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學分別於11月17-18日及11月19日, 訪問了513及507位香港居民, 就佔領運動收集市民意見。
以下是第一次及第二次調查的比較, 以及第二次的sub-group analysis, 以及我自己的少許意見。時間緊迫, 未有double entry, 如數據有錯敬請指正。
及, 個人意見。我不認同"佔領運動"這個term, 因為將整個爭取民主政制的運動侷限於"佔領"而無視其他行動例如罷課及社區工作, 對整場運動並不公平, 因為整場運動並不只佔領, 其他行動在爭取民主政制上亦有重要的作用。
及, 我不認同第二次民調第七題, 將"進行清場,立即執行,但開放其他地區讓佔領人仕使用"和"進行清場,立即執行,包括所有佔領區"/"進行清場,立即執行,但只包括部份佔領區" group在一起做"進行清場", 因為嚴格而言, "開放其他地區讓佔領人仕使用"並不等於清場。"清場"這個字眼放於整個爭取民主政制運動的語境裡, 含有"remove physical premises"以及"prosecution of occupants"的意味, 與"開放其他地區讓佔領人仕使用"是有衝突。
以下去圖。Insights/remarks是個人淺見, 旨在指出, 分析數據時不要只看總百分比, 要注意不同demographics很影響民調結果。尤其今次運動, 年齡, 教育程度, 曾參與運動集會否, 均和民調結果有顯著關係, 故實在需要看sub-group analysis以作出更全面的分析。
(圖小, 請自行 right click --> "只看圖片")
問題及數據版權: http://popcon.hkupop.hku.hk/popcon_v1/index_proposedQuestResult.php?lang=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