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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運動 無畏無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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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為編輯所擬。

在愛琴海的民宿剛起床,便收到兩則消息:

一、警方將正式起訴學民思潮成員林淳軒(Derek)在9月26日的「重奪公民廣場」行動涉嫌普通襲擊

二、警方將正式起訴學聯秘書長羅冠聰在9月26日的「重奪公民廣場」行動涉嫌煽動他人參與非法集會

至於我?其實我早在8月5日已收到警方通知,表示警方的「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將基於9月26日的「重奪公民廣場」行動正式起訴我本人兩條罪名:「涉嫌煽動他人參與非法集會」以及「參與非法集會」

繼8月27日要到警署就「926衝公廣」接受調查,我亦需要在8月28日就著「燒白皮書阻差辦公」上庭,11月9日也要就著「旺角清場被捕涉藐視法庭」上庭,臨近開學官司接二連三,壓力的確不少,而有關「926衝公廣」這宗案件……對比起Nathan和Derek,我相信律政師對黃之鋒進行檢控,一定搜集到最多的證據,官師必定非常難打,想想當晚爬進公廣的過程,大家便會明白是甚麼一回事。

還記得政府東翼前地因著2012年的反國教運動,有著12萬人的佔領繼而命名為公民廣場,象徵著港人決意奪回這個「門常開」政府總部成為我們的廣場,及後政府在去年加上3米高的圍欄阻止公民自由集結,終促使罷課後的「重奪公民廣場」行動催生出雨傘運動,其實政府轄下的城市規劃委員會,早有文件列明政府總部東翼迴旋處(即公民廣場)是開放公共空間,但我們僅想進入公共空間卻要面對著政治檢控,實在可笑得很。

然而,我亦然無悔當天的抉擇,參與社運必然需要付上代價,而且相比起很多佔領和光復朋友面對的無理扣押(如本土派的四眼哥哥被判阻差罪成後不獲保釋,需直接還押14日候判),作為學生組織代表有相對多的輿論關注,已是不幸中的萬幸。

「學生運動 無畏無懼」從不是一句口號,這條社運路既慢長亦難走,返港後兩天便要到警署,三天後便要到法庭,除了面對接踵而來的官司,還要疏理自決運動的未來路向,距離佔領始動一年尚餘一個月時間,但願我們能在2015年9月28日前夕找到延續民主運動的未來方向,不要讓佔領落後的運動不了了之。

無論如何,黃之鋒在未來民主運動的路上必不缺席,也請大家關注我的被捕情況以外,多點聲援和支持面對政治檢控的同路人,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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