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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的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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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高院繼續審訊旺角刑事藐視法庭的第一批被告。因為律政司的疏忽,未有按照法庭相關規定,在決定控告後於14天內遞交確定聆訊日期的文件予被告,而法官今天裁定法庭沒有司法管轄權去行使有關酌情權批准律政司的申請,因此裁定傳票失效,整個起訴程序因而失效。

今天的律政司鬧劇,其實源於梁振英政權膽怯,不夠膽明正言順地要警察清場。其實佔領運動要清場,梁政權和曾偉雄大可以以公安條例:非法集結或未張批準集結的罪名、又或以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等罪去清場。但梁振英、曾偉雄卻不夠膽,結果要在背後推動團體申請民事禁制令,逼高等法院頌令清場,將法庭當作其政治擋箭牌,這是政府奸招的第一步。結果我們和25號被捕的朋友,不但知道要面對刑事藐視法庭的檢控,不準保釋且翌日更即被提堂控告我們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並以禁足旺角為保釋條件這是政府奸招的第二步。而現在展開的刑藐檢控程序、希望把我們全部送入獄則是政府奸招的第三步。

梁政權整個手段其實相當卑鄙:不但不負責任,而要高院「食死貓」,更要抗爭者背上更嚴的「刑事藐視法庭」的罪名。這一切,梁振英可能作出部署時還在滴洋洋自得,自傲想了這條絕世好橋、奸招清場三步曲,以為我們死硬。

可笑的是,梁振英、袁國強笑不到最後。在這批被起告中,奸招三步曲只走到兩步。一個精心部署的計劃,卻被律政司的一個低級錯誤壞了大事。不但告不入、連正式起訴程序也未能展開,甚至賠了很多金錢:不單要賠堂費,其實律政司相當重視此案,因此外聘了兩名資深大律師去幫他們做這宗卑鄙無恥的政治整控案件。大律師花費不菲,相信今天律政司要就此案件花了數百萬公帑。

律政司狠狠地,摑了自己一大巴。

這一切,歷史其實都會看在眼內。將來香港歷史、抗爭史的其中一段將會是:政府、律政司成功用禁制令清場,大半年後打算繼續控告抗爭者「刑事藐視法庭」,以求使他們入獄。然而,因為律政司的疏忽,忘了做一個簡單而基本的程序,在2015年9月1日,高等法院周家明法院裁定整個控告程序無效。

今天到法庭聽判決時,我仿佛聽到未來的人看到這一段歷史笑話的笑聲,在法庭來迴盪,久久未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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