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日的集思會上,有幾點值得記下的。Margaret 談到香港人在運動中覺悟,過往數十年的訴求政治,即純粹提出訴求給代議士處理,如元旦七一遊行,慢慢轉變成命運自主的自決政治,自己成為推動社會改革的主體,從運動期間的不同參與和付出,以至後佔領的不同自發活動,如論壇,參選,文宣,大大小小的組織。同時後佔領時期,如何像許寶所提的「勾三搭四」,不同公民社會的組織成員,互相合作,結合,聲援,壯大民間力量對抗國家機器。
當然,另一方面邵家臻亦提醒我們,運動進行期間陸續出現的所謂打左膠,拆大台與捉鬼的情況。他認為此風一長,只會阻礙下一場社會運動的健康發展。但我慢慢覺得,這是見樹不見林的看法。舉凡所有政治運動,能動員大量參與者的,少不了政治情緒的渲染煽動。但政治情緒,正正是議會操作或主流政治或哲學思考很常忽略的部份。情緒既為非理性,難以用邏輯論證規範,就不宜在公共領域討論。政治變成機械式的政策管治。
事實上,我們得面對這政治情緒。因為這正正是建立身份不可或缺的部份。沒有身份認同不涉及情緒的,諸如族群。從自我認同到政治實踐上,情緒高漲使運動在極短時間爆發,擴張。而身份不可能是統貫的,包含所有人的。身份是關係性,涉及我們與他們之別。要建立自我身份認同,必然需要有身份之外的敵人他者,不管是警察官員,還是左膠內鬼。正如 Freud 在 中便談及,「我們」 作為一個集體自我認同,必然基於群體內分享一種情感的連結,不管是自豪憤懣還是福禍相連的同伴感。群體連結跟 libidinal instinct of love 是分不開。而這種身份建立必然涉及對他者的排拒。但縱觀我們的光譜,不論左翼與自由主義均甚少觸及和導引。而一些右翼的魅力型領袖,則盡佔這洶湧的政治情緒,令排外打膠日漸普遍,傳統論述倒顯得蒼白無力。如何導引政治情緒去民主實踐上呢?
同時,我們應怎樣理解群眾行動的性質呢?為何走上街頭,與萬人同行後,會變得很衝動或怯懦,很容易相信領袖,很受各樣暗示影響,很難獨立地思考判斷呢?在群眾內,我們還是一個個獨立主體嗎?抑或如Le Bon 所言,群眾產生了新的主體,而吞噬了身處其中的成員呢?
站在後佔領時代,我們需要更多的反思檢討,更多的研究和實踐。為民主,我還能做些甚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