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導指,自去年十月起,有五名香港「銅鑼灣書店」的股東或職員於香港、廣東及泰國等地被失蹤。民間人權陣線對事件深表關注,尤其是「銅鑼灣書店」的股東李波,按其妻子所述,李波於2015年12月30日突然被失蹤,其後,李波妻子接獲丈夫來電,表示「正協助調查」,而號碼顯示為內地電話,懷疑中國執法人員跨境來港執法。
按照香港《基本法》第二章第十四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維持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社會治安。」及第二十二條:「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如果李波事件,查明有中國執法人員跨境執法,明顯違反《基本法》,嚴重破壞「一國兩制」。
此外,《基本法》第三章第二十七條亦清楚表明:「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組織和參加工會、罷工的權利和自由。」故此,香港「銅鑼灣書店」的職員及股東,縱然所出售的屬中國違禁書藉,但在《基本法》的保障下,言論自由和出版自由絕對不容侵害的權利。
民間人權陣線要求:
一. 保安局及警察有責任保障香港市民的人身安全,要求保安局及警察立即就事件全面展開調查,並盡快公布調查結果以釋公眾憂慮;
二. 特區政府應要求中國政府交代事件情況,包括李波是否已被中國執法人員拘捕及身處何方;
三. 香港政府應交代有何措施保障《基本法》在香港的實施得到保障,包括中國執法人員不得在香港境內執法及保障港人的言論及出版自由
民間人權陣線
2016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