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昨晚我在旺角所說的,並不是比較三個佔領區的參與者及附近社區,而是想說,雨傘運動要持續下去,我們要留意社會上三類型朋友,爭取他們的支持(所以,也不是「三個女朋友」....)。
第一類朋友,是支持運動,但不能直接參與的人。出於各種原因和壓力,他們無法放下自己的工作,又或未能親身到佔領區現場。佔領曠日持久下,不少同學在學業壓力下,也被迫重返校園,減少投入。我們無法怪責他們不投入,我們既然有能力比他們走得前一點,何妨思考更多不同的參與方式,降低他們的參與門檻,鼓勵他們踏出第一步?
第二類朋友,是支持今次運動爭取民主政制、港人命運自主的訴求,卻不認同以佔領街道為手段的人。他們也許是尚未認清今次運動對港人的共同未來至關重要,也許是對現在的膠著形勢失去信心,從而逐漸失去開初對運動的同情和耐性,寧願盡快回復正常生活。我們需要的是以親身經歷向他們說明,堅守街頭是我們目前想到最好的手段;我們知道停留於佔領,並不足以撼動中央,因此我們更需要共同討論,既然我們都有共同目標,下一步又可以如何。不是因為有了希望才堅持,而是因為堅持才有了希望!
第三類朋友,是對運動認知不足的人。這未必是他們的責任,而是在主流傳媒壟斷資訊的情況下,形成他們對運動的偏見,妨礙他們進一步了解和分析。我們要親身走到他們面前,心平氣和地與他們展開討論,說服他們,他們眼前所見的,不是外國勢力,也不是甚麼暴徒,只是一個與他們一樣,受壓迫的人,希望拿回基本公民權利、尊嚴的人。
回到社區,讓雨傘運動的力量和理念散播開去,爭取更多盟友站在我們一方,是當下我們必須要去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