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Manson Wong
一開始就是錯誤包圍,是一大群人的無理攻擊和辱罵。責任上,是行動者放縱自己憤怒混亂發放的結果。
回應指控時,「政府才是最大禍手」是很好的擋箭牌,但矛盾在於,在所謂的光復上,在見拖篋人即鬧爆的氣焰中,卻經常找不出這份「冤有頭債有主」的公正意識呢?胡亂找人出氣,難道母女和伯伯又是所謂最大禍手?
還未夠,故事現在倒過來。構成侵害的最大責任,彷彿不是圍罵者,而是不甘受辱的自衛者。在重重辱罵的混亂間,誰叫母親還口又不願走?誰叫老伯揮動膠管作勢自衛呢?因此,細路喊是阿媽責任,老伯被從後拉跌是活該。
好笑了,這是自打嘴巴抑或倒果為因?據理力爭和自衛,不是光復派的最高信條嗎?面對冒犯,你們又何曾垂頭閃躲?何解今天又在他人的自衛中,雞蛋裡挑骨頭,說別人活該?到底最大責任者是誰,是人多欺人少的「洩憤圍罵者」,抑或不甘受辱的「老弱婦孺」?
以上只是我看見自相矛盾之處,我關心的其實是責任的問題
不能以最大責任在政府來迴避批評。政府有錯,不等如你對其他人因而就沒有了責任,並任意宣泄。政府的錯不是被壓迫者傷及無辜的通行証。正如,資本家剝削了工人,每天奴役他們,但不代表工人可以隨意找他人出氣。政府的暴力容或更大,但不會使細小的暴力轉變成非暴力。
跟以往有別,我批評光復派,不只是因為他們鼓吹武鬥,而是因為在所謂的光復中,他們是針對平民,行動上缺乏節制,近乎洩憤,所以今次所謂的點錯相,其實並不令人意外。事實上,如果光復派不願修正這種無責任的行動態度,那我們每一個人的權利都會受到威脅,你我隨時成為下一個受到冒犯的人。
這才是辯論的核心,不能視若無睹。
有線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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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景輝:光復,喪失法度的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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