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鐘連儂牆位置用粉筆塗上支持雨傘運動的圖案,卻被十多名警察包圍,更被控告刑事毀壞。現在未判就已經要交由兒童院託管,要一名還沒被定罪的孩子在寒冬下一人獨自度過除夕。她,犯了什麼錯?塗鴉也許是犯法,但犯了什麼罪?我們這一代,連僅餘的自由也被收緊,叫我們如何有能力守護這個家?但是,我們能對政權感到失望,卻不能對自己的未來失去盼望!
不斷製造白色恐怖的專制、橫蠻、無理的政府,無所不用其極,從不斷濫用「公安條例」,到隨便在街舉起黃旗說購物團「非法集結」,再到用孩子父親無法管束孩子為由,要求申請入住女童院,用意何在?從用警棍一下下在示威者面前肆意揮舞,到濫捕,再到故亂控告罪名,例如:不誠實使用電腦,違反公安條例等。警察,在什麼角度而言,也只是成了政府對市民滅聲的工具。所謂的公平公正調查,也許早就被政治手段凌駕。
警方曾斷言,三個月內要拘捕有份組織的雨傘運動的代表人物,當下實在無法想像他們會被控以什麼罪名。而無論有意/無意到過佔領區的人,你和我可能已經成為警方的監視對象,不知何時何年何地,警察就會登門拜訪,隨便控上你幾修罪。即使踢保後,總會加上一句:我們保留追究法律的權利。
我們從來不願捲入這個黑暗的政治旋渦,奈何只是生在亂世,有種責任。有種東西叫良心,我們知道假普選錯誤,欺騙就是不對;胡亂用警棍、胡椒噴霧就是橫蠻,不專業,不道德。這種東西,觸不到,看不見,但是卻能照射出一個人的本質是美麗,還是醜陋。
作為年輕人的我們,就勝出太過聰明,洞悉政府如何在各方面蠶食我們的選擇權。請謹記,拿出你們的回鄉証,好好懷緬一番(如適用),可能下一秒你就不能踏進祖國領土,你的名字就在黑名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