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香港正式回歸祖國,那時候我才只有三歲。從小我一直都覺得香港是一個安全、繁榮以及值得我引以為傲的地方。對於每年七月一日,除了是假期,回歸的意義我並不在乎。然而,近數年,回歸所帶來的問題接踵而來,零三年沙士後放寬自由行,緊接著CEPA,大量資金湧入香港,振興香港經濟,同時亦令香港經濟背靠祖國。內地人與香港人的關係因此而變得更加緊密和複雜,中港矛盾在近年來亦隨之不斷加劇,每年七月一日更成為遊行示威的「大日子」。
「雙非嬰兒」、「奶粉」、「床位」、「學位」、「水貨客」等名詞在各大媒體報章隨處可見,甚至不少人認為香港正在被「赤化」。當港人所承受的社會不公和壓力超過了極限,便很容易發生「佔中」、「雨傘運動」、「光復行動」等抗爭活動。這些事情都是違法的,但背後的出發點亦不無道理。現時候,「藍」跟「黃」所處於的局面是我從未在香港見到的。雙方各執一詞,以自己的想法去判斷這些行為的對錯,漸漸導致社會撕裂。不論是蕭若元的「蕭遙遊」、陶傑的「光明頂」、facebook上的評論,甚至是微訊朋友圈所轉發的文章,我都聽過讀過,各有各的說法。
單是「光復行動」也惹來不少爭議,現今水貨客多不勝數,阻塞街道,阻礙其他港人生活,怨聲載道。港人遊行示威,和平表達訴求,政府卻視而不見,充耳不聞。「光復行動」中,示威者對街上拖著行李的人辱罵、拍打和腳踢,以表達心中不滿及訴求。最近。「光復行動」中,數名青少年跟拖篋母女對罵,弄哭女童被錄成短片在網上瘋傳。對於此短片,有些人認為是內地人文化低劣,即使不是水貨客,遭「點錯相」咒罵發洩也是活該。有些人卻認為不應「一竹篙打一船人」,目標是水貨客不是其他內地人。有些人又認為矛頭應指向政府,對水貨客發洩亦無補於事。有些人更認為警察應依法處理,將那些滋事份子捉拿歸案。行動中,示威者對路人拳打腳踢,破壞社會秩序,挑戰法律和道德底線,固然有錯。不過,和平表達訴求不果,這些涉及粗暴行為之示威可謂官迫民反,無可奈何之下惟有置法律於不顧,抗爭到底。
不論「佔中」還是「光復行動」,其實都是異曲同工,抗爭過程中同樣涉及違法行為,在法律上,無容置疑是不對的。但事情不應只在法律層面上判斷,若和平示威有效,政府聆聽訴求,現時又怎麼會落得如此下場呢?這些非法的抗爭方式與現有法律標準產生矛盾,令事情對錯的界線漸漸變得模糊。究竟這些抗爭應該始終要奉公守法,還是目標為本,犯法也在所不惜?香港正處於一個充滿矛盾、爭議以及怨氣之亂世,這個問題值得大家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