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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示威者毀 Vcity Starbucks 警凌晨清場無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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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國慶日當日,荃灣有中五學生被警員以實彈近距離擊中左胸,情況危殆。網民昨夜(2日)發起各區「快閃」行動,聲援受傷學生。在屯門,示威者先堵塞屯門站對出一段杯渡路及鄉事會路,繼而毀壞 Vcity 地面的 Starbucks(星巴克),抗議美心集團創辦人長女伍淑清撐警,示威者散去後,警方在凌晨清場,無人被捕。

近50名示威者於晚上十時起,以水馬、雜物等堵塞屯門鄉事會路及杯渡路十字路口,並破壞路口的交通燈,逾50名防暴警員到場,兩度展示藍旗,警告是非法集會。約一小時後,示威者以磚頭、木板等敲爛 Vcity Starbucks 的玻璃,店內滿目瘡痍,物資包括咖啡粉、糖漿等散落一地,部分人更搬出店內椅子到馬路上作路障。警員再展示一面「橙旗」,警告會開槍驅散。

無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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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後超過十輛警車增援,過百名手持長盾及圓盾的防暴警察下車,轉入鄉事會路並推進數十米,部分警員則登上輕鐵站平台,英籍警察機動部隊校長莊定賢現身指揮,並無拘捕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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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場街坊後退至屯門公園,警員則退回西鐵站底並開始移除路障,向記者指「喂記者朋友影下呢度,影下啲暴徒搞到咁呀!」及「行遠啲呀,會掉親你㗎!」

凌晨約12時,杯渡路與屯門鄉事會路十字路口恢復通車。指揮官喝令下,警員陸續登上警車離開,有警員向記者揮手指「辛苦哂!」,期間街坊持續指罵「呀!你老母!」、「死黑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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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何紹軒、湯壁瑜


中槍學生旁邊,那位捨身的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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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片,令人感動、悲憤。

荃灣警察向中五學生開槍事件,中五生倒地後,旁邊一個本來已退到外圍的黑衣示威者,一路盯着倒在地上手足的傷勢,渾然不覺前方有警察向着他的頭舉槍,他奮不顧身,單人匹馬,步前關心中槍傷者情況,隨即被警員撲倒在地。

被壓在地上時,他仍然奮力舉手大叫,他不是為了自己,而是出盡力氣,叫旁邊的記者與警察注意有人中槍,他大叫:「救佢呀,佢受咗傷呀,中咗槍呀。」旁邊似是記者的人問是誰中了槍,他在警察力壓下,用腳示意。隨後這位義士繼續同壓住他的警察理論:「救佢先啦」,叫警察讓急救員來救人⋯⋯

最後這名警員把他的豬嘴載上,不讓他發聲。

對於這個撲倒了一個示威者的警員來說,拘捕一個人,立了功,抓住不肯鬆開,比一條人命重要。

中槍的中五學生,躺在路上,長達最少三分鐘;站在旁邊的一隊警察,加起來最少七人,一直沒有理會。

也許警察會辯解,當時周圍尚有少數示威者擲雜物,場面未完全控制住,但當時的警員絕對有餘力,由部分警察掩護下,關切中五學生的傷勢。

他們沒有做,只有旁邊,可能只是萍水相逢的陌生同路人,不停呼喊。

這就是電光火石之間,人格的分野。

這是最好的時代,這是最壞的時代;我們看到人性的光輝,我們看到人性的醜惡。我們一同上天堂,我們一同落地獄。

另一段片可見,警察選擇開槍不是警務處長所講「電光火石」之間的事,也不是他說講「開槍距離不是由警員選擇」,亦不屬「自衛」。片段清楚見到,開槍警是很有意識地,持槍走進人群中,近距離行刑式開火,「開槍距離」正正是警察的選擇;若要救同事,只需站在遠處向天開槍,已有驅趕效果,根本不需要走進人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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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荃灣公立何傳耀紀念中學老師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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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一日下午,我校中五級學生曾志健同學在荃灣的公眾活動中受到槍傷,全校師生深感震驚、痛心和擔憂。我們痛心學生承受身體上的傷害,擔憂他將要面對漫長的康復治療及訴訟。我們亦關心在校學生、校友和家長的情緒。至今,我們的心情極為沉重。

我們想在這裡告訴學生、校友和家長:我們願意與學生同行,全力支援受傷的同學。在這個艱難的時刻,我們絕不會離棄同學。作為教育工作者,這是我們應盡的責任。至於在校的同學,我們會盡全力給予情緒的支援,讓同學可以在安全的校園學習。對於校友,我們深表感激,感謝你們對母校的關心與愛護。即使在暴風雨中,我們仍然相信,荃灣公立何傳耀紀念中學是可以讓同學安心依靠的避風港。

一群荃灣公立何傳耀紀念中學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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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蒙面,由警隊做起——民間人權陣線反對緊急法及反蒙面法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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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近日留意到,有傳媒多次指出政府計劃在短期內以緊急法推行蒙面法,民陣回應聲明如下:

1. 民陣反對行政當局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行使《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緊急法)。此法例本是殖民惡法,賦予港督無上權力用以壓制被殖民者的法寶。林鄭政府一開先例,等於宣告香港特區一國兩制,只是中國殖民地。民陣認為,必須廢除殖民時代遺留的緊急惡法,阻止行政機關權力膨漲,迫害香港市民。

2. 民陣反對借緊急法之權力訂定蒙面法,侵害民眾的人身安全、表達自由和宗教自由。民眾在遊行現場佩帶口罩和工業用面罩,最大原因是保障生命安全,免受催淚彈毒害;同時,佩戴面罩本身,亦可以是表達訴求的方式。再者,就民眾生活而言,倉猝立法,可能會令法例影響到有蒙面需要的宗教信仰人士,侵害其基本法賦予的宗教自由。

3. 就建制派針對的社會行動而言,建制派與林鄭政府欲借蒙面法阻嚇前線抗爭者,不回應民間廣泛民意支持的五大訴求,我們認為是一而再,再而三「不解決問題,只解決提出問題的人」。建制派與政府狼狽為奸,一定會負上沉重政治代價。

4. 民陣認為。第一個應該禁止蒙面的是香港警隊。香港警察在最近的行動中,多次濫用致命武力,多次以警棍向他人身體的行使致命武力;以各式子彈打向示威者、記者的頭部及眼部以致永久不能恢復的傷害;甚至以實彈行刑式意圖殺害一名僅手持膠水管的中學生,卻因為警隊遮蔽警員編號、蒙面而令公眾無法監察警隊,無法作出投訴、追究。民陣敬請警隊做好榜樣,不需借緊急法權力立法,政府上上下下以身作則,不蒙面的榜樣由前線警員做起。

5. 民陣在此重申,民間的訴求已經很清晰,五大訴求缺一不可,林鄭目前只是勉強算有回應其中一項訴求,而最基本、最獲廣泛支持的「獨立調查委員會」,仍然無影無蹤,如果林鄭只會用嚴刑峻法來對付前線抗爭者,並以「對話」的公關表演來糊弄港人,想必是徒勞無功,只會招至更大反彈,更難收拾的局面。

6. 民陣促請社會各界,為著香港的未來,眾多學子、年輕人的前途著想,一同向政府施壓,勒停不切實際的高壓管治手段,逼使林鄭以沒有前設的態度來聆聽港人主流民意,回應五大訴求,以平息香港這場風暴,因為當下一代的未來與自由身陷火海時,我們相信這個城市過去建立的輝煌亦必將一同身陷火海。

2019年10月3日
民間人權陣線

言必稱暴 暴亂定性 新咒語止暴制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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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九日 一百零三萬#人的遊行 特區政府視若無睹
聲稱逃犯條例修訂 六月十二日立法會依日程表決
顯然 特首有十足的信心 建制派議員必以壓倒性通過
民眾若不在十一號夜圍政府總部 翌日的結果大概可知
除非 泛民議員眾志成城在6.12立法會搞成大龍鳳阻止
# 2003年的五十萬,似無質疑,八九六四之前的一百萬、一百五十萬,亦然;而今忽然一一否定,奇怪。

六月十二的衝擊,一哥多次指斥暴徒暴力或人身攻擊
六日十六日二百萬遊行之後,特首稱未定性暴亂
其後,一方面表示未定性,同時又常用暴徒暴力

直到中共中央一錘定音:止暴制亂
於是,此四字咒語,風行於建制派的媒體、議員等等
此前此後,暴力暴徒暴亂字眼,大陸港澳無日無之

20191004,八點五十分此刻,港台的千禧年代
葛珮帆、郭榮鏗對談幪面法
葛數次提:救得一個得一個 此語出自延安中共整風
郭則指出:歐美各國有幪面法,分別是無一是專制政權

不過,對方答覆可以是:
香港不是國家,香港並非專制,而是一國兩制
至於中共,它已澄清不是一黨專政,亦即否認專政
可是它的五星旗 一大四小 赤裸裸露出掌權它千年萬年
執政?建政?非也,掌權二字,才可以適當地形容

怎麼辦?
只要查察建制派有沒有人不尾隨主人的指揮棒

(補貼) 人權監察呼籲警方及特首克制 (2019.10.1,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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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香港人權監察呼籲警方及特首克制 (20191001, 1457)

香港人權監察提醒香港警方,根據國際人權標準,不得以武力驅散和平的示威集會,即使該示威集會並非公安條例下的合法集會,而且公安條例已被聯合國多番批評為侵犯人權。現時的港島遊行,有數以十萬計市民參加,據現場觀察屬和平集會。

即使示威人士中有小部份人使用暴力,警方只應限制於處理該等使用暴力的行為,而不能以此作為理據,進行大規模的武力清場,或對和平示威人士作出滋擾,阻撓港島大遊行,否則即屬嚴重侵犯眾多香港人的和平集會和表達自由。

香港人權監察勸喻警方今天不要再犯武力侵犯香港人權利的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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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啟動《緊急情況規例》惡法 反對僭奪立法權力禁止蒙面示威 (10.4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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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監察新聞稿:質疑啟動《緊急情況規例》惡法 反對僭奪立法權力禁止蒙面示威

日期:2019年10月4日

《緊急情況規例條例》

香港人權監察今日發表聲明,強烈反對特區政府計畫引用殖民地時代惡法《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僭奪立法會立法和修改法例的權力,繞過立法會,試圖強行訂定緊急立法。

當年《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的目的,是讓行政當局的任何作為,都能夠藉『緊急』和『公安』之名,自行頒布『緊急情況規例』,變得可以執法之名行事,以法治人。

今天我們更不能接受藉助這種殖民地惡法,去倉卒立法。

《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內容和用字粗疏含混,啟動門檻含糊而且遠低於人權公約要求『危及國本』的『緊急』程度,訂立規例時又缺乏程序和措施(如有效時限)等基本保障,卻是試圖用以幾乎毫無限制地,授予行政長官(前為港督)會同行政會議(前為行政局),在她『認為屬緊急情況或危害公安的情況時』,『訂立任何』她『認為合乎公眾利益的規例』,而『緊急情況』、『危害公安的情況』和『公眾利益』等概念全無定義,而且近乎完全任憑行政長官的主觀意志,令當局尤其警方的權力可以任意膨漲,違反『依法規定』的要求,反而是建立極權管治的方便捷徑。

這些『緊急情況規例』,嚴重威脅和傷害香港人、外商和旅客、以及他們的團體、機構和公司的政治、公民、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可以暫停實施修訂任何成文法律,包括但不限於規限:
• 檢查、管制及『壓制』報刊、地圖、圖文、通訊及通訊方法(包括電話、電郵和社交媒體);
• 擴大逮捕、羈留、驅逐及遞解離境權力;
• 授權進入與搜查處所;
• 管制任何交通運輸;
• 沒收、處置、撥配財產,管制使用;
• 貿易、出口、進口、生產及製造。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下稱『委員會』)早在1995年,已對香港這粗疏不當的《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表示關注。

委員會亦批評《基本法》第18條不符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4條的規定。

《基本法》第18條有關『緊急狀態』的原文如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宣布戰爭狀態或因香港特別行政區內發生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國家統一或安全的動亂而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進入緊急狀態,中央人民政府可發布命令將有關全國性法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當中並無授權特首會同行政會議訂立緊急立法。

相反《基本法》第66和73條等訂明立法會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立法的職權屬立法會。

在《人權法》通過之後,尤其在《基本法》生效之後,《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要作符合這些憲制和法律規定的解釋,不能作這樣解釋的部份,就應視作已遭隱含廢除。

這種讓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僭奪立法權力的殖民地惡法,理應因違反《基本法》而無效。

即使行政當局可以有人大釋法這種不管法理的野蠻的方法,強行宣稱《緊急情況規例條例》仍然合憲、合法,但這只是強權否定真理,這正是民憤爆發、社會動盪的原因。

再用這種方法強行立法,結果正是飲鴆止渴,徒增法治和社會政治危機。

當局可能想說服公眾,今次立法只針對某些蒙面行為,不會立下惡劣先例,繼而為日後用這方式訂立其他緊急規例,進一步剝奪和侵犯香港人權鳴鑼開路。

問題是此例一開,當局真能自制不去用嗎?有多少人會相信政府呢?

《禁蒙面法》

人權監察除了不能接受當局藉著現存的《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去訂立任何『緊急情況規例』,亦反對在現階段禁止市民等蒙面。

當局將香港與外國自由社會粗疏不倫的類比,看不到香港社會現狀和現時人權飽受侵犯的情況。

除了防止一般污染和病源外,香港警察經常在街頭、甚至在民居區域,以至商場、隧道和港鐵站內,大量而密集地施放催淚煙、胡椒噴霧等,市民蒙面保護自己,減少吸入令人不適甚至有害的微粒和粉末,就有特殊需要了。

香港有不少失控的警務人員,他們針對示威表達的市民,尤其謾罵、批評和質疑他們的示威者和路人,不時在街頭發洩敵意和情緒而濫暴,非法任意濫捕,以便動用私刑、虐待和欺侮他們,甚至羅織罪名、插贜誣告。

市民光是為了在合法和非法的表達和示威活動中保護自己免遭警察加以刁難甚至加害,透過蒙面保護私隱,以行使集會和表達等權利,免遭警員非法和不合比例的待遇和傷害,有充分理由。

而且為免遭受中共或其他力量的特工、不同政見人士和黑道中人攝錄容貌而遭起底和秋後算帳,尤其不想成為大陸人臉識別技術的對象,成為政治檔案的一部份。

在中央在加強對香港財團和行業的滲透、控制和影響的時候,市民在參與例如連儂牆的和平合法的表達活動時,亦要避免僱主和同事認出他們而針對他們,影響他們的待遇、升遷以至職位,蒙面亦有特別的需要。

市民蒙面,對維護自己個人以至親友私隱、人身安全、職業穩定,實在非常重要。

現在香港的問題不在於警權不足,而是警權過大,尤其警務人員執行職務時更努力隱藏警員編號,讓人難以識別其身份,令到他們能濫權而不必問責。

在這種情況下,要求立法單方面禁止市民蒙面,非常無理和不公平。

這種以不倫的手法、訂立不公的法例,只會引起不滿和反彈,難以平息紛爭。

香港的人權和法治基礎,已因警隊濫權和政府專權管治造成嚴重損害。

特區政府如仍強行在欠缺法理基礎下,推行是項違反國際人權責任的惡法,必將引起更大的法治和社會政治危機,將香港推向更加無法挽回的人權災難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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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校長段崇智與學生對話 稱譴責所有暴力 答不出五大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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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中大學生今日發起罷課遊行及集會,校長段崇智於下午3時半現身行政樓外宣讀聲明,指得悉昨日有8名中大學生被控暴動,校方會提供支援。

學生要求他到烽火台進行公開對話,但段拒絕,轉身離開。學生不滿,打破行政樓一道玻璃門,入內要求與段對話。段於行政樓祖堯堂會見學生,批評學生破壞校園設施,又一度拍枱不滿發言被打斷。其後學生表示會和平有序讓他前往烽火台,段同意,對話移師到烽火台進行。

近400人在烽火台與段崇智對話,有中大學生問及段是否知悉,市民的五大訴求為何。段回答頭四個訴求後,由身旁的副校長吳樹培低聲提醒,回答第五訴求為「真普選」,引起在場學生譁然。

有不少學生要求校方譴責警方暴力,「百幾日來,有中大同學被打、爆頭射睪丸、新屋嶺內遭暴力、性暴力對待,至今換不到你一句譴責警方或政府。我想問,是否有中大同學死亡,才能換來你值錢的譴責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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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中大副校長吳基培、校長段崇智、副校長吳樹培

亦有被捕學生指,有中學生被射傷心臟對上3厘米,自己亦曾遭警方延誤就醫,他要求校方作嚴肅聲明,站在雞蛋、學生的一邊,「希望你真心真意與學生溝通。」

段崇智回應指,對於任何暴力,校方都譴責,指最重要為保護中大同學安全,會循法律、經濟等方面全力支持。學生不滿校方未正面回應,「為甚麼只講學生暴力?不講警察開槍、打記者?」段反問:「縱火是否暴力?」引起在場學生鼓躁。段在學生追問下,指所有最暴力都譴責,「包括警察」。

段其後又指,校方承諾會約見受傷或有需要的學生,進行單對單會面,「這是最直接、誠懇的方法。」回應學生休學問題,校方指須由現行機制決定相關個案可否延長休學期。

對話尾聲,副校長吳基培終承諾,今晚會以學生事務處名義發出電郵,確實下次與學生會面的時間,學生一度高呼「好,唔該校長!」,諷刺段崇智連月來失蹤,往往由吳基培與學生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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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慧筠


巴士業職工會聯盟:譴責警察濫權違法蓄意射傷市民,並多次置巴士車長及乘客於白色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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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強烈譴責香港警察於2019年10月1日使用過分武力清場,開槍嚴重傷害示威者。警方當日在荃灣海壩街一帶進行清場期間,近距離開槍射擊一名中五學生。從不同的網上影片所見,開槍警員只是被棍攻擊手部,並沒有如警方辯稱生命受到嚴重威脅。學生中槍旋即倒地並大量出血,傷者同伴見狀,立刻上前試圖施救,惟被另一名防暴警察阻止並將之制服按在地上。警方事後竟將拘捕學生放在首位,卻完全沒有理會中槍的學生,對此本會強烈譴責及表示憤慨。試問警方還值得市民以至整個社會的信任嗎?

本聯盟留意到,警方在過去3個月以來,警方將示威者視之為暴徒,又在記者會上稱會嚴正執法,但試問每一位有持委任證的警務人員,你們又有沒有遵守香港法例第232章 《警隊條例》呢?

警方在過去的3個月大規模截查巴士,當中包括於九龍灣截停一部42C路線巴士及於9月28日在灣仔大規模截查104路線巴士。本聯盟在此嚴正向警方及社會指出,任何人在不違犯香港法例第230A章《公共巴士服務條例》的情況下,巴士車長有責任保障乘客的安全,而巴士上的乘客其人身自由受到基本法保障。雖然警方可以《警隊條例》第55條截查巴士,但必需有合理懷疑的情況下方可進行截查。但事實上有關巴士途經多個區域,警方如何在合理懷疑的情況下進行截查,本聯盟十分懷疑,而事實上在9月28日晚上,警方的行動已受到市民的質疑。除此之外,警方多次向行駛中的巴士發射催淚彈,完全漠視安全,更違犯警方就使用彈藥的工作指引,置市民在水深火熱之中。而本聯盟在較早前已就警方向行駛中的巴士發射催淚彈發出聲明,明顯警方漠視安全,進一步置巴士車長及乘客在一個十分危險的境地。巴士車長長時間在戶外工作,卻因為警方濫用彈藥,在巴士前方發射催淚彈而令到巴士車長及乘客受到不必要的傷害,對於警方的行為本聯盟十分憤怒及失望。警方三番四次無視工作指引,胡亂發射彈藥到達失控情況,試問如何重建市民對警方的信任呢?

本聯盟再次重申,市民使用巴士服務受到法例保障,而巴士車長有法定責任確保乘客安全,警方在舉證不足及沒有的合理懷疑的情況下濫用警例截查巴士,置市民及車長於「白色恐怖」之中,本聯盟對此十分憂慮;而警方亦多次違犯使用彈藥的工作指引,向載有乘客的巴士發射催淚彈,本聯盟對此予以強烈譴責。巴士車長按責任執行香港法例第230A章,理應合情、合理、合法。作為巴士業前線員工,警方多次將巴士車長及乘客置於白色恐怖之中,令到盡忠職守的巴士車長成為磨心,本聯盟深感難過。

示威運動六月至今已達100多天,特區政府從未釋出善意解決本港深層次政治矛盾,卻依賴武力及警方力量試圖消滅香港年輕人,這只會令香港的情況不斷倒退。 如此行為,已完全摧毀警隊多年來在香港以至全球所建立的專業形象,長此下去,不但令更多香港受到不必要的傷害,更進一步將香港這個家撕裂,最終為香港帶來不可挽回的傷害。

本聯盟祝願所有傷者盡快康復。 香港人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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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不是暴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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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文前筆者表明立場:筆者不認同「光復香港」的口號;不認同主動攻擊警察;不認同火燒地鐵站;不認同理大學生阻止別人到美心用餐;不認同圍毆不同意見者。但從今天看到的港島市容的被破壞程度,筆者認為10月1日上街抗議的黑衣蒙面青年主體並非暴徒。

10月1日的主要戰場在港島沿線,由於主要交通停頓,金鐘灣仔銅鑼灣一帶從午至晚的頗長一段時間裡集結了大量示威者,其時沒有警察,我們在今天看到港島市容基本上完整,除了被燒的灣仔地鐵站A4出口,因此,指控青年被發洩而到處破壞的說法不成立。雖然沒有大台,他們的內在不滿是統一的,有自身邏輯和目標的,因而有行事方式。相比例,1992年的因不滿不起訴四名白人警察暴力毆打一名黑人青年而觸發的5天暴動裡,一千棟建築物被破壞,財物損失10億美元;去年發生在法國的黃背心街頭暴力衝突裡,一天的星期六裡有90間名店被破壞,做成17億歐元損失。

警察交代被捕數字,指10月1日有269人被捕,包括178男91女,12歲至71歲,其中93人是學生;周日拘146人,最小12歲,兩天的被捕者中43%為學生。從數字和事後的中學生反應看到,國慶的街頭抗爭是一場青年學生運動,他們是基於一定的思索而跑上街頭的。其整體意願不是我們在電視上看到的大肆破壞的青年。

蒙面
蒙面示威一直有爭議,其最大的問題是被別人假扮示威者插贓嫁禍。反送中運動以蒙面作自己的圖騰有其歷史原因,但年青學生已不惜以身試法,在被補時大嗌其身份,可見蒙面示威并無意義。

巴夫洛夫思想
有人用巴夫洛夫思想試圖解釋青年示威者如狗的條件反射,被煽動參與暴亂。

構成香港暴力示威者行為的底因,是首先源於不少人容易就個别事件,受刻意譁眾取寵、挑撥離間、誇大渲染、危言聳聽,指鹿為馬、顛倒黑白的别有用心政客和部份傳媒所誤導後,他們就尤如巴甫洛夫的狗 (Ivan Pavlov's dog) 受條件反射下,受情緒制約所套牢了,弄成自欺欺人!

其次,這些自恃為「我即公義」人士,他們均喪失對以下真實的檢測 (Reality Testing) ,即包括 :

(i) 事件中事實證據 (如固執執著有人被警方弄盲);
(ii) 易地而處的同理心(如漠視被堵在地鐵要趕上班人士心情) ; 及
(iii) 外在和内在邏輯助證(如排除政改五步曲程序而妄想要以暴力促成雙普選)。

筆者之前文章曾指出網絡教唆的確有害,具體而言,誘騙青年私了的獅鳥神獸確是可恥。特別是建議示威者看到狗人數小的時候追擊,狗多的時候逃跑,這一則正是差點害死何傳耀紀念中學中五學生曾志健。最危險的地方正是警力較小示威者人眾的地方,筆者認為今次教訓我們不要主動衝擊警員。

巴夫洛夫思想是一般的學術思想,有其學術地位但不是萬靈丹,他在一百年前提出其理論,若全對,今天世界就應該如藍絲想到的全世界都是喪屍曱甴。

顏色革命
陳文鴻文章被藍絲大幅引用。他認為:

美國在別國策動顏色革命,已經形成標準的公式。首先是選擇當地最具政治爭議性的課題入手。在香港,便是社會的反共、反中心態,而政治、民主只是次要,依附着這個心態。

第二步便是發動各種媒體輿論攻勢,培植代言人,組織製造文宣教材。香港在回歸後的教育改革,正好給予其切入大、中、小學的教育體系之內,加深原來殖民化的教育。回歸後的民主選舉,特別是民主黨等的世代更替,一如台灣由黨外轉變為民進黨。原來政治原則與信念強的,被吃政治飯的專業或基層領袖所替代。在這個過程裏,政策政治化、反共反中化的深化,得力於《蘋果日報》和香港電台,以及由此衍生出來的各種網媒。

第三步是組織學生,形成前線主力,也可借學生組織和身份來作掩飾,其中應涉及骨幹之在海外受訓。

若他的三步曲成立,為何左派不能同樣地運用作推翻美國和台灣現政權呢?就以香港為例,香港也有很多可用作攻擊民主派的社會議題,香港也有約一半的親中勢力。第二,香港報章大部份親中,為何它們起不到發動輿論攻勢,培植代言人,組織製造文宣教材呢?更要命的其三,從認中關社年代中共已大量組織學生回國,現在教育局也批出大量資源鼓勵中學生回國參加洗腦團,為何無效呢?

可見藍絲的理論的貧乏。

寒蟬效應
筆者在今午途經金鐘地鐵站,看到一群人數約數十人的年青人圍著欄杆附近大聲叫市民不拾黨鐵。他們時而拍打欄杆,確是嚇人,令人不快。但重點是,他們不敢一如以往,進入地鐵範圍,也不敢如城大美心,阻止別人使用設施。明顯地,他們重新評估了風險,明白現實後果。基於此,筆者認為在未來的日子裡,如果沒有火上加油,暴力衝突將會逐漸減少,香港青年原身是不好暴力的。

開除學籍
正是基於上述原因,梁振英以前特首身份公開呼籲革除這位學生學籍是錯的,是火上加油,不符合可行性和有效性原則。在這時候做這一動作只會有利勇武,將暴力升級。而且,這位學生將長時間接受治療,之後面對刑訊,那有機會回校繼續學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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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環再有快閃遊行 二千人穿黑衣口罩反《禁蒙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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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盛傳政府將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有網民號召今午12時半由中環遮打花園遊行至國際金融中心商場,響應「全民口罩日」。約2,000人戴上口罩及穿黑衣參與遊行,以示反對《禁蒙面法》。

繼昨日中環快閃遊行抗議警察槍擊中五學生,今午再有網民發起中環遊行反對《禁蒙面法》。大批戴口罩的市民於遮打花園集合,高叫「Five demands, not one less」、「解散警隊 刻不容緩」、「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等口號,亦有人帶同反《禁蒙面法》的標語參與遊行。由於參與人數眾多,遊行隊伍需走出德輔道中兩條西行線及電車路,交通一度受阻。隊伍抵達國際金融中心商場後,部份人在商場內高叫口號,有保安維持秩序,商鋪亦未有落閘,參與人士最後沿港鐵站散去。

陳先生
陳先生

在中環上班、從事法律行業的陳先生指,今日戴着面具再出來是要顯示無懼白色恐怖。他又批評政府引用《緊急法》立《禁蒙面法》是明顯繞過立法會,無視程序。陳先生指,「香港人唔會被(禁蒙面法)影響到」,相信港人追求自由的心不會因此而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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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教師盧先生表示,若通過《禁蒙面法》,他短期內未必敢參與示威。他斥政府無視市民反對,「五大訴求只係回應咗一項,而家又一意孤行立《禁蒙面法》」,將香港推落萬劫不復的深淵。

家住沙田的莫婆婆指,眼見年輕人為香港付出血汗,甚至遭警察實彈射擊,她感到十分痛心,希望今日能出一分力「話比林鄭知,連阿婆都要企出嚟反你呀」。她指自己雖讀書不多,但亦知道立《禁蒙面法》有違正常立法程序,希望政府能再考慮各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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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珈旻

【旺角騷亂案】承認掘磚但堅稱無掟 「女村長」被控暴動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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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ALEX LEUNG CHING YAU 攝)

(獨媒特約報導)2016年大年初一大批市民聲援熟食小販,及後演變成嚴重的警民衝突和警員開槍事件,震驚全港。事發至今已逾3年,其中一宗涉及「佔旺女村長」畢慧芬的暴動罪案件,今日在區域法院正式開審。

畢慧芬被指控在2016年2月9日凌晨,分別於旺角西洋菜南街與豉油街交界附近,及豉油街近彌敦道交界,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她否認所有控罪。

控方的開案陳詞指,2月9日(大年初二)凌晨,畢慧芬被拍得身穿黑色上衣及長褲,頭戴黃色冷帽,在西洋菜南街的麥當勞外,與至少9人一同掘起行人路上的磚頭並將之擊碎成小塊,部分人與畢有交談。她身旁有一個裝著磚頭的白色發泡膠箱,及一團燃燒中的火。及後,大批示威者聚集在山東街及西洋菜南街交界,用磚頭掟向警方防線。控方續指,事後路政署需花費13000元修補損壞的行人路。

至凌晨5時45分,警方在豉油街近彌敦道交界築起防線,200人聚集並向防線掟磚及雜物。畢被傳媒拍得身處於人群的最前方,並將物件拋入警方與示威者之間的火堆中。控方指,聚集的人群非法集結在一起,社會安寧受到破壞,他們的行為構成「暴動」,因而指控畢連同人群參與暴動。

警方於同年7月7日到達畢的住所外,以「暴動」罪名拘捕她。畢在警誡下承認協助掘磚,但否認有掟磚。她亦承認,從她住所被搜出的衣物為案發當日所穿戴的衣物。

畢慧芬在原訂開審日3日後始申請法援,一度面臨無法律代表的情況。最終法援申請獲批,案件獲准押後以安排律師,最終大律師郭憬憲「臨危受命」擔任辯方代表。在過去多宗涉及旺角騷亂的案件中,郭分別代表過被控暴動罪的「美國隊長」容偉業和鄧浩賢。

記者︰黎彩燕

你寧願一切沒有發生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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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六月開始計,足足四個月了,事情發展到今天,激烈抗爭遍地開花,或多或少為我們生活帶來不便,也帶來不快,如今緊急法也動用了,攬炒在望,其實,你有沒有後悔?

我意思是,你寧願一切沒有發生過,逃犯條例沒有提出過修訂,回到年初那個香港嗎?

年初的香港是怎樣的?表面十分平靜,好像人人安居樂業,最多是怨買不起樓,怨物價很貴,遊客很多,偶然為政見爭拗,但未至於仇恨絕交(要絕交的應在2014絕了)。但隱藏的制度問題多不勝數,政府為所欲為,沒有想過解決任何問題,只想着如何與有特首票的利益集團分贜,如何討好中央,如何益中資,大白象一隻接一隻,民生只是空談。議會制度先天殘缺,建制派把持議會,同樣為所欲為,助紂為虐,利益輸送,你看得咬牙切齒卻無可奈何。

更重要是,大家沒有強烈的反抗意志,甚至很多人對一切視而不見,毫不關心,還說你搞事。

今天的香港呢?與當時簡直是兩個世界。

醒覺的人多了很多。我一向有跳出自己的FB同溫層,留意社會其他人的想法,到茶餐廳聽聽那些人說什麼。這幾個月,我發現香港從來沒有試過這麼多人憎恨政府和警隊。在2014年,有些朋友還是淺藍、偽中立、無知的港豬或只是淺黃,但在2019年,我看着這些人不斷抨擊政府和警隊,怒不可遏(不是讀「揭」——給警察的備註),終於從警隊身上明白越大的權力需要越大的制衡。部分人更站得幾前——當然這個年紀做不了勇武派,但經常開校巴。有些朋友,可真令我刮目相看,如果有人說葉一知去開校巴,沒有人覺得奇怪,但告訴你我那些朋友竟然會去開校巴,簡直在2019年之前無法置信。很多人都在這幾個月展現出可能是他們有生以來——至少我眼中前所未有——的勇氣,在各個崗位發揮俠義精神,幫助年輕人,捐錢捐物資開校巴,為了香港的end game傾巢而出,結果出現了青嶼幹線的港版鄧寇克。

你又有沒有見過這麼團結的街坊?面對防暴警察,街坊竟是如此強大,不遮臉,冇gear,最強大的武器就是一把嘴和粗口,無畏無懼,對住如狼似虎瘋了的警察,甚至要吃催淚彈。在2019年之前,你能想像「各家自掃門前雪」的街坊可以如此空前團結罵走防暴嗎?你有沒有發現,區議會選舉臨近,卻很少看到建制派的身影?過往他們一早落區派傳單認屎認屁成功爭取,但今年,很少見到他們的蹤影,連Banner都唔覺,因為他們一出現,街坊又拖馬落去圍佢,問到佢口啞啞。大概今年區議會選舉,是建制派最低調的一界。至於那些保皇黨明星,也不敢單獨落區——自從梁美芬被追擊再被的士拒載,太大快人心了,於是大家都有個默契,一見保皇黨,就追擊。他們敢面對廣大市民嗎?不敢,他們連開個蒙面法記者會都要防暴守護。

香港人傾黃的比例,也是前所未有的高,我估計大約是七至八成間。有人說身邊還有很多藍,哪有這麼高?但其實有兩成藍,撇除12歲以下的小朋友,當有六百萬人,兩成已是120萬人(如果三成是180萬啊),人數唔少,但比例其實偏低。黃營方面也是空前團結,早幾年還有靠「屌票」上位的陣營,即專針對泛民及和理非發動攻擊和挑撥,從而造成分化的客觀效果,但今天,這些陣營即使橋段依舊,也沒有多少人理會了,大家都明白和理非和勇武互補的重要,體諒大家的位置,但同時明白大家都在付出,互相關心,齊上齊落。

這些都是今日的香港人,這些是我從未見過的香港人,這些是2019年之前無法想像的香港人。當中,很多更是我認識十年以上的朋友,他們的行為,完全令我刮目相看。

「這是最好的時代,也是最壞的時代。」即使陳腐,卻非常適合形容今天的香港。最壞的,是香港制度和固有價值全面崩壞;最好的,是香港人展現出最光輝的人性,無畏無懼去面對這場end game,誇張點說,就像二戰時面對邪惡納粹的英國人,雖然我們沒有邱吉爾這個大台,但邱吉爾的精神都在我們每個抗爭者心中。2018年1月,我看了《黑暗對峙》(Darkest Hour),當時寫了一篇文章,裏面說到:

「我長大的地方,不斷面臨威脅,大部分人都像Halifax、Chamberlain的主和派一樣,不斷妥協,妥協,再妥協。今日的香港,不是有一堆又一堆這樣的人嗎?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就讓極權暴政在自己的視線外為所欲為,弄得多麼民不聊生,他們也可在僭建的屋內安安樂樂,任由自己長大、生活、出身、發迹的地方慢慢被侵蝕至體無完膚。可悲的是,這裏沒有多少人有勇氣對侵犯say NEVER,甚至覺得say NEVER的人是搞事、挑釁對手、受暴政壓迫的罪魁禍首,教訓你『怎可能贏希特拉?』,慢慢讓這裏陷入萬劫不復的境地。始終,香港人,只是被英國統治過,而不會是英國民族。」

誰想得到,一年多後,以上的話可以推翻了。香港有七八成人在說NEVER。我,深受感動。

如何看待這場運動的成敗?不妨問自己,無論最後結果如何,你寧願一切沒發生過,香港人變回2019年之前,還是寧願看到今天的香港人?

如果答案是後者,無論最後是怎樣的結局,大家都無悔,一切可以釋懷,勇往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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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區示威 抗議《禁蒙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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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甘受市民指罵 西灣河警:係呀我哋係老鼠,專食曱甴呀!

(00:04) 在太古站外,有示威者駕駛泥頭車沿英皇道向西灣河帶隊前進,至交通意外及筲箕灣報案中心外,有人以鐳射筆照射於平台頂視察的警員,期間指罵「死黑警!」、「照乜X嘢啊X街」,又高呼「香港人,反抗」、「打倒邪惡共產黨」等口號。期後有三輛警車駛入英皇道,約30名防暴警察進行清場,部分轉入太祥街搜查。

多輛警車之後到場增援,警方於筲箕灣道、英皇道設立封鎖線,市民隨即後退數百米,並繼續向警方指罵「死X街黑警 」、「快啲死啦!」等。多名警員懷疑情緒失控,與市民對罵,斥「下個到你呀!」、「你過嚟呀得把聲 !」、「死曱由!等天收!」、「讀多啲書啦暴徒!」、「係呀我哋係老鼠,專食曱甴呀!」及「小心最尾個兩年呀!」

雙方對罵數分鐘後,一名身穿黑色羽絨,臉戴黑色口罩及眼罩的南亞裔市民一度接近警方防線觀望,多名警員即上前以強光照射,並將其帶至角落搜身。兩名市民向警員呦喝「喂做咩帶走佢呀?」,四名防暴警察即粗暴截查其中一名女子,並脫去其帽子稱:「你過來我話比你知呀!」,又持續以強光近距離直射其眼睛。女子辯稱「我係街坊,有住戶證㗎!」,惟仍被帶至警方防線後搜身,最後被帶上警車,警車之後向太古方向駛去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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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警署高處再射催淚彈

(00:04) 40多名示威者在沙田警署外設起防線,沙田警署有6名軍裝警員站在天台上舉起藍旗,並立即向示威者發射多枚催淚彈及橡膠子彈。示威者撐起雨傘遮擋,警員在警署內作出擴播,指在場人士現正參與一場非法集結。

附近的屋苑住戶向警署高呼「屋企有老人家呀」,「呢到唔歡迎你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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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區示威者持續快閃 破壞源禾路體育館

(23:00) 在沙田區,示威者整夜持續進行快閃示威,堵塞多條馬路,並破壞不少政府建築和港鐵車站。被破壞的建築包括港鐵站、中聯辦新界工作部、新界鄉議局、康文署轄下的源禾路體育館等。示威者在源禾路體育館外的石碑寫上「香港起義」,並打破體育館玻璃窗,在鐵閘上噴上「香港人反抗」的字句。

示威者亦在大涌橋路十字路口交界燃燒雜物,期間傳出數次爆炸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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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千示威者太古康山道、英皇道堵路
太古站E出口被縱火

(22:25) 過千名示威者晚上於太古英皇道及康山道一帶集結,有人於康山道及基利路交界以路障、垃圾桶、鐵馬等堵塞通道,英皇道來回西灣河及鰂魚涌交通受阻。有人挖掘地面磚頭鋪於馬路上,有不少身穿便衣及拖鞋的街坊觀望,當中不乏戴口罩蒙面者,抗議政府引用《禁急法》訂立《禁蒙面法》。

港鐵於約一個半小時前關閉太古站,有示威者以路障堵塞多個出口,並以噴漆噴上「運狗」、「屎鐵」、「光復香港」等字樣,其中E出口更一度被縱火,現場冒出濃煙,超過5名消房員到場撲救。在康怡廣場,地面的「尋味指南」上所顯示的美心集團旗下食肆被噴上「X」,包括A-1 bakery、元氣壽司、星巴克、金記冰室等。康怡廣場及吉之島現已封閉,部分人正於康安街稍作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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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警署射三枚催淚彈

(22:04) 示威者前往沙田警署,警署內有廣播指集會違法,要求示威者停止以鐳射燈照射警署,造成警察受傷,即屬襲警,要求他們離開。

警方從警署上方向地面發射三枚催淚彈,示威者在濃煙下向沙田警署投擲磚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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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者續快閃馬鞍山綫 破壞石門站

(22:00) 數百示威者繼續快閃馬鞍山綫,他們拉開石門站的鐵閘,並將站內消防喉打開,石門站B出口形成了瀑布。示威者又用滅火器及水喉向站內噴射,五分鐘內站內閘機及玻璃遭到嚴重破壞,石門站成為廢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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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鑼灣港鐵站F出口起火

(21:50) 示威者在銅鑼灣港鐵站F出口縱火,火勢猛烈令整條渣甸坊都滿佈黑煙。有消防員到場後向在場示威者詢問情況,包括是否有市民被困。

示威者又於軒尼詩道燈柱縱火,消防員到場撲熄,有示威者表示「好可惜,未燒到去支支那旗度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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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女神像現身銅鑼灣

(21:48) 近晚上9時,示威者於軒尼詩道不斷將路障向灣仔方向推進,到達鵝頸橋後,隨即從貨櫃車搬出香港民主女神像,即場進行組裝,隨後將女神像推向崇光百貨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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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者快閃中聯辦新界工作部

(21:37) 示威者破壞港鐵第一城站後,轉而破壞位於小瀝源的中聯辦新界工作部,塗鴉外牆並破壞玻璃,但未能進入閘內進一步破壞。示威者呼籲前往下一個地點,離開時在警察小瀝源行動基地外點火焚燒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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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者破壞第一城站、大圍站 港鐵馬鞍山綫暫停

(21:10) 沙田站及沙田圍站被破壞後,港鐵提早關閉第一城站,但示威者強行拉開鐵閘,並進入站內破壞,大部份閘機及玻璃被打爛。同時間,另一批示威者破壞大圍站。港鐵隨即宣佈暫停馬鞍山綫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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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者堵塞銅鑼灣站出口

(21:13) 港鐵已宣布關閉銅鑼灣站,惟職員仍未到地面出口落閘,因此部分示威者搬運雜物及垃圾桶阻塞各出口,以防範警員從地鐵站增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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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示威者路障前撒米

(21:02) 有沙田街坊帶來泰國米和豆,示威者在源禾路路障前撒米,意圖減慢警察推進,有示威者邊撒邊說:「好對唔住啲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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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者毀沙田圍站 稱沿馬鐵綫快閃

(20:50) 在沙田的示威者快閃連環破壞港鐵站,繼沙田站後,示威者轉到沙田圍站,並迅速地打爛站內所有閘機、客服中心以及廣告牌,示威者表示會沿著馬鐵綫快閃。

現時沙田圍站已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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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者告士打道設路障

(20:43) 大批市民在中環集結抗議《禁蒙面法》,並遊行到金鐘政府總部。有示威者堵塞政府總部外的暗門,避免再有速龍小隊從內衝出拘捕示威者。

示威者及後沿告士打道遊行到銅鑼灣,並高叫「香港人,反抗」和「解散警隊,刻不容緩」。在到達入境事務大樓後,有示威者在告士打道行車線堵路,及後沿告士打道天橋往銅鑼灣方向進發,最後經景隆街進入銅鑼灣。示威者又在告士打道往中環方向架設路障,東區開往中環方向的交通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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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者於沙田源禾路設路障

(20:32) 示威者在沙田橫壆街、源禾路設置路障,有人從好運中心平台拋下木板予示威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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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人佔據崇光百貨外馬路

(20:25) 過百名市民晚上8時聚集於銅鑼灣怡和街崇光百貨對出,並佔據馬路。馬路兩旁巴士因無法駛離,停泊在路面。

大部分市民臉戴黑色口罩或面巾,亦有市民仍身穿西裝、恤衫等上班裝扮。市民不時高呼「香港人 反抗」、「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的口號,又不時提醒在場市民「攝衫」,更高唱《肥媽有話兒》及《願榮光歸香港》。

一名全身黑色裝扮的市民高舉及揮動「榮光旗」。他解釋旗幟是由《願榮光歸香港》作者所設計,並指旗藍色部分為「榮光」,而十八顆星代表的是香港十八區。

銅鑼灣附近一帶,包括記利佐治街及東角道,接近全部商鋪經已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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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者破壞港鐵沙田站 毀政府合署玻璃

(20:10) 示威者打破沙田政府合署地下大堂的玻璃,並在沙田鄉事委員會外燃燒雜物。

隨後示威者到港鐵沙田站快閃,用鐵枝及滅火器敲打鐵閘,打爛閘機以及灑水系統。示威者更用商場的消防喉向站內噴水,又將港鐵客服中心的玻璃敲爛。

五分鐘後,港鐵職員疏散站內人群,並開始落閘,沙田站現已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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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人聚集新城市廣場 示威者源禾路設路障

(19:49) 大批市民聚集於沙田新城市廣場中庭,商場廣播表示營業時間已經結束,中庭部份照明系統及冷氣關閉,大部份商鋪亦已經落閘。

不少人在中庭位置叫喊口號「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以及合唱《願榮光歸香港》,同時有數名市民呼籲大家前往支援在源禾路設置路障的示威者。

有示威者在橫𡒊街、沙田鄉事會路及源禾路交界設路障,交通嚴重受阻,有市民主動清理路障供救護車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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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者政總外聚集 防暴警持槍戒備

(19:39) 示威者沿中環干諾道西前往金鐘夏慤道,在政府總部外聚集。 現時示威者已佔據夏慤道東西行線,約20名防暴警察在政總水馬後持槍戒備,另有一名手持雷鳴登槍的速龍小隊警員在政總天台戒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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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者堵干諾道中 破壞吉野家

(18:53) 中環部份示威者一度破壞及塗鴉吉野家分店的鐵閘,並拆掉店內扶手欄杆後關門沿干諾道中往上環方向行走。另外,有人打扮成A貨叮噹,並手持「人人期望可達到」標語與市民合照。

示威者到達中環繞道上干諾道中天橋後,利用附近竹棚及雜物搭建路障,然後繼續佔據干諾道中的西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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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人佔領中環 抗議《禁蒙面法》

(18:17) 政府於下午3時宣佈,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大批市民上街示威抗議。

傍晚6時,近萬人佔據中環畢打街,橫跨皇后大道中到干諾道中,期間拆毁並焚燒歷山大廈天橋一幅賀國慶橫額。干諾道中交易廣場外亦有一大型火障,兩處濃煙升至4層樓高。消防員已到場撲熄火種,而示威者陸續沿干諾道中往上環方向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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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隻佬看鶳 萬般帶不走 唯有業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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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朋友都知我有幾套戲常掛口邊,其中之一是杜琪峰的《大隻佬》,了因、孫果、李鳳儀,每個角色都絲絲入扣。起初見劉華那身飢肉造型,還以為又玩《瘦身男女》,看罷才知全片扣緊因果兩字,英文片名Running on Karma,由中文的兩句宣傳口號演繙:萬般帶不走,唯有業隨身。

小時候住在舊社區,大家關係甚佳,往球場的路上總會經過一齋舖,我經常買馬豆糕食。鋪外有個小書架,放滿一堆勸世佛教書籍,《天堂遊記》、《地獄遊記》,均可自取。那時我沉迷神話故事,也愛怪力亂神,埃及神話、日本鬼故,都看得津津有味,於是有天返完團契(真諷刺),老闆娘見我想睇,就讓我隨手拿了本《地獄遊記》回家,將那些拔舌地獄,深深記入腦海。

佛教講因果,信前世今生,造罪孽者下世不脫六道輪迴,永遠走不出,地獄也是其中一道,在民智未開年代,的確有警世作用。記得年幼時去過虎豹別墅,上面就是活脫脫的地獄圖,若放在今日,想必被投訴太血腥了。
昨晚在社交平台分享元朗黑警被擲汽油彈的影片,果不其然地有「淺黃」朋友出聲,直指這種做法沒有好處,只會予人口實,令對方真正當義士係暴徒。

這種私了影片,戮正所謂淺黃,即和理非的痛處,礙於大家一早已講好不篤灰,不割蓆,所以無從發洩。義士抗爭之初,有不少淺黃總是強調沒有打爛一間店鋪,也沒有搶掠,但近期美心旗下的店鋪被毀,他們又期望落空,於是再一次鬱結難伸。

香港人慣了守法,熱愛上班,應該是地球上最勤勞的生物,可是每到大是大非,搖身一變,就似成了另一種生物,可是我也明白,他們骨子裏熱愛和平的天性。

如果在外國,訴求可透過民主選舉去解決,那使用暴力的自然應該被讉責;但香港死局正是始於無民主機制去制衡絕對權力。由送中惡法而始,到二百萬人和平抗議不果,這是第一個轉捩點;到7.21元朗恐襲,無辜市民在警黑合作下被毒打,是第二個;之後8.31的太子,到10.1朝中學生胸口開槍,是第三和第四個。中間尚有大大小小的性侵、暴虐、射眼致失明,以及其他精神上的侮辱。

不必讀歷史,只要係成年人,就知以暴力不斷打壓,最後只會是官逼民反;各種升級的暴力,都緣於此。

人民本已對議會暴力、政治暴力絕望,大概不是逼到牆角,都不會反抗。可是警黑合作太過份,而在上位者在有人撐腰下,肆無忌憚說謊,看李家超那幅潑皮無賴嘴臉,比十一哥和鄭若驊更乞人憎。

  •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出席本台節目《星期六問責》時,被問到警員在《禁止蒙面規例》中獲豁免,會否令他們更大膽作出違規的行為。李家超表示,警方一定要依法辦事,要負責任,亦有紀錄有方法知道被投訴的警員。
  • 他說,警員一向有編號表明身分,已經是公開身分,是放棄他們的特權,在現有制度下要負責,亦可以識別,希望社會將同一把尺放在暴徒上,暴徒要負責,要不蒙面作識別,才是理性公道。

兩個月前,習武的朋友透露,很多人上去學武功;上次和朋友飲酒,他們也在進行技擊訓練。為何忽然私了風大盛?多得7.21公然警黑合作,加上之後荃灣、北角、炮台山都見黑漢逞凶,但不是獲警察護送,就是專車接送。小至唱歌大媽到撕紙狗,大至手持菜刀鐵通的黑漢,都有恃無恐,人民報警卻反而被拉,不反抗又會被毒打,甚至斬手斬腳,終身殘廢。在沒有公義的年代,無可奈何,才以勇武裝備自己。

發生在機場的付國豪事件,被不少人指過了火位,那種示眾式羞辱於事無補,對方也不是使用暴力的暴徒,所以之後義士們也檢討。連登就有帖文提出以武制暴的「終極行動守則」,言明「參考《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日內瓦公約》及其附加議定書,歸納出國際間通用嘅武裝衝突法嘅原則,稍加修改成為行動守則」:

1. 雙方戰鬥人員擁有共同權利使用武力,惟受限於以下原則。
2. 雙方不得使用超越行動需要嘅武力,亦不因仇恨或挑釁而使用武力。
3. 雙方戰鬥人員不打平民或任何非戰鬥人員(包括路過好嘈好煩、持唔同意見、但無戰鬥能力既人)。
4. 雙方不打或虐待俘虜或已經投降嘅人,只用適當武力令佢地做唔番戰鬥人員。
5. 雙方戰鬥人員不打對方或第三方既醫護人員,亦不阻撓任何人(包括對方戰鬥人員)接受救急同治療的權利。
6. 雙方戰鬥人員不打於戰場上進行採訪或其他新聞工作既記者,亦不阻撓其進行新聞工作。
7. 容許受影響嘅所有人(不論陣營)接受人道支援(包括急救)。
8. 不盜竊或搶奪對方個人財物(電話,銀包,手飾),武器除外。
9. 但如有戰鬥人員假扮敵方(例如黑警混入示威群眾滋事)繼而伏擊敵方人員,則以上守則停止適用。

立場在這個專題寫得非常好,大家可參考。

《大隻佬》中的因果,係前世今生,可是香港今日的局面,其實只係數十年間的事,甚至嚴格來說,係幾個月之間做成。那些「淺黃」朋友質疑私了的作用,大概係絕少到前線,沒有看到鏡頭以外。傳媒聚焦於鬥爭,可是其實有不少義士仍希望以理服人,也可說是初心不變。

私了,只因法治敗壞,人民對政府及手握公權力的完全失去信任,加上警黑公然合作(如果拉7.21暴徒如起訴兩位中槍學生般極速,大家自會收聲),為自保才不得不做。事實上,我親耳聽過在炮台山附近的幾名藍絲,因害怕被打而不敢出手撕紙和襲擊「管理員」,而對福建幫和美心的不同抗爭:攞飛、齋坐到打爛店鋪,都有其積極作用。美心的割蓆,福建幫的股價,都反映出來。人民對極權的反抗,不斷升級,就是因為一大堆因。

萬般帶不走,唯有業隨身。正如Rambo不是被黑警行私刑,也不會有之後的故事。趕狗入窮巷,結果是攬炒同歸於盡。由蒙面法到緊急法,是以火水救火,註定烈火焚身。比起狗官,為虎作倀的黑警更加不值可憐,部份甚至以施虐為樂,看義士的傷勢,他們實無異禽獸,更應受制裁。

由「香港人加油」,到「香港人反抗」,所改只是兩個字,當中卻有幾多血淚在其中。其勢已成,不知前因後果的,還是收聲吧。所有抗爭,無成功方程式,卻有失敗的必然性,就是人人都畏首畏尾,不肯企前,本已難打的戰事,自然無勝望。一旦落敗,全香港無分藍黃,勇武和平,都會被清算。

— — —

尚有共四個穩健成員

又有個願說郤不肯向前

在理論裡 沒法滅火跟煙

被撇下了這三位成員

沒法去令這猛火不再燃

瞬息之間 葬身於這巨變

在這夜這猛火像燎原

大眾議論到這三位少年

亂說亂說 愈說祗有愈遠

原文刊在作者 Medi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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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人九龍「和理拖」 戴口罩反對《禁蒙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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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市民響應網上發起的「和理拖」行動,反對政府引用《緊急情況規例》訂立《禁蒙面法》。晚上6時半,近千名示威者載上口罩由尖沙咀遊行至旺角一帶,他們途經旺角道,並沿彌敦道前往深水埗方向,期間不斷高呼「沒有暴徒,只有暴政」、「蒙面無罪」、「香港人反抗」等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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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者到達深水埗後,進入楓樹街遊樂場。參與「和理拖」行動的市民眾多,其中有亦傷健人士及初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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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同學與父親一起參與遊行

今年13歲,正就讀中一的黃同學與父親一起參與遊行,沿途高呼「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等口號。他指上街的原因是自從6月,市民反對《逃犯條例》訂定引起的抗議風波起,政府不但沒有回應市民訴求,更「估唔到林鄭咁絕」,引用《緊急法》設立《禁蒙面法》,令一般市民「傷風感冒戴口罩」都有可能被捕。因此,他即使知道有可能被捕,也要承受風險戴上口罩走上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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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歲雙腿截肢的法國人在楓樹街遊樂場內高呼「I love HK」,他亦有參與是次人鏈活動。他已居在香港15年,向在場人士講述截肢後的經歷來勉勵香港人。他表示,因意外要截除雙腿後,曾經想過輕生,幸有不同熱心人士給予關懷,令他能堅持下去,在9個月後便重新學會行走。他指面對中共,香港人雖要「打場硬仗」,但團結力量最後定能獲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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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者在楓樹街球場站立,亮起手機燈光,同唱《願榮光歸香港》,並呼籲在場人士「攝衫保平安」。他們唱畢後,一同高呼「光復香港,時代革命」、「解散警隊,刻不容緩」及「10月6維園見」。之後有人發起為在反送中運動中犧牲的人默哀一分鐘,眾人在儀式完成後陸續散去。

記者:王瀚樑、何嘉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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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還有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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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kong is not China”

香港渡過了一個極之不平凡的10月4日,因為林鄭政府再加上班建制奴才上了北京慶祝國慶回來給了香港人一份禮物,就是利用「緊急法」在10月5日凌晨開始實施的禁懞面法。這些人完全知道,香港人怎麼會接受呢?更提出恐慌性的通告,指示學校早放學,上班的提早下班,商場也提早關閉,這個相信是預期中,不過,似乎是比預期的激烈。

一直以來,我都被好多人指不懂中国国情,不熟悉共產黨,主要我對於很多所謂大陸訊息是漠視,因為我的心態好簡單,Hong Kong is not China ,我並不是想講港獨,我覺得我是香港人,我要面對的是香港政府,我管你背後如何,這個也不是我要考慮的因素,若果以為我真的不懂共產黨,可能你沒有看我一直的發文,但我認為,解決香港問題,一定由香港人解決,要從香港法律解決。

當我聽到什麼西環,什麼共產黨係咁,我不會回應,因為我認為是多餘,今次逆權運動主要就是我們對現政府不滿,而這個政府又太依附了中共政權,所以,香港班後生仔同我想法一樣,一定要和香港特區政府「死過」,一定要迫這個政府走回正軌,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這個完全是香港人的事,香港人一定要出來反抗。目前,大家都做得到,主要我們是從九七前活過來,也清楚中共的謊言治港。

八月二十六日,中共政協香港區委員高彥明刊登廣告,以「痛心疾首」為題,斥反共港人忘恩:「不是國家供應東江水,即使廣東大旱都不減供應,香港那得穩定水源;不是中央一九九八年撥巨款到香港,打敗索羅斯,無數港人恐已傾家蕩產。」政協委員必須有目如盲,觀高彥明可以知之。

相信以上的論述,我等真正香港人是知道的內容並不是那回事。東江水我們不是白渴的,我們要付出比全世界都高昂價格。至於金融風暴,前特首曾蔭權已作過詳細解釋,主要就是他曾知會中共中央,但沒有什麼反應,這個就是證明了,只要謊言講一百次就會成為事實,看到這個所謂政協,還是香港區代表這樣的說法,你覺得香港人為何要反抗呢?

年初到最近国慶的國家主席習近平,都提到,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在香港成功及實際的執行,李總理更講到,單獨關稅對於香港的地位是何其重要。但從過去二十年來看到的,就不是那麼一回事。也從最近所發生的政治事件中看到,情況是越來越差,又或者是不是香港人真的未能適時改變腦袋來迎合呢?

就以上種種的跡象,香港還能保持多少是香港的事情,也要看看這次逆權運動的結果,我可能誤判,因為很多朋友都認為,香港人是鬥不過共產黨,這點我完全明白,我又反問一句,我爭取我應得的又有何不可,我們不是大陸人,香港雖然是大陸一個特區城市,但在中英聯合聲明下,基本法是給予我們應有的權力,例如普選,這個完全不是什麼的鬥爭問題。

六大訴求,缺一不可;

光復香港,時代革命;

香港人加油!

Hong Kong is not Chi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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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斷更新】九龍遊行反禁蒙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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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彌敦道加入遊行隊伍
尖沙咀港鐵站外玻璃遭打破

(15:04) 港鐵今日只維持局部服務,不少市民需以巴士代步前往九龍區,彌敦道南行線出現擠塞。有遊行人士途經旺角時,呼籲市民馬上加入,不少市民響應隨即落車加入遊行隊伍。

隊伍中有人呼籲市民「攝衫」,並由「五大訴求」改為高呼「六大訴求,缺一不可」,新一個項

有數名示威者走到尖沙咀港鐵站,用長棍打破尖沙咀港鐵站A1出口的玻璃幕牆,之後迅速離開。

有市民在彌敦道喬裝連豬,穿上粉紅色雨衣、戴上連豬面具,舉著「反極權,我有權蒙面」標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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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者尖沙咀彌敦道出發
遊行隊頭到達油麻地

(14:37) 原於尖沙咀梳士巴利公園聚集的市民緩緩走出太空館對出的彌敦道梳士巴利道交界,同聲高唱《願榮光歸香港》。

小部份示威者選擇逗留香港藝術館外避雨,待雨勢減弱再出發。大部份示威者在一片歌聲下開始沿彌敦道出發,往旺角方向前進。有示威者自發在梳士巴利道指揮交通,在場未見有示威者設置路障。

隊伍途經尖沙咀警署時,並未有發生任何衝突,警署平台有防暴在高處視察遊行隊伍。示威者繼續高呼「香港人 反抗!」

現時遊行隊伍隊頭到達佐油麻地彌敦道及眾坊街交界,高呼「一齊行」,多名站在行人路上的市民加入遊行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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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市民梳士巴利公園集合
戴上口罩高呼香港人反抗

(13:58) 網民發起今日下午兩時在九龍及港島區遊行。在尖沙咀梳士巴利公園,有近500人戴上口罩聚集,期間不斷高呼「六大訴求,缺一不可」、「解散警隊,刻不容緩」及「香港人反抗」等口號。

由於現場突然下起驟雨,市民紛紛走到文化中心底下暫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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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鎖飲品店設「連儂牆」和「熱愛生命牆」

(13:42) 在尖東,有連鎖飲品店於店內佈置「連儂牆」和「熱愛生命牆」。牆上貼滿各種顏色的memo和海報,寫上「本人熱愛生命,絕不自殺」「香港人反抗」等句子,亦有人在memo上留言,為早前示威者破壞其他分店店鋪的行為致歉。店內亦有放置藍色外科口罩,供人免費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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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斷更新】萬人港島遊行 反禁蒙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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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總天橋掛「止暴制亂 香港平安」橫額 防暴警戒備

(14:46) 灣仔警察總部外行人天橋上,有近20名防暴警察戒備,市民接近橋底時紛紛舉中指高呼「好仔唔當差,當差正仆街」、「黑警破壞香港法理」、「解散警隊,刻不容緩」等;有人模仿狗吠聲。橋上掛有「止暴制亂,香港平安」橫額,正義道行人天橋則掛有「殺人政權」橫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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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雨無阻過萬人港島反禁蒙面法
抗議港府暴政

(14:23) 市民發起港島區遊行,由維園遊行至中環遮打道行人專用區,抗議政府引同《緊急法》實施《禁蒙面法》,過萬人響應。

隊頭拉起「香港警察,蓄意謀殺」橫額,並高呼「沒有暴徒,只有暴政」、「香港人,反抗!」、「光復香港,時代革命」、「解散警隊,刻不容緩」等口號。

下午一時許,香港多區刮起大風雨,惟遊行現場仍聲勢浩大,市民紛紛撐起雨傘,穿上雨衣。

台式飲品店《一芳》灣仔分店開放店內牆壁予市民貼上表達訴求的字句,例如「香港必勝」、「香港加油」。

仍然關閉的港鐵灣仔站,則被市民貼上「民間垃圾站」字句。現時隊伍沿灣仔軒尼詩道前進,隊頭已越過修頓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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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vil Disobedience Cannot Remain as Hong Kong’s Mainstream Protest Mod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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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the beginning of 2013, Benny Tai, an associate professor of law at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proposed the Occupy Central with Love and Peace Movement, with reference to Martin Luther King’s civil rights activism and John Rawls’ theory of civil disobedience.

Some scholars and commentators have suggested that Occupy Central – which intended to occupy certain roads in Hong Kong as a means of expressing demands for true universal suffrage – was a type of indirect civil disobedience that was characteristically different from King’s direct civil disobedience.
Nonetheless, Hong Kong’s political situation in recent years has shown that – despite protests blossoming and civil society encouraging protesters to “fight on in their own ways” (兄弟爬山,各自努力) – it is difficult for either direct or indirect civil disobedience to remain as the city’s mainstream model of protest.

‘Love and hate’ replaces ‘love and peace’?

To put it briefly, adherents of civil disobedience can be divided into either principled or pragmatic factions.

The principled faction believes that protesters should still preserve principled nonviolence – “love and peace” – regardless of whether it can achieve the intended socio-political goals. However, as time wears on, it is very likely that protesters undergo a psychological transformation: from love and peace to a state in which love and hate are intertwined in a highly confrontational atmosphere.

This phenomenon first appeared in the middle-to-late stages of the 2014 Umbrella Movement in Hong Kong. It has become more prominent during the current protests against the amendment of the Fugitive Offenders Ordinance and the brutality of the Hong Kong Police Force (HKPF).

A salient example of this is that some pastors and Christians — motivated by Christian virtues of love and peace — visited the protest sites and tried to calm down the police and protesters by singing the Christian hymn “Sing Hallelujah to the Lord” in the early days of the protests. Unfortunately, the size of this group gradually diminished as the protests continued.

Instead, the new protest anthem “Glory to Hong Kong” highlights the feeling of resentment among the public as a result of authoritarian paternalism and state-sponsored violence (何以 令眾人 亦憤恨). This suggests that the protests are no longer being sustained by the principle of “love and peace”.

Meanwhile, the pragmatic faction believes that non-violent civil disobedience is preferable, if only because it gains more support and sympathy from the public than violence. It is also more effective than legal or authorised protests in terms of exerting pressure on the government.

More specifically, pragmatic non-violent protesters emphasise the justifiability of civil disobedience as they have no choice but to escalate the use of illegal means to cry foul on unjust laws and public policy — especially when peaceful but authorised protests are no longer effective.

This pattern of illegal protest is still relatively restrained, given that the protagonists still insist on non-violence to some extent. Yet, when these advantages diminish, the pragmatic faction may not necessarily insist on maintaining the mode of illegal protests being nonviolent.

High legal cost with doubtful effects

The case of Occupy Central and the Umbrella Movement clearly illustrates that while the legal cost of conducting civil disobedience is much higher than that of legal demonstrations, it is not necessarily more effective in achieving specific political goals. The initial positive momentum of the Umbrella Movement was quite successfully undermined by the HKSAR government’s strategy of attrition. It thus gradually lost the public’s attention, and was unable to achieve any intended political goals.

Admittedly, some scholars and commentators believe that the Umbrella Movement was not a qualified civil disobedience campaign, since the design of the Occupy Central was not fully put into practice – especially given that protesters did not maintain discipline in being “non-violent” throughout the three months. However, this may lead to the conclusion that civil disobedience is no longer a viable option in Hong Kong – even though this brings the city’s protesters into uncharted waters.

Compared with its approach to the Umbrella Movement, the HKPF have clearly shown less restraint in handling the protests against the amendment of the Fugitive Offenders Ordinance. In over three months, the HKPF have adopted a swift clearance strategy, which reflects their desire to confront protesters more aggressively.

At the same time, the HKPF’s strategy has completely obliterated the possibility of civil obedience, since it is now difficult for the protesters to maintain protests for a sufficient length of time through non-violent means. As a result, regardless of whether frontline protesters are trying to make an aggressive “breakthrough” — despite huge personal risks — they have tended to use violence more intensively in the ongoing protests.

Additionally, when the police have been widely accused of abusing their power – such as beatings, arrests, and detaining protesters and citizens arbitrarily with a retaliatory purpose – it is no surprise that frontline protesters despise the concept of civil disobedience, which emphasises that participants should surrender to the police and show their willingness to accept legal punishment.

It should also be noted that 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CCP), led by Xi Jinping, has denounced civil disobedience as a coercive means to challenge the political legitimacy of the CCP and the HKSAR government from the very beginning. The CCP believes that making any fundamental concessions would only encourage protesters to ask for more.

Given the slim hope of achieving desirable political goals through civil disobedience, more dissidents have begun to sympathise with or even support the violent protesters. Those not willing to take legal risks have continued to participate only in so-called “peaceful, rational, and non-violent” protests.
For both types of protesters, civil disobedience is no longer the preferred option. Hence, it is becoming increasingly difficult for Hongkongers and civil society groups to hope that a civil disobedience campaign will receive serious attention in the foreseeable future.

In a nutshell, while it is beyond doubt that the HKSAR Chief Executive Carrie Lam and the HKPF are responsible for intensifying the clashes with frontline protesters, the increasing prevalence of violent resistance in Hong Kong can also be attributed to the CCP destroying the hopes of Occupy Central and the Umbrella Movement, in terms of striving for true universal suffrage.

The Chinese version of this article titled “公民抗命難再成為香港主流抗爭模式” was published in the Hong Kong Economic Journal (A17) on August 7, 2019. This version includes updated content, according to the changes of Hong Kong’s political situation, and was originally published in Hong Kong Free Press on September 30, 2019 as: “Love and peace, or love and hate: is it ‘game over’ for civil disobedience as Hong Kong’s protest mod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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