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聯合聲明失效」-今天我看見新聞報導時出現這句字眼,心裡即時有一種靈魂被抽昇的感覺。這句是什麼鬼話?中英聯合聲明本應是英國有條件歸還香港土地予中國的實在文件,是一個承諾。承略要兌現乃需要完成條件中的一切事項才算數。怎能簽定之後就將它置之度外?「承諾」二字只有「遺反」和「信守」一個概念,「有效與否」並不能夠置於「承諾」的系統當中,因為「承諾」一旦經雙方同意之後,它本身就必然有效。將「聲明失效」取代「遺反承略」,這種語言藝術,理應只有白痴才會相信。但回想一下,可笑我們又好像果真「兵不厭詐」。
旺角執行禁制令時,在場執達主任聲明只會清理圖示地方,我們相信,最終「聲明失效」,彌敦道被全取。梁特首競選時聲稱不會出動防暴警察,我們相信,最終「聲明失效」,我們眼見防暴警察的時間比自己家人還要多。原來上至中央下至軍裝全部都懂得如何有效運用「聲明失效」的技巧。那麼,我們都是白痴嗎?
不,我們不是白痴,重點在於,我們無能力不相信,因為權力在那裡,信權就在那裡,在下的只有被信者。試想像,一位老師跟一個學生承諾如果交齊功課就不罰他留堂,最終學生做齊了,老師卻仍然懲罰他,你能奈他什麼何?相反,回轉當刻,學生又無沒有能奈高呼:「我才不相信你!」因為照這樣說結果只會換來更大懲罰。學生不可能對老師未審先判,但老師卻可以。他可以因為覺得你不尊重老師而懲罰你,或是你面目可憎而刻意懲罰你。這樣做真的可以嗎?可以,因為當校長和校董都認為可以就可以了。我此以老師作為比喻,實在對老師這個行業大不敬,老師是作育英才的修師,有自己的專業操守﹑正確價值觀,更重要的是有自我反思對錯的能力,但政府管轄的權力機關,他們又有嗎?
其實掌握信權的一方,如果能夠好好掌理,本身並沒有問題,但當這柄權杖被無賴胡亂輝舞,他就會提昇成為一個「至尊無賴」。能夠成為至尊級,皆因他不會被推倒,不會被懲處。我們可以對這些無賴做些什麼嗎?沒有!全完沒有,或許有的,只有一件事可以做,就是群起﹑以量取勝,別無他選。六十七天,我們不難理解對著一個無賴再多花唇舌都只使徒然。大家要看清楚「聲明失效」背後的恐怖。當承略可以被失效,我們眼前的希望全都只是海市蜃樓…
仲話袋住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