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營化」這個詞語相信大家並不會陌生,自中學階段已經不斷接觸。回想「私營化」,一想到的就是「無限的好處」,象徵擁有了「選擇」,消費者可以更「自主」,而少了政府的「規管」,服務由市場提供,「價格」亦會下降,「浪費」亦會由此減少,消費者因此可以享有由私人機構提供的「有質素」服務。以上提及的這些論述,是新自由主義者推廣「私營化」的「好處」所描述的轉向,然而院舍私營化推行多年的今天,為什麼我們好像沒有享受到這些好處呢?
網友的疑問
在友人的面書看見一個留言:「到底殺左一間院舍之後,這些院友將會去那裡?上次護老院的事件已經證明,改個名就可「借屍還魂」,可以如何處理問題?」或許事件的第一次出現,可以是個別的事件,但當事件接二連三在同類場景地發生,到底只是不同的「個別」因素,還是是這個制度出現問題呢?
「質素」及「服務的提供」出現問題,不禁叫人思考「私營化」院舍背後的真正目標?當我們也看見這些服務根本不是朝質素提升的方向,或許我們要突破過往的思考,去探索一下「私營化」達到了什麼目標,當牟利是私營機構成立院舍的目標,當他們視服務使用者為服務的購買者的時候,而政府已依賴私營院舍提供服務,「私營化」的最初是否其實是政府不願再承擔責任,或是為了讓商界賺取更多呢?所謂的「不干預」是否造成今天局面的原因呢?
院舍的問題
社會福利署是監管「私營院舍」的政府部門,康橋事件的出現,不同的資料反映出有很多未能達標的院舍亦獲得暫準牌照,情況就是如網友所言,政府依賴私人院舍提供服務,而院舍亦知道,市場不容易被其他人進入,而隨著智障人士高齡化,對院舍需求不斷提升,在供應有限的情況之下,服務的提供者基本上是壟斷了有關的市場。因為是一個相對壟斷的市場,新自由主義推崇的「競爭」並沒有發生。或許有人會問,沒有「競爭」是否就沒有「質素」呢?
盲目引入競爭,並不會解決問題的根本。而現在問題的根本是「欠缺執法及監管」,社署在兩次院舍的事件,也是在「爆煲」及「揭發」後才「干預」,根本不會主動對私營院舍執法,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社署作為監管者的角色,為什麼「不達標」的院舍為何仍給予續牌?是否因為是市場就不予干預,為什麼有「指引」社署卻不用其「執法」?為什麼政府不讓「有質素」的受資助機構提供更多服務呢?究其原因,或許就是政府的不願投放資源。
私營化的問題
或許因為一直以來的教育,對於「私營化」或「市場化」大家也不會有什麼抗拒,或是相信「市場」的運作、市場的機制。然而在今天的社會情況,這樣的「私營化」是否為我們的社會帶來更好的生活質素呢?而問題亦不只是院舍,在走出院舍之外,我們面對的是各式各樣不同的私營化的服務,在政府「不干預」之下,沒有監察的服務又是否我們想要的服務呢?當愈有財力的人愈可以享有有質素的服務時候,一些必要的服務如「醫療」、「教育」等,你又甘願不公平地接受「低質素」的服務嗎?
在這樣的市場我們「自由」嗎?在這樣的社會自由的是商人還是消費者呢?而政府這樣去進行監管,是「自由」還是「放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