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麼時候「俾佢」?
中學時,男生們愛隨便拋出三兩句有味笑話,女生若是表現出全然明白的神情,都會被投以奇異的目光。或者是我身處環境很單一,中學時四十多人成一班,上了大學人數是有減無增。尤其我的學科也許比較吸引所謂的書蟲,周圍的同學似乎大多抱有「我地好純潔」的心態。有敢言一點的絲打,在蟲兒面前大講黃色笑話,結果可想而之是引來半玩笑的批評。
縱然如此,大學的我們,好像能開始放膽談及性,不帶嬉鬧,認真的談論。我才發現對在部分女生看來,性和愛是獨立的。愛還愛,性還性-我愛你,不等於要跟你走上床。我深深明白這是各自的價值觀有所分歧,既然我並不是跟你交往,又與我何干?但細想一下,其實不單是年輕一代有這種思維模式,哪個女孩沒聽過母親大人的苦口婆心?「唔好咁快俾人,起碼都要拍左幾年拖先啦。」
「俾人」,到底我們給了他們甚麼?上一代愛把性量化,單向化,勾勒了付出的圖樣,渲染的是奉獻的意味。他們把性規範在愛的框架裡面,但卻把當中的愛抽空,變成物理的交接-女的交,男的接,沒有回饋,於是性就變成了一種服務。在這種建構下,我們都逼着成了性工作者,不過換了個貨幣。因為要用性交換愛,性又由奉獻變成投資,觀望期就變了自然。因為怕投資失利,所以先觀察個三五七年,再拋個身出來。這樣的說法徹底的忽視了一個可能-可能女生也會想得到些甚麼,想別人「俾」她些甚麼。也許女生不需要用性去交換愛,也不想要用性去交換愛,或者性就是性,一種可觸的情感。
多久到底有沒有這麼重要?
與其問甚麼時候做愛,不如問甚麼時候把情感重新放回性當中。
我想,我們都可以隨性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