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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萬人只有12天勞工假 要求劃一17天勞工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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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誕節將臨,不少香港市民都期盼在這普天同慶的節日享受兩天的假日,可惜不少基層僱員則只能放一天假。因為聖誕節翌日 (Boxing Day) 只是公眾假期而非勞工假期,沒有法例的保障,故香港有近100萬個基層員工都無福消受。我們發現即使是受僱於同一僱主,亦有不同的對待。職工盟要求政府盡快將勞工假期與公眾假期看齊,消除假期上的歧視政策。

同一僱主 不同假期

多個本地的企業都對假期安排「大細超」,白領及寫字樓的員工就可以享有17天的公眾假期,但前線藍領工人就只有12天勞工假。這些企業包括新巴、城巴、國際貨櫃碼頭、太古汽水、迪士尼樂園等等。職工盟指出,正是因為政府制訂兩種不同的假期,才導致這種企業內部歧視基層的情況出現。

劃一17天企業成本影響微

根據政府統計處的數據,全港有多達97萬8千多名僱員只能放取12天的法定假期,佔全部僱員超過三成。而在零售及飲食行業更有多達七成僱員沒法放取17天公眾假期。統計數據亦顯示,越少假期的僱員,其工時時間亦越長,平均每周工作5.9天;相反放取17天公眾的僱員平均每周只需工作5.3天。這反映在假期及工時上出現「貧者越貧、富者越富」的情況。

政府評估劃一17天假期,勞工成本會增加18.3億元。這看似龐大,但全港僱員每年的勞工成本估計超過5,000億元,所以新增成本其實只佔整體勞工成本0.3%左右。加上政府的估算是假設僱主會全數聘用人手替補,所以實際的增幅必然較18.3億元為低。況且僱主只是增加0.3%的勞工成本,即0.1%的經營成本(工資佔經營成本約三分之一),就可以令97萬8千多名僱員可以受惠,這個無疑是「小改變、大改善」的利民措施。

家庭友善措施 17天勞工假必不可少

2016年2月職工盟與香港僱主聯會會面,提出僱主應劃一勞工假與公眾假,僱主聯會代表並不反對循序漸進增加勞工假數目,直至與公眾假看齊。由此可見合理僱主並不是如張宇人般,一味反對改善僱員福利的措施,問題只是推行的方式及時間表。近年來有不少僱主推出家庭友善的僱傭條件,亦有不少僱主提出「你好、我好」的概念,以優於勞工法例的條件以挽留人才及激勵員工士氣,例如新大嶼山巴士、香港寬頻、經營黃埔小巴服務的捷輝汽車、空運貨站等公司均向員工「加假」,增加5天勞工假與公眾假期看齊。

綜合而言,我們認為勞工假與公眾假有5天的差別是一項歧視基層工友的措施;其次增加5天的有薪假期,對勞工成本的增幅十分輕微;最後,增加5天假是一項家庭友善的僱傭政策,對僱主有利無害。因此,我們要求立法劃一17天勞工假及公眾假,讓基層工友不再遭受歧視。

香港職工會聯盟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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