間燃燒,甚至有可能會以統獨的形式蔓延到中港之間,如果政權還是如此一意孤行,這股怒火只會愈燒愈旺,其蔓延的程度就愈加不能收拾,如此下去,難保有一些勢力將這股烈火燒到台灣,觸動另一條更具爆炸性的底線,那麼一件台灣的命案最終引發一場台海的戰爭,似乎不再是一個太匪夷所思的猜測了吧!

除了不知道這股攬炒之火,是否會在中港臺間催起燎原之災,香港面對威權作出抗爭的風潮,透過香港非凡的國際視野,出口到全世界,其所衍生出的影響,又是另一個我們無法掌握的黑天鵝。由近期印尼學生反修法示威,英國抗滅絶運動,到最近加泰隆尼亞的示威,都表示受香港的抗爭行動,特別是如何利用社交媒體的影響,加泰隆尼亞更有示威者揚言準備變成香港。

而NBA有教練因為支持香港的個人言論,發酵成NBA與大陸間的價值戰爭,歐洲有挪威議員提名香港人和平奬,更不用說衰仔樂園對美國娛樂業在中國面前蹲低的戲謔,那是否多少也反映了多年來西方世界為了從中國市場賺到巨大利潤,而被迫犧牲了生意之外很多其他的東西感到愈來愈不耐煩?而這些不耐煩,又未能一時間完全擺脫對利益的考量(詹士的反應?),當中可能產生的衝突在民間及企業中被香港的抗爭再刺激一下,在中美貿易戰如此不確定下,究竟會如何影響中美甚或中國與西方世界間的關係呢?雖然這些未必是香港抗爭力量希望將事件國際化的初心,不能控制及預期的,卻是其所產生短期及長期的影響會如何?就好比當年六四之後,誰會想到以後東歐的變天呢?

這個是典型的蝴蝶效應也好,是胡思亂想也好,由這個地方所種下的仇恨與憤怒,影響到中美大國的世界格局,或許是想得太多了,只是今天香港的情況,經歷了四個月翻天覆地的抗爭,無論是政府或建制派都居然可以丁點改變也沒有。在苦無出路,運動瀕臨敗陣的今天,這種想得太多太遠又太不可能發生的情況,成了End Game 最後勝利的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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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生屯門市廣場中「學術交流」 靜坐砌字齊抗警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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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逾200名屯門區中學生今日下午4點半於屯門市廣場中庭舉行「學術交流大會」,參與靜坐及摺紙鶴砌字,砌出「我要真相」及「FREEHK」。有參與的市民認為政府在8.31子站事件及陳彥霖案件一事多番隱瞞,希望可以找出真相。對於防暴警察早前硬闖醫院,多名學生亦感不滿,批評政府只譴責示威者的暴力行爲,卻從未根治問題,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追究警暴及濫權。

大部分學生身穿校服並戴上口罩,期間高呼口號包括「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香港人,反抗」、「黑警死全家」、「721唔見人,831打死人,101槍殺人」,又高唱《願榮光歸香港》及《肥媽有話兒》,並不時就拍照問題與在場人士口角。一眾中學生靜坐近兩小時後散去,其後呼籲現場人士參與稍後於屯門河沿岸的人鏈活動。

Leo
Leo

東華三院邱子田紀念中學中五生雞蛋仔及路德會呂祥光中學中四生Leo,均是校內反修例關注組成員。他們與屯門區反修例聯校關注組一同舉辦是次活動,起名「學術交流大會」是希望能藉活動讓同學了解社會更多,起教育作用。

二人曾於校內舉行罷課活動、靜坐及喊口號,Leo所屬中學更是早前兆康被捕孕婦的母校,並曾於校門外靜坐聲援該名師姐,惟數天後即被校方勸止。二人均對校方做法不滿,認為學校應保障學生言論自由。

就近日全副武裝警員進入醫院,Leo直斥是「無恥」,「打仗都不可帶武器入醫院」,而引《緊急法》立《禁蒙面法》更是向世界展現港府是獨裁政府。縱然有恐懼,二人均同聲表示他們這一代人必定要繼續反抗,又希望透過關注組活動喚起同學對社會事件的關注。Leo提到自己曾於721元朗站無差別襲擊發生後乘車抵達車站,當時警察姍姍來遲令他震怒,明言因此更要堅持「五大訴求」,因為「如果而家咩都唔做,下一代只會更加慘,好似六四咁」。

Yumie
yumie

戴上自製林鄭月娥面具的yumie表示,參與靜坐是希望政府知道反送中運動過了四個月仍有學生關注。她指市民訴求清晰,質疑政府為何遲遲不回應,甚至批評學生是暴徒。她認同「六大訴求,缺一不可」,認為現時警方凌駕於法律之上,必需「解散警隊」,又批評早前男警進入屯門醫院產房是「嚴重侵犯女性人權、沒有尊重病人感受」。Yumie有份摺紙鶴,她認為紙鶴象徵和平,希望香港社會能回復和平。對於《禁蒙面法》,她坦言會擔心,但認為「係政府逼我地,幾危險都要出黎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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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德聯誼總會梁銶琚中學中三生劉同學及陳同學均表示,自從政府實施《禁蒙面法》後,會戴口罩回校上課及參與課堂以外的集會。劉同學批評政府只譴責示威者的暴力行爲,卻未根治問題,即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追究警暴及濫權。她認爲警方於衝突中觸摸女示威者胸部、對被捕人士使用過度武力、阻礙記者採訪等行為是「有良知都知係錯 」,而因父母阻止參與遊行示威,自己只能盡力參與和平抗爭。對於近日政府計劃取消通識科作為高中必修科,劉明言做法令人反感,政府為「維穩」剝削學生學習批判思考的機會,只會造成激烈反彈。

社工劉先生
劉先生

任職社工的屯門街坊劉先生,專誠到廣場支持學生,並攜帶紙鶴砌字。他提議砌出「我要真相」,是因為近日15歲女生陳彥霖死亡一案令他感到很痛心,連同831太子站一事,劉先生認為政府有很多事隱瞞,故希望能找出真相令彥霖安息。他批評現時不少媒體只發放官方訊息,更難覓得真相。雖然不知道有什麼可以做,但劉先生明言仍要站出來,因為「唔行出來咩都冇」,要等待轉機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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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蕊獻、湯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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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對「逆權運動」的一些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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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了盧峯的蘋論,我還是無條件地站在年青人這一邊。

我還是無限感激年青人在612冒死衝擊立法會,拯救了我們脫離魔爪──不用生活在共產黨的「法律」下。

凌虐中國人70年的邪惡政權,在03年50萬香港人上街後輸了一仗。經過十多年的復仇部署,邪惡政權養殖了一大批「奶屎忽蟲」,陳健波是其中一條。於是一百萬人上街後,它下令777不用理會上街人數,照把「送中」送去立法會。這次邪惡政權又輸了一仗,輸在年青人的勇武抗爭上。

邪惡政權又重新署了──「攬炒」。文章說:「即使中港當權者擺出不惜攬炒的姿態及部署,抗爭者也不能接這樣的招」。這招不是由年青人提出的嗎?無數兄弟姊妹頭破血流、斷頸;二千多兄弟姊妹被捕,要面對也許十年的牢獄;一具具的浮屍;慘無人道的警署內黑暗地獄;五千多催淚彈,二千多橡膠子彈,幾百幾百海綿彈布袋彈;無窮無盡的警謊;警黑為奸……,呂月說慘絕人寰的程度堪比六四,「攬炒」,年青人的「吶喊聲響透」。

文章說:「『攬炒』不是運動的主要或最終目標」。當然。五大訴求也沒有這一項。最終目標只有一個──這是全人類的目標──《世界人權宣言》: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歸還我們屬於天賦人權的民選政府。

文章說:「制約特區政府的暴政需要從各個環節入手,包括維持民意對運動的理解與支持、建立社區及民間力量、爭取國際社會支持等。」民意──二百萬的民意不夠清楚嗎?民間力量──集會遊行都不批准了,所有自由都急劇萎縮。國際支持──國際社會不清楚香港人在反抗世上最巨大的邪惡勢力嗎?「比起擴展商業版圖,平等、尊重和言論自由更加重要。」──他們不明白NBA的這個聲明嗎?有時還得看他們的站邊選擇。

「要跟北京這個強大對手作長期周旋的本錢便會逐步失去」──長期周旋──你可以看看今天的中國大陸,長期周旋下,失去了所有民間力量,失去了所有NGO,失去了所有宗教團體──我還是相信年青人說的──Now or Never.

「但任何策略都得考慮成本與效果」──這就不叫攬炒了──要是1000人入獄十年,就是一萬年牢獄生涯──如何去計算成本與效果?

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我相信香港年青人,我相信他們的「勇氣智慧也永不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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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意武力底線,打一場持久民心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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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內容,部分概念得自港大政治與行政學系陳祖為教授於《思托邦》一講《天下無道 —— 我對當前局勢的政治哲學反思》,但所有詮釋及意見皆屬本人加鹽加醋,非陳祖為教授之意見。對,陳祖為教了29年書,唯一一個 A+ 成績,就是給了梁繼平。)

梁繼平在美國接受立場姐姐訪問,談到闖入立法會一夜,除口罩發表宣言一刻所想:「暴力造成強烈的道德真空、強烈的 meaninglessness,究竟個衝擊為咩?」

當下,梁繼平除下口罩,犧牲前途,就是為了向世人說明衝擊立法會的初衷,給衝擊一個正當的論述、一個道德證成。

唔好同我講暴力永遠是錯,警察用的就是暴力,只不過他們合法施暴;何君堯當選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主席也是暴力,只不過那是衣冠楚楚的小圈子議會暴力。

由歷史可見,武力是抗爭手段的一種,但應否動武、其程度、其對象,需要解釋;因為抗爭者想成功,需要得到民意支持。

一件事,應否做,是否合乎道德,簡單地可從兩個層面看。一,講原則講價值;二,講效用講後果。

例如,黨鐵不是無辜的,但為何要破壞設施?需要解釋,就算覺得破壞有理可據,但具體做什麼?是否要打爛港鐵升降機,要衡量效果。

現時的武力抗爭,要民意繼續支持,有很多地方,不完善、要改進。

一,行動先於思考,或者說,有思考過,但文宣滯後於行動。文宣的滲透力遠遠不及破壞畫面的感染力,「事後文宣」力量不大,會予人找理由開脫的感覺,或許一如梁繼平所講:「你無法為暴力正名,只能為暴力開脫。」

二,行動走得太快太前,和理非跟不上。和理非口不割席、心也未割席,但會不再走出來,運動聲勢減弱。勇武前綫衝得太前,和理非遠遠跟不上,變相就是勇武同和理非割席,前綫不能不理會民意,尤其和理非的民意,否則運動的軌迹會趨向以前世界各地社運失敗的經驗:即武力抗爭者漸漸變成極少數、地下化、極端化,不受主流社會所容,個人的犧牲就會變成悲劇。

三,「兄弟爬山,各自努力」一句話有本質上的矛盾,因為行動的結果要一齊承受,故此縱使沒有大台,也必須要有協調共識。

因此,任何武力,都要秉持一些說得通的綱領原則。

有關「拆鐵」、「私了」、「裝修」是否有正當理由、是否必要,很多人講過,涉價值判斷,具體情況要具體拆解,但相信有以下幾點底線或原則,若行動者未至於認為現在是「戰爭」狀態,理應放諸各種情況皆可參考:

**武力之使用必須精準,不能無差別攻擊。若無差別攻擊,會旁及無辜,例如7.21元朗白衣人施襲,8.31太子防暴警亂棍打市民,迹近「恐怖主義行為」之定義。

**對等武力比例。當警察失信,處事不公,抗爭者不敢報警,「私了」出現,對等武力原則應派上用場,這個準則也是抗爭者批評警方濫暴的準則,相信沒太多人認為警察不能使用任何武力,而是使用任何武力須合符比例,這準則不應雙重標準。

故此,對家口頭的批評,可以言語還擊,不應動手,為之合理對等,也是尊重言論自由的表現;若遇人施襲,原則上可以自衛還手,制服對方;若然市民認為「私了」要用相應高一級的武力,造成「阻嚇」作用,則要考慮具體效果(後段再談)。

**不應傷及無關連人士及機構,例如因為幾個人的行為而針對整個社群或族群,或因為一家公司的股東的太子女言論而針對整個她從來沒經營過的集團,難以說得通。若按同樣邏輯,很快會變成世界大戰,例如新加坡總理李顯龍最近批評香港示威,豈非要找新加坡的公司裝修?

**就算明知無望也要留下榮光,陳祖為教授提及1943年的波蘭華沙猶太區起義,納粹德軍佔領後,屠殺在即,華沙的猶太人拼死反抗,明知會死得更快,但寧化飛灰,不作浮塵,希望在歷史上「留下三行字」。這種自我犧牲,明知希望渺茫的抗爭,也要自制,因為你既然為尊嚴而戰,不會希望史書上的三行字形容是「暴徒」。Honor implies self-restraint 榮光意味着自制。

以上從行動的底線原則作考慮,同時亦要考慮是否達到相應的效果,武力行為容易有反作用,要綜合衡量是否值得做,持續去做會否增加風險又減低效益。

**象徵式的表態適可而止。有些抗爭為了爭取未有之事,有些抗爭為捍衛受威脅之價值,當中一些抗爭方式乃為了表態,展示意志與象徵意義。部分武力行為,可視作象徵式表態,例如闖入立法會,衝完一次理應不需要有第二次。好些損毀目標店鋪的行為亦同理,表了態、表達了意志、展露了阻嚇力,若不停重複做,被捕風險增加,邊際效益又減少。Be water。

**不要破壞沒有清晰象徵意義的東西,縱使於抗爭者心目中,某些目標商戶或機構罪大惡極,但要留意由於文宣未行,若象徵意義不清晰,大眾不易理解,易有反效果。例如破壞黨鐵升降機,無論有何目的,受最嚴重影響皆屬老弱傷殘,此舉對黨鐵運作影響輕微,卻不利贏取民心。

**留意「私了」武力易失控。「私了」場面,往往氣氛熾熱,難以理性行動,不容太多思考,一人踢一腳「對等回應」,加起來就成為過度的懲罰,容易超越了單純的阻嚇,故「私了」行為,寧輕勿重、寧縱毋枉。

**國際友人不易接受武力。從國際戰線而言,外國勢力雖然「見慣大場面」,香港的武力屬小兒科,但要感召外國勢力的真誠支持,始終和平創意的場面最能動人,激烈武力抗爭的影像未必令國際友人割席,但會令他們減低行動意欲,以效果論並無好處。

在那些烽火連天之夜,鬧市角落,我見過拿着一袋二袋的師奶,凝望損壞了的黨鐵電梯興嘆;又在晚上十時在深水埗遇上一位看似舊樓管理員的肥胖阿伯,他拿重物在簷篷下喘著氣歇息,說地鐵巴士停駛,他不知道如何回家,卻仍然面帶笑容,說多謝關心 ⋯⋯

沒有所謂「終極一戰」,這是一場持久戰、民心戰。從這一刻多考慮老弱的處境,煲底除口罩相見的一刻,將會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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