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antcast
Channel: 社運
Viewing all articles
Browse latest Browse all 11591

談粉筆少女保護令之疑問

$
0
0

已經有很多各界專業人士解釋過有關粉筆少女保護令的各種問題;筆者今次想談的是當警方決定要向法庭申請保護令,有什麼方法可以更易成功呢?

其實熟悉法庭運作的人士,都會知道不同裁判法院法官會有不同的態度。特別是在裁判法院,大部份案件是沒有判刑指引的。某些法官傾向判得比較重,這些連經常進出法院的犯人都會清楚,他們也懂得如果在第一庭提訊時遇到這些法官,就先不認罪,再到審訊時在一位傾向判得比較的法官前認罪,這樣可能會判得比較輕。

連一般犯人都懂得這個道理,那每天都有不同案件要送去法庭的警察,又何嘗不懂這個道理呢?翻看粉筆少女被送上屯門法庭那天的審訊案件表,屯門法院是沒有開少年法庭的(少年法庭不是每天每個裁判法院都會有的)。所以筆者就非常奇怪,為什麼會選那天向法庭申請保護令呢?由於粉筆少女不是被補後立刻送上法庭的,所以完全看不到有任何迫切性要那天向法庭申請保護令。一般來說,每個裁判法院都會有一位法官是主要負責少年庭的;但是審理粉筆少女那位法官,卻不是一般負責處理少年庭的那位法官。審理粉筆少女那位法官過往處理其他案件的彪炳戰績,網民們都已經幫他再一次宣揚了,筆者也不用在此多提,大家都會知道那位法官的聲譽如何了。問題就在這裡,那位法官的處事方向,警察必然是非常清楚的,警察卻特別選了一天原本沒有少年庭要開的法院,去申請保護令,結果當然要由法院內的主任裁判官去處理。同一件案件,筆者認為如果是一位負責處理少年庭的法官去處理,能申請到保護令的機會其實不大。但偏偏這次那位法官卻批准了有關之申請。所以不禁令人會懷疑,警察特別選擇那一天去申請保護令,是別有用心的。當然,我們不是警察肚入面條蟲,真相是什麼,我們實在無法得知。

其實筆者只是想帶出,警察這些無理的起訴/申請,因為他們熟悉法庭日常運作,當中其實有很大的空間讓他們可以利用,方便他們更容易地去剝奪一眾市民的人生自由,從而企圖製造白色恐怖。


Viewing all articles
Browse latest Browse all 11591

Trending Articles



<script src="https://jsc.adskeeper.com/r/s/rssing.com.1596347.js" async> </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