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之前收到一個約稿邀請,主題是一些個人經歷和信仰,內容傾好了,寫好,編輯回應正面,建議增加一些內容,我也完成了。因為是沒有時間性的排隊稿,所以我也沒有理會什麼時候出街。過了好一段日子,收到編輯通知說抱歉,因為主篇認為這篇稿不適合刊登。雖然那是宗教性質的公益稿,但始終寫二千字是需要心力的。自問寫的不是什麼敏感題材,而且編輯從沒說過有什麼問題,突然說不適合便不刊登,這可不是投稿而是邀稿,而且是宗教性質的稿,所以特別感覺不受尊重。我不會公開講這個機構的名稱,總之不是我曾經合作過的任何機構或媒體。我明白最後決定不在找我的那位編輯,他應該也是無可奈何吧。不過,總之沒有下次。
《由上格床寫日記開始》
我的愛好是寫作,因為我喜歡跟別人分享自己的想法。
唸中學的時候開始上教會,也在差不多的時候開始寫日記。那時候互聯網還未普及,所以寫的東西只能給自己看,最多是偶爾投稿到報紙的校園版。
在基層家庭長大,私人空間只有「碌架床」的上格。每天睡覺之前,我喜歡在這上格床看書和寫日記。每天睡前寫日記,最初只是為了記錄每天發生的事,後來發覺原來這是一個讓自己安靜下來反思的機會。寫日記的時候,除了寫日常生活,還有對社會大事的看法,以及一些信仰上的反省。
寫日記的習慣一直維持到大學畢業,畢業後愈來愈忙,所以日記變成了週記,週記變成了月記,月記變成了大事記。不過我還是相信,即使沒有每天寫日記,每日還是要三省吾身。只是有了家室,有時候真的做不到每天都有反思。
中六的時候買了第一部要用電話線接駁的「調制解調器」(即是modem),那時候互聯網還未普及,那時候我瀏覽的是電子佈告板(BBS),當時上BBS是要用modem直接跟板主的伺服器連線的。在BBS上,我找到了很多世界各地的人,看到前所未見的資訊。一年後,香港開始出現互聯網服務商(ISP),第一次連上互聯網,感覺比起上BBS更新奇刺激,那時候我告訴自己,新時代很快來臨了,很快每一個人的生活都離不開它了。接著便是科網熱潮,the rest is history。
網絡研究者稱現時的90後和千禧世代為「網絡原住民」,意思是這一代年輕人由懂事開始已經接觸互聯網,他們的學習、娛樂、社交都離不開互聯網。老一輩的人被稱為「網絡新移民」,他們需要學習由沒有互聯網的世界進入互聯網世界。至於我這種在年輕時見證著互聯網普及的人,我會稱為「第一代移民」,第一代移民比起老一輩的原住民和後來的新移民有一個優勢,就是沒有老一輩適應互聯網的問題,但同時比後來的網絡原住民掌握了更多的社會文化資本來到未成熟的互聯網世界開荒。
因為喜歡寫作,所以在90年代中後期已經開始編寫自己的網站,把文章放上網。這個需要自行編寫網頁的年代維持了很久,那時候網民之間的互動很有限,最多只是同一個討論區內的討論,以及個別個人網站的讀者留言。後來我們稱這時代為「Web 1.0」。大約在2002至03年左右,「寫blog」開始流行,很多blogging平台出現,令人們在網上發表文字以及留言討論更加方便,形成了作者與讀者界線日漸模糊的現象。後來,Twitter、Facebook和Youtube出現,令網上發表言論、影象、推文、留言更容易,這些平台被稱為社交媒體,這時代被稱為「Web 2.0」時代。
我在2003年開始寫blog,最初寫的時候只是打算當作日記來抒發感受。不過,大家應該記得2003年發生了很多事,於是抒發感受變成議論時政,定期寫文章評論社會時事的習慣由那時開始。起初,沒想過會有什麼人認識,只是希望以文會友。慢慢地,讀者人數多了,也開始有機會在報紙雜誌發表文章,有自己的專欄,加盟主場新聞和評台這類網上媒體,也聚集到新的一批讀者。後來有機會以寫作人身分出現在電視節目和在香港的TED公開課講學,以一個喜歡寫作的人來說,算是一種很大的肯定了。後來,有出版社找我把文章集結成書,算是成全了一個兒時的願望。
由2003年寫blog開始計,已有十多年寫作經驗。這十多年間香港社會經歷了大大小小不同的事件──世貿韓農抗議、天星及皇后碼頭事件、反高鐵撥款運動、五區公投及2010政改、反國教運動、雨傘運動等,身為寫作人,自覺有責任為讀者分析形勢、說明是非曲直、呼籲關注。雖然不知道自己能有多少影響力,但那怕只有三幾個人會聽自己說兩句肺腑之言,也算是為社會略盡綿力。
後來有機會在基督教媒體《時代論壇》寫專欄,自覺這是個難得的機會,能夠向基督徒社群傳遞更多社會時事訊息。在那裡寫專欄跟在其他媒體發表的最大分別,是要顧及讀者的接受程度,而且要把社會時事滲進信仰(或把信仰滲入社會時事),所以通常會寫得比較易入口,而且會加入一些信仰訊息。在《時代論壇》寫專欄之後,曾經應邀到一些青少年團契及教內的研討會分享,也是很難得的經驗。
寫日記(或現在的大事記)的過程,其實也是一個反思信仰的過程。在這過程中,我不斷反省自己的言行是否合乎神的心意,也反問自己在遇到困難時對神是否不夠信心。說到信心,我最常反思的《聖經》人物是被大魚吞掉的約拿。人生路上,我好像約拿一樣,常常逃避神,也常常向神埋怨。我希望在這個過程裡面,我還是像約拿一樣,最終回到神的面前。
每次寫專欄的時候,我也會問自己,神會如何看待這一篇文章?文章有沒有能造就人的地方?能不能鼓勵更多人行公義、好憐憫?有沒有鼓勵信徒不再躲在聖殿,關心民間疾苦?
我最希望做到的是,寫作當作侍奉的一種,而且也為號召更多基督徒更關心社會。信仰與社會從來不能區分,不論是社關還是政治參與,其背後的價值觀其實跟我們信仰的價值觀沒有分別,同樣是正直、謙卑、追求公義、憐憫、愛所有的人。我們不可能當躲在聖殿裡面不問世事的基督徒,當我們常常把”What will Jesus Do?”掛在口邊的時候,不妨問問自己,如果耶穌基督在現今社會,他會不會對不公義的事情默不作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