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獨媒記者 Gundam
十時許,人在山東街彌敦道交界,目睹示威者宣佈前壓警方防線,希望「重奪」該個十字路口。這晚被警方以不合理武力對待,吃一個整臉胡椒噴霧、右手食指中了一棍和被警方搶了大聲公,外加被示威者罵左膠。
山東街彌敦道交界路窄,行人道窄,小巷加上後方有一排障礙物,撤退十分困難。如此狹窄的環境,警方能輕易排成三四重警力,全套裝備,示威者難以作任何推進。以往衝十字路口都會選擇寬闊路段,能夠分薄警方警力之餘,可進可退,避免陷入撤退緩慢、被前後包夾的惡果。
是夜示威者發起衝擊,是「前線人員的共識」,在人潮中段的我也只能衝力擠進前方,以手上的大聲公協助疏導人群。坦白說,事情我也對是次「爆路」不太樂觀,以往類似狀況都不是在實力如此懸殊、地理位置如此不利,後方還有橫排障礙物的情況下進行,但又明白無可能介入這個決定,唯有拿起大聲公作人潮疏導。
行動開始後,警察像是殺紅了眼般反推,示威者的前壓根本構成不到任何威脅,反令警方直接將示威者壓向彌敦道,趕走全部在山東街橫巷的人。
過程中,本已極密集的人群受到急速的擠壓,基於拆路障需時,人群像沙甸魚般魚貫向後,但其速度完全不及警方前壓,我在人群中被擠得喘不過氣。不停嗌咪勸喻人群有序向後退,本在人群第三四排的我無故地被擠上最前一排,前方所有全套裝備衝擊的朋友無故失蹤。
在最前排,殺紅了眼的警察不停用警棍恐嚇、企圖攻擊前排示威者,後排警察瘋狂使用水桶型的胡椒噴霧,波及在前排協助人群的我。戴了口罩和眼罩,一整臉和左手都被噴霧沾上。最慘烈的是,基於人道立場協助後方撤退的朋友嗌咪,卻被警方一棍打中右手食指,搶走麥高風。
清場過程中發生許多意外,行人路上記者、市民不停被便裝用警棍歐打,後排撒退的朋友走避不及,有位在我正後方的少女倒在地上,險些被人踩人踩傷。
警方逼迫示威者後,一度雙方有著三個人位的距離,警方停止向前進逼。警方不停以兇狠的眼神恫嚇並破口大罵,示威者亦燥動不安,一度有人回罵及企圖衝擊。在上回衝擊都經已得悉雙方實力懸殊,並且該處地理位置不良,甚多沒有裝備和身穿校服的學校,企圖「爆路」是難以成功。警方一度向後退,希望讓出些許空間,要求示威者停止向前。但有些按捺不住的群眾企圖向前衝,我與一些朋友勸阻他們再次引起衝突;我們都知道警方是極為兇狠和冷血,再次在這個地點衝擊只會令人群陷入危險,擇地再戰/再選策略才是正確的選項。
勸阻前線的朋友,希望大家冷靜下來再思策略,為身後的朋友考慮,畢竟上次衝突在同一地點經已險些發生人踩人事件,並令許多在行人路的朋友受傷。但在途中,回應是「出黎預左架啦」,更有些人指控我不希望再發生衝突是「左膠」,是阻止示威者的人,是「維穩」之類。
警方不合理的警力驅萃,以及接近零的情商,都是應該予以強烈譴責。但,轉個頭想,衝擊真的不需要策略嗎?這個地理位置真的合適?身後穿校服、沒裝備的人真的全都是「預左」,甚至俾警棍打,險些人踩人?勸阻這些行為真的是「左膠」、「維穩」嗎?自己並不是第一次在前線,「爆路」、搶鐵馬又不是未參與過,人群不應為自己的思維設限,為何進退不能討論,一定要每次標籤然後互相割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