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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捕的後果可能令警察震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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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為文呼籲民眾要秉持iDeserve心態,堅定爭取民主,監督用權以維護法治,指出運動要轉守為攻,首先搶佔輿論陣地。當中,拙文提到必須步步進迫制止警察濫權,任意釋法,使其就範要處置在辧公室門外加貼藍絲帶的警員,以堵濫權風氣之萌芽。想不到刊文之後數小時之後,警告的話音未落就發生證人變被告事件,兩位在黎智英先生受襲後協助阻止罪案惡化的佔區糾察遭逮捕。聞事後的心情,就像當日聽到689得罪宗教體育兩界一樣:「不是吧,蠢到這個地步?」

聞說拘捕的指示出自警政高層。姑勿論如何,事件反映當局意在挑釁群眾,故意顯露霸道姿態來掩飾自己的無賴。側面來說,也映照出他們延續不義政權,已經開始步向瘋狂,誓要與民為敵。讀者大可以視本文為第二次警告,再不行動就後果堪輿。

人民的預期反應

一向以來,筆者都經過相信群眾雪亮的眼睛。再經過雨傘革命四十多天的洗禮,大眾對局勢有進一步瞭解和醒覺。的確,現在不再是大型請願行為,至少當局不這樣想,而是一場人民戰爭,文明與野蠻的角力。觀乎是次濫捕,明顯有意煽起群眾的寃屈感,以期大家因憤怒而失去理智,做出各種暴烈行為,然後大條道理而鎮壓。如此一來,民眾的反應會有甚麼可能性呢?

一者,眾真的正中下懷。既然阻止罪案、協助拘捕疑犯亦遭控告,難免有人覺得出於保護自己的需要,往後不打白不打,接下來由零星衝突演變成大型暴亂,一發不可收拾。就算事情未去到這麼壞,也讓警政高層成功塑造負面形象,向手下表示早有預言,十分有道理地「恢復秩序」,而且早前所有私刑、濫權等行為皆可合理化,純屬權宜之計。這個當局亟待出現的完美結局,沒準就在眼前。

二者,人民仍然鎮得住情緒,如筆者所呼籲開始搶佔輿論陣地,不斷進迫當局,奪回維護法治的話語權。這方面之前談過,在此不贅。唯就今次濫捕,更加要高舉黑警打人則獲淡化為投訴,不肯拘捕自己人,對市民就快速拘捕,是多重標準,強姦法治。

最令警隊害怕的後果

三者,筆者認為可能會出現最叫警政方面震驚的結果,亦之所以文首說他們愚不可及。平日,如果眼見身邊有罪案發生,有人身或財物的危險出現,市民縱然不認識也挺身而出阻止和緝捕兇徒,絕對是英勇表現,值得頒發好市民獎。當然,該獎雖由警務處頒發,所依據者仍係社會風氣對該等行為的正面評價。現在故意顛倒黑白,反捕義士,即時鮮明地告訴大家只要立場不同,他不喜歡你,警察就不願意保護大家,而且你受傷害也不可自衛,因為會反告你,迫害你。這個訊息與之前懷疑警黑合流的經驗互相發酵,民眾大條道理離棄警隊,不再信任他們。

近日旺角已經出現團練活動,規模暫小。但今天有此誘因,難以排除民心所向大幅擴張的可能性,例如召集壯勇在各區成立巡邏隊維持秩序,並附哨兵角色,防範搗亂的暴徒再來傷人。巡邏隊的人數不必太多,數十人每組兩人已夠,每人只配備頭盔和改裝方盾一類護具,沒有武器。而巡邏隊成員除可以每日參加團練,鍛鍊各種格擋技巧、組成盾陣行動之餘,更可能練習步操以壯紀律,如是者聲勢就不可估量。

大家別小看這種事,倘真出現就會直接衝擊警隊的根本。試想想,如果你是警務人員不論站在前線看住巡邏隊在面前操過,抑或在網上看到有關片段,會有甚麼感想?那怕巡邏隊把滋事分子捉住之後仍然交由警員跟進,但民眾自發團練並成立雛型的紀律部隊,觀感上都等於要他們的命。因為這不單是不怕警棍的訊息,更顯示人民已開始不再重視警隊,把粗重功夫都自己去做,不用他們操心。須知道他們的身份認同和榮耀感,全部來自警察的身份和角色;眼見大眾收回治安權,存在價值岌岌可危,絕對是一種不寒而慄的打擊。

當然,做到這一步的話,相信就會有人懂得搶佔輿論陣地,以及回應警隊極可能的各種抹黑。倘若應對得宜,凸顯巡邏隊只有防衛角色之餘,更指出這是警政高層「除良安暴」的自然後果,要負上所有責任,就可以動搖警隊上下的士氣,迫使警員反省連日來助紂為虐視人民為敵乃悖於常理。

當然,這樣對運動本身也有鼓舞作用,因為這是「屬於」運動的隊伍,站在人民一方,加強大眾我衛我城、我城我衛的歸屬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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