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橋之家再由傳媒揭發多宗事故——例如過去一年有多名院友身亡,前員工和前院友家屬透露院舍因人手嚴重不足而引致事故;前院長張健華指控新院長為錢濫收院友,每月利潤最少20萬仍不改善服務。
這是「連續22年最自由經濟體國際金融中心」的香港嗎?把智障人士視為牟利工具?商人可以不惜草菅人命壓低成本賺大錢?社會上的最弱勢社群受盡欺凌,實在人神共憤,問題不單是無良商人,亦是政府縱容,讓社會服務成為生意,放任弱勢社群給人當作商品。
劣質私院 利潤掛帥
憤怒之餘,須找出路。康橋之家事件只是冰山一角,劣質私院問題一直嚴重。到底,如何可以保障弱勢社群權益,應否取締劣質私院?可能嗎?要用多少資源,政府是否願意投放資源處理問題?
過往的監察制度,包括巡查、勸喻、警告,不論安老還是殘疾院舍,一直未能有效改善問題。
問題在於現時的劣質私院有恃無恐,根本不怕政府嚴厲打擊,因為私院集團知道政府未必可以妥善安置院友;社署署長也承認院舍質素良莠不齊,但若然一刀切大量「釘牌」,也擔心院友的安置問題。這可以是一種有責任的做法,能夠顧及院友日後福祉,但如果沒有着力處理核心問題,其實只是「諱疾忌醫」,置弱勢社群於險境而不顧。
今次康橋事件可說是一個例外,要到情況極為惡劣,加上鄰近地區今年有新私院落成有一定宿位,才算是第一次於《殘疾人士院舍條例》(《條例》)實施後作出「釘牌」和協助「安置」的行動;坊間其餘的私院,社署署長也承認問題多多,新聞時有報道,家屬和院友也指康橋事件只是冰山一角。
津助院舍受政府資助,質素一般應比私院為高,原因在於私院要兼顧利潤,現時不少私營院舍的每月收費由5000多至7000多元,在沒有資助的情況下,公司須以縮減人手和降低服務質素賺取更多利潤,例如張健華透露康橋之家每月收入近60萬元,當壓低成本至40萬元便可賺取20萬元利潤,為何不拿出10萬元多請個人?或裝修改善環境?
沒有,因為私院要牟利,在商業世界中牟利似是理所當然,但當從社會福服務中牟利,受害的便是弱勢社群。雖然津院質素仍有待改善,但社署、議員、家長和院友在管理、巡查、探訪和使用下的共識,津院一般還是比私院好,規管較嚴、有問責性、院舍人手相對充足,這也是院友或家屬寧願苦等多年津院,也不入私院的原因。劣質私院,應由津院全面取替。
要改善院舍整體質素,先要避免出現剝削的私院。這並非指完全禁止私營院舍,前提是,必先給予市民有最基本的照顧,然後私院可以提供更高質素的服務。要取代劣質私院,修例提高標準,然後巡查執法,是第一步;但若然院舍未能改善,則要取締,而取締則要安置。
接管私院 預算10億
根據社署資料,現時約有4000個私營殘疾院舍宿位,政府若要「全面接管私院」,或走「公營化」,由私院變成津院,要多少錢呢?根據今年《財政預算案》2016-17的修訂預算中,每個殘疾資助院舍宿位每月成本為14161元,即1年約17萬元,4000個宿位則每年約6.8億元。
假設資助預算只包含人手配套而不包租金,再高估一點,假設每個私營宿位每月租金成本約為5000元(有的私院院友宿費只是5000多元,不可能全用作租金成本的),即每年4000個宿位的租金成本約2.4億元,則整體「全面接管私院」的成本每年為9.2億元【表1】,相比整體社會福利一年恒常開支600多億元不算多,也比近900億元的高鐵、1400億元的機場「三跑」或過去10年財爺3000億元的「派糖」,絕對是微不足道。
不過,全面改善院舍,問題當然沒有這麼簡單,還須兼顧很多因素,包括︰
一、改善現時津助院舍質素︰
須留意的是,即使2011年實施、 2013年正式執行《條例》,是一個比2002年的《殘疾人士實務守則》還要低的最低標準,即使如此,未符合條例而需「豁免證明書」的院舍仍佔大多數【表2】。至2016年2月1日,全港有312間殘疾人士院舍,津助院舍佔226間,整體不合格率竟高達87.2%,津院更達91.2%。
雖然有議員和團體指出,津院極高的不合格率,主因是院舍的硬件未及改善,包括走火通道、通風等結構問題,整體人手和管理還是遠比私院要好。不過,這數字亦說明整體殘疾院舍的質素低得誇張,急須改善。
二、照顧正在輪候個案需要︰
至2016年6月,康復服務中央轉介系統的殘疾人士住宿服務輪候人數已達9926,嚴重智障人士宿舍輪候時間約14至16年【表3】。加上智障人士老齡化趨勢,院友留院時期比以前長,更多高齡智障人士可能因照顧者年老離世而須入住院舍,因此,未來智障人士的院舍需求預計有增無減。
政府應大幅增建資助院舍縮短輪候時間,以及具體評估未來院舍需求,否則劣質私院市場「長做長有」。
三、土地、房屋及人手配合︰
增加宿舍要配合土地運用和人力發展,包括立例規定或要求所有公屋、居屋、私人屋苑、港鐵、領展、市建局物業等,發展時,必須就土地或人口比例提供足夠空間予興建院舍;同時,也要大量培訓護理人員、提升員工待遇、設立薪級制度和晉升階級,鼓勵更多人入行。
康橋事件 不斷重複
社署署長今月會見團體時指出,希望於未來2或3年來,所有院舍可以達標合乎《條例》;事實上,政府在2011年已給院舍2年時間,即使政府以獎券基金撥款港幣3900萬元推行「私營殘疾人士院舍經濟資助計劃」,資援院舍改善環境,但至今仍然維持極高的不合格率;署長能否履行承諾,並不樂觀,即使私院符合《條例》,也避不開社會福利「市場化」的種種問題。
若然政府只是繼續因循過往做法,沒有決心大幅度改革殘疾人士的照顧政策,大幅增加資助院舍、日間暫託服務、家居照顧服務等等,康橋之家事件只會不斷發生,院舍和家屬不知還要痛心多少年。
(文章刊於《信報》2016-10-31 A22 《別當殘疾人士為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