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antcast
Channel: 社運
Viewing all articles
Browse latest Browse all 11591

衝突、鳴槍爾後…

$
0
0

香港亂局,責在政府,毫無爭議。昨夜驅趕小販當然只是一連串濃縮憤怒的爆發點,抗爭者的忍耐已達臨界點,兩聲槍響,事態就演化得一發不可收拾。

假如我們理解事件的視野只侷限在一夜所發生的對峙和對抗,我們無法捕捉到抗爭者為何要與警方產生大規模衝突,當中的隔閡和憎恨為何愈演愈烈。昨夜所發生的衝突,源自警方試圖驅逐小販,但大型衝突規模的蘊釀,則遠早於此。從傘運開始,黑警暴力程度直線上升,在社運場合我們面對的不單是在難以察覺的隱性暴力,而是赤裸裸、涉及血肉的顯性暴力,漫延的是血和汗的氣味,這些場域也加速誘發了直接反抗的情緒。非暴力抗爭在過去數年一直陷入樽頸位──實效上,我們沒有突破,同時非暴力抗爭要求的「超理性」,無法抒解抗爭者心底所積累的龐大憤恨以及絕望,強行抑壓情感宣洩的要求置換成為一種「非理性」,遭人唾棄。新一輪大規模的暴力抗爭是否真的象徵以往提倡的和理非路線死亡?

我倒也不認為是。練總所提倡的暴力邊緣論,當中的內涵和實踐都尚有許多可以討論的空間,翻新連結群眾的組織方式,也是尚待公民社會仔細發掘的議程。我們必不能因此而灰心失望,我們需要變得更強壯,來適應社會新的轉變。在現今政治局勢下,選擇直接以肉血對抗黑警(政權暴虐的象徵)的人,會持續增加,但依然會有一大部分人是堅持非暴力原則。非暴力抗爭和「勇武抗爭」未來要如何區分或配合,我相信是各方都需要處理的議題。

我至此也是信奉非暴力抗爭,但我不會因為身邊的朋友在谷底絕望反擊而肆意攻擊他們。當然,我也有我的底線──我不同意攻擊傳媒、不同意焚燒私人財物等,但在比例原則的前提下,警察鳴槍恐嚇,市民在極端憤怒下選擇動武還擊,我是可以理解。

我可以理解他們那腔無法熄滅的憤怒,可以理解為何主動攻擊警察──正如我面對曾經推撞、棍打、恐嚇、拘捕我的黑警也有相當負面的條件反射情緒。但我們必需留意,在缺乏相當大的政治觸覺下,一般市民(即使是淺黃)都會對昨晚所發生的事情相當相當反感。韋伯將國家(政權)定義為「對正當武力的壟斷」,黑警行使武力的「正當性」,代表大眾在凝視政府(警方)在武力使用時,是帶著相當大的寬容,亦對所謂警民行使武力的比例原則相當不以為然。

假如勇武抗爭其中一個行動目標是爭取社會支持以及群眾的理解,未來如何將政權的惡毒、抗爭者的迫於無奈以及警民衝突的比例原則更有效地傳遞,也是需要思考的問題。

昨夜先由東涌趕到屯門,再去旺角,都是處理聯絡義務律師的工作。在聯絡律師的過程中,我一直在憂慮行動者是否有周詳思考使用暴力的內涵和後果。政府已定性事件為動亂,雖然過去並無人被控參與暴動罪,一旦罪成,是重罪,可判監十年。

行動者是否都理解這些後果?依然有決心冒著這樣的壓力繼續前行?同時,也許有些朋友質疑昨夜行動者的背景,但我必須很誠懇的說一句,無人能夠確定當中沒有「搞局」之士,但當中一定有一大批是厭惡過去社運的範式而參與是次行動,他們的渴求改變的動機都無法被質疑。繼續標籤、謾罵也無濟於事,正如有些人誣蔑學聯成員在昨夜勸退和阻止大家,我也一笑置之。實事求事的話,檢討自我、理解別人,把情緒轉化為行動力吧。


Viewing all articles
Browse latest Browse all 11591

Trending Articles



<script src="https://jsc.adskeeper.com/r/s/rssing.com.1596347.js" async> </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