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在光復行動中被指以胸襲警的女行動者被判囚三個半月,令人側目。自佔領結束後,示威者屢遭強加罪行而無理檢控,如早前致電朱經緯的三名男女因不斷打電話被捕,粉筆少女因涉嫌刑事毀壞而被拘捕,甚至去年在中聯辦外焚燒白皮書的學子們亦以阻差辦公為由被預約拘捕,足見當權者欲以執法為名,行打壓之實,意圖以白色恐怖令異見者噤聲。
面對執法不公,當權者每每冠冕堂皇地以法治作包裝,聲稱拘捕、檢控違法者是為了維護法紀。惟港人皆見執法人員一再包庇同袍的行徑,如暗角七警、在旺角毆打途人的退休警司朱經緯,皆在執法人員以行政程序連番包庇下,一再拖延。如今朱氏經已退休,就算稍後被起訴甚至定罪,亦已穩袋退休金,唯有行政長官才有權決定中止長俸。這種以納稅人金錢供養濫暴的執法者實是嚴重損害公眾利益,破壞公職人員形象。
早前監警會決定維持判決,裁定投訴朱經緯涉嫌毆打屬實,民陣亦已迅速要求警方以實際行動回應裁決,落案起訴朱經緯。然而一星期已過,警方不單未有回應進度,投訴警察課更諉過監警會,指摘其洩密影響公信力。民陣重申,現時警方才是損害公職人員公信力的始作俑者,無日無之的濫權及包庇早已令市民對警方的信心蕩然無存,長此下去只會引火自焚。
民陣早前給予兩星期限期予警方回應,目前尚餘一星期,希望警方珍惜最後機會,以實際行動還受害者公道,將濫暴者繩之於法,重新建立執法者的正確形象。
民間人權陣線
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