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灰記客
原文為7月4日港台《香港家書》錄音
盧少蘭婆婆:
雨傘運動期間,見到妳坐在輪椅上到金鐘佔領區分享領匯私有化的各種問題,我好感動。想起十年前,妳推着比自己還要老的婆婆上街,反對領匯上市,妳跟我們這群年青人說,妳是「老人權益中心」最年輕的,妳們老友記走出來是為年輕人爭取公義。十年後,妳從推輪椅到坐輪椅,身體可能變差了,但堅持盡公民責任,爭取公義之心,仍然勇猛,仍然非常感動到遇見妳的市民。
我想和您分享我有份發起的新社區運動,叫「社區公民約章」運動。七一遊行當日,社區公民約章的街站收到一千名市民的簽署,承諾做香港的社區公民。社區公民約章不是一般的聯署,是市民對自己的一種公開承諾,承諾自己社區自己救,社區公民不需要議員代表我,亦不依賴議員為我爭取甚麼。社區公民見到社區問題或者潛力,會自發的聚合發聲,用自己的力量改善社區環境,監察區議會,以參與民主精神,給合民主民生,相信民主可以當飯吃。譬如,倡議人之一的戴耀廷教授在71街站建議,同一區有一百位社區公民簽署,就可以召開社區公民大會,一起商討社區問題和發展前景,包括如何改善公共空間避免被私有化,如何支持小舖及社區企業,如何推動廚餘回收,如何把舊物回收再分給有需要的街坊等等。當然,社區公民一定會密切監察區議會及區議員的表現,要求重大社區建設一定要召開「公民商討大會」,以參與民主方式,一起商討決定。「公民商討大會」亦是學習民主實踐的地方,居民學習開會,學習聆聽,學習為他人著想,學習妥協和建立共識。
如果有社區公民積極監察區議會,我相信現在耗費一億元興建音樂噴泉,避不到雨的避雨亭等白象工程就不會出現。十年前,如果有更多社區公民陪你一起阻止領匯私有化,現在就不會因租金不斷上升趕絕小店,居民甚麼都買不起。
社區公民不是新的概念,六十年代已經在西方國家興起。那時都是居民保衛社區運動,居民阻止各種不民主的逼遷重建及發展計劃,以推土機方式消滅城市社區和農村。近二十年,在我長大的馬來西亞,和我唸大學的台灣,早有社區公民的運動,在台灣的名稱是「社區營造」,透過社區公民匯聚的力量,建立互相信任的社區認同感,一起做社區計劃,改善社區生活環境,重建社區文化歷史,提高社區就業機會。台灣從社區抗爭地產霸權,到社區營造優良的生活環境,已有廿年歷史,培養了無數的社區公民。自已社區自己救之餘,一些社區公民會積極投票和參選,承諾做進步的里長或市議員,支持社區公民的各種社區營造計劃。 我有一社區計劃很想邀請您參與,計劃名稱叫「老少跨代學習中心」。近年社區養老和托兒的設施嚴重不足,與其分開兩個中心,不如老少都聚在同一中心。老人家可以照顧小朋友,跟他們講故事;小朋友亦可以瞭解關心老人家,同時學習老化屬自然過程。其實,香港的社區公民,可以一起向政府申請空置校舍,成立老少中心,那時就可以邀請妳和老友記一起開展工作。
我們社區需要好像你一般的社區公民,鼓勵更多街坊關心公共事務,不但會自己社區自己救,亦不會輕易被蛇齋餅糭收買。最好是自己參選,推動區議會民主化。
少蘭婆婆,您和同老友記追求公義之心,是鼓勵我本土化,學好廣東話,及參加社區運動的動力。後政改和區選期間,祝福您及老友記,身體健康,龍馬精神,我們街頭見!
陳允中
201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